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寶貝馬龍福
我覺得既然籤的合同,襪芹那麼知道有他拖欠工資的問題,這唯好改時候你是可以不給他乾的,因為這個要有證據,別到時候人家告你了,你沒有證據,那是沒有用的,所以說有的時候要想全面一點,不過指判呢,你這種情況如果怕有問題的話,你可以先幹著,如果確實他拖欠工資,那麼你首先第乙個要找勞動部門去投訴,投訴以後你這個時候就可以不給他們幹了,並且他還得賠償你的損失。
2樓:wcg選擇
如果你不想呆在這家公司,可以立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鋒仿如果公司不同意,你空基拍就提出,書面保證不拖欠工資可以繼鬥羨續工作。
3樓:寶貝馬龍
如亂讓族果他這個時候就拖欠工資了譁弊,那麼我覺得人應當你可以以拖欠工資為由,不跟這個公司幹了,因為這也是允許的,所以說有的時候只要看到這個工作單位拖欠工資不上社保,那就早一點走,省的幹了一段時滑巧間再去申請勞動仲裁,因為正常的情況下,只要找到這個工作了,都會先去單位一下,這個單位是不是能夠正常開工資?是不是上社保等情況早一點打問一下?
4樓:大明
你好,從法律上來講,對並坦於你自己來說,僅僅是猜測,沒有真憑實據,而且如果解除勞動合同絕豎桐,纖敬你方極有可能構成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就是拖欠工資,我應該怎麼辦
5樓:王煥坤
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拖欠你工資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你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支付拖欠的工資,支付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如何賠償?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符合法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同意情形不續簽應當支付賠償金 其他情形不續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規定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提出續訂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約補償問題,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
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該怎麼賠償,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如何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單位提出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補償。如果勞動者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