員工因病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

2025-06-17 03:35:22 字數 1998 閱讀 8805

1樓:帳號已登出

首先,領導是否批准請假,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或者有正當理由,工作安排不過來,比如原來就人手緊張,領導不批准請假,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是這樣的不批准只限於請事假,如果是生病或者喪假等特殊情況,領導不批准,就是不合法,不合情理的。

如果職工生病,領導還不批准請病假,那是違反人權法,違反勞動法,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在這樣的情況下,職工可以先去看病,然後用醫院的病歷和醫生診斷書檢測報告等資料去公司給予病假同意書。如果領導還是不批准,就去找公司的老闆法人,如果老闆法人還是不同意按照病假處理(病假公司必須依法支付病假工資),就去**部門投訴。

**部門會依法維護你的正當權益。

至於辭職,按照勞動法,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和僱傭者雙發都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即便是在試用期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公司也必須依法支付工資。如果公司不給工資,也可以去**部門投訴,要求**部門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樓:沙子璇

那你可以去投訴的,你本身有病不適合這份工作,你按照規定提前辭職,老闆不批是沒有道理的。

員工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

3樓:廖培俊

勞動者辭職不需要經過單位批准,但辭職應該依照法定程式進行。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勞動者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也就是說,我國法律賦予了勞動者無條件的辭職權。

無論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主動辭職還是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過錯而辭職,勞動者辭職都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其次,辭正神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不等於說辭職沒有任何限制,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前30天主動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不用書面形式。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應該按照用人單位要求進行離職前的必要工作交接、返還公司財物等。由於法律的強性規定,勞動者要求辭職的權利得到保護,對於勞動者這種提前30天的辭職要求,用人單位沒有選擇權舉棚虧。因此,提前告知期結束後,勞動者解除勞動生效,可以離開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未在提前告知期內辦理交接手續而導致的損失,勞動者不予承擔。告知期結束後,用人單位不及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給勞動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勞動者可直接到當地和巧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主動辭職還是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過錯而辭職,勞動者辭職都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前30天主動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不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給勞動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用人單位承擔。

員工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

4樓:夏**諮詢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提喚州則前通知到期後就可以走了,不用管老闆批不批。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和棚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跡答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員工辭職,老闆不批,該如何?

仔細想想老闆為什麼不批,還有就是要有人可以證明你提前乙個月向廠裡申請過。如果你老闆還不放你,就打 給勞動監管部門。他們會給你乙個說法的,關鍵是你要證明你提前乙個月申請過。希望你能滿意。很easy的事,把辭職信提交,如果老闆不給批,辦請假手續,當面不請給你,人先走打 請假,別指望法律,勞動合同沒有法律...

辭職不批怎麼辦

1 你找個比較合適的時機,單獨和老闆好好溝通一下。你權衡把握一下,這也許是個機會,如老闆欲盡力挽留你,你就借勢提出增加薪資待遇福利等方面的要求。2 雙方的合同到期,沒有單方面不同意離職的說法,如果單位不同意你離職,也不同意增加薪資待遇福利等方面的要求,你也不要續簽合同,單位與勞動者不籤勞動合同屬違法...

領導不批辭職報告怎麼辦,我交了辭職報告,老闆不批怎麼辦

竹子答案 你要辭職,公司不願意,這在目前很是正常的,一是說明你做的不錯,二是老闆找員工目前很難。如果你提出到法院告他們,目前我國僅僅是法制初級階段,很多法律執行起來有困難,這就是現實。你當時進企業時,是一定簽訂合同。現在要兌現就是困難。去勞動局仲裁不是不可以,一是要時間,二是要代價。你要算算划得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