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辭職公司不批怎麼辦?辭職公司不批准怎麼辦?

2023-02-28 06:00:06 字數 5437 閱讀 2162

1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1、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所以,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剋扣勞動者的工資、濫罰款、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勞動者的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辭職公司不批准怎麼辦?

2樓:之何勿思

可以在踢出離職後30天自行離職,無需上級同意。

員工只需要告知用人單位辭職的意思表示,公司無論是否批准,滿三十日的次日起雙方即解除了勞動關係。

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拓展資料:

提交辭職信是員工向單位表達瞭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而非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單位有權不同意小張的辭職申請。如果提前30天向單位發出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即使單位領導不簽字批准,也可以在30天以後離開原單位,單位不依法履行相關手續的話,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

如果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約定的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個人提出辭職的後果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3樓:ofweek人才網

人單位應該給你什麼,可能會發生專。

4樓:望天悠

你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就可以了,到時候不管批不批,你都遵守了勞動合同約定,你就可以走人了。

如果到時候公司不批你辭職,你走的話公司很可能不發你後面的工資,另外不知道你公司幫你買保險沒有,沒有的話到時候可以一起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返還工資和補償保險。如你所說,個人跟公司打官司還是很煩心的,一切證據都是你要找,如果你要提起申訴,勞動合同是關鍵(其他協議、工作牌等也可以),最好還有最近的工資條或考勤表,可以證明你在公司工作到什麼時候的東西那就更有說服力了。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要有,沒有可以去當地工商局列印企業電腦查詢單(不收錢),收集好這些就去仲裁那裡領表回來填。

工作人員會問你要不要調解,不調就是直接立案,你作好出庭的準備。

調解的話建議只接受現金,轉帳公司很容易給你玩陰的(我就曾經有過,調解員忽悠我說:「公司肯定會把我的工資轉給我的,他們不轉,你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收公司很高的出勤費,而你是不用花錢的,所以公司不敢不執行。我就信了。

跟公司達成調解後,在約定的時間公司根本不匯錢給我。我去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法院先壓了材料一個月,把我叫去補了兩次材料,然後還收申請執行費50元。我是又花錢又費精力。

後來聽說,公司老闆跟法院的人熟,法院就是出勤了也不收他的錢,所以了,公司就是就是整你。)

我要辭職公司拖著不批怎麼辦

5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大體分三種情況,到期雙方勞動關係解除,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的批准或同意: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也就是所說的快辭工。

並可以要求結清剩餘的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到期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6樓:找俺弄b超單

公司拖著不批有以下幾種情況:

1.公司崗位缺人。

2.相對能人公司想留。

3.拖著等著你自離。

最好還是因病辭職,這樣比較靠譜,病歷很容易搞到,不用等待還可以直接拿工資走人多美。

公司辭職,不批怎麼辦

7樓:華律網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

同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樓:小小小白

從法律規定看,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勞動合同。

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從民法理論看,解除權屬形成權,形成權是不能附條件的,只需當事人單方意思表示即可產生解除的效力。因此,無需取得相對方的同意。

另外,根據原勞動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324號)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員工要離職,履行一個通知期即可,無需用人單位批准。

9樓:上啥班

辭職公司不批准可以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協商辭職。

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來的,用人單位是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是勞動者提出來的,則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遵循意思自治原則,只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商量好了,就可以直接辭職了,好聚好散~

二、單方辭職。

單方辭職一共有兩種情形。

預告解除。勞動者直接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告訴老闆,我要辭職了,那麼,在通知之後的第31天起就可以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了;

如果勞動者還在試用期以內,那麼提前3天告訴老闆要辭職,從第4天起就可以離職了。

員工辭職並非法定必須公司批准。但員工要舉證的是你的確按照法定期限提前遞交了《辭職通知書》。

辭職通知書一定要送達公司,並保留相應的證據。如果職工將辭職通知交給公司但未簽收,到時發生爭議時公司會反過來說職工未通知即擅自離職,屬曠工行為,這樣將對職工非常不利。

1、要求用人單位的領導在辭職信上簽字,辭職信一式兩份,簽字後勞動者保留一份。

如果「老闆」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或拒絕支付工資,可以先**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糾正;如果還不行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4、在離職前按照用人單位要求進行離職前的工作交接、返還公司所有的財物等,以免被公司倒打一耙說侵佔公司財產不退還。

10樓:蒿元修衛雪

員工辭職如果是正式員工,只要提前一個月提出來就可以了,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提出辭職就可以了,公司沒有任何理由阻止,也不能扣發工資。

11樓:匿名使用者

1、辭職要合規合法理由非常重要,最好不是自己的原因,否則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2、其實只要理由正確,辭職通知短短幾句話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是辭職申請,因為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須確保送達,也就是說要單位簽收或**信送達。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這即合法可以立馬走人,不但合法合規,他找不著你的叉,一般單位在這些問題上都會出錯的。

4、你的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xx原因(比如:不按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工作時間違法等),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

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公司辭職不批怎麼辦我要辭職但是公司不批怎麼辦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 同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應當提前30天 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 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

辭職不批怎麼辦

1 你找個比較合適的時機,單獨和老闆好好溝通一下。你權衡把握一下,這也許是個機會,如老闆欲盡力挽留你,你就借勢提出增加薪資待遇福利等方面的要求。2 雙方的合同到期,沒有單方面不同意離職的說法,如果單位不同意你離職,也不同意增加薪資待遇福利等方面的要求,你也不要續簽合同,單位與勞動者不籤勞動合同屬違法...

不讓辭職怎麼辦,公司不讓辭職怎麼辦

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