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按實際情況,對於工資有爭議的,雙方協商無效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弊慶虧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差蘆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按他說的來吧。胳膊扭不凳亮碼過大腿,先把工資拿鍵培到再說。老闆人品不好的話,也沒辦法棗哪,不必和他置氣。
有這個時間,可以找新工作啦。吃一塹長一智,不去計較了。因為他不給 的話,也沒辦法,工人是弱勢群體。
不管那麼多,認了。下次找個老闆人品好的公司。
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3樓:雷贊
法律分析:沒簽勞動合同老闆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哪攔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梁緩段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橡譽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樓:點行**
1、到勞動部門投訴先到勞監大隊去進行投訴,勞監大隊調解,它沒有強制性,只能到公司去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工資就可以追討回來,如果調解不成功,再到勞動佈局投訴。2、申請勞動仲裁 到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申請,在遞交申請前需要到工商局列印用人單位的資訊。拖欠工資須承擔法律責遲銷任我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穗哪,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猜旦碼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沒簽勞動合同老闆不給工資咋辦
5樓:小星姐愛生活
沒簽勞動合同老闆不給工資,方法如下:
1、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週轉不開,此時讓公司出具一張欠條。
2、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裡就可以得到解決。
3、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沒有簽訂的後果:
1、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敏肆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自用拍虧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襲拿神,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未籤勞動合同老闆不給工資
6樓:劉志遠
法律分析: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時老闆又不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和老闆協商解決;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回工資;對仲裁結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訴;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入職超過乙個月公司未籤勞動合同,可以主張公司支付雙倍工資。沒交社保的可以去社保局投訴,社保局可以責令公司補繳社保。勞動者也可以以公司不交社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無論是沒簽勞動合同還是公司沒有給員工交社保,這些行為都是屬於違法的。此時勞動者要知道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來維權,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未籤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有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 考勤記錄 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派工單 同事證言 離職在職的都可以 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
不籤勞動合同,沒有任何保險,這樣行嗎
按照 勞動法 的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滿一個月不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 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5條規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