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民事訴訟中的調解制度?

2025-06-06 19:55:23 字數 3977 閱讀 7533

1樓:網友

民事訴訟中的調解制度是指在訴訟程式中,由法院主持的一種和解方式,即通過調解,讓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原始碼,從而解決糾紛。

調解是我國民事訴訟中的重要程式之一。在民事訴訟中,調解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自願性。調解是自願的,當事人可以選擇是否願意參加調解,調解協議也必須由當事人自願達成。

2.保密性。調解過程是保密的,調解過程中的所有資訊不會在訴訟中被披露,以保護當事人的私隱。

3.靈活性。調解是一種相對靈活的方式,可以根據當事擾畝人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進行調整。

4.確定性。調解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一旦達成協議,雙方都必須履行協議中的約定。

在調解過程中,法官作為調解人,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們要公正、中立地主持調解,引導當事人積極參與,儘可能地幫助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在民事訴訟中,調解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方式,能夠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促進社會和諧,緩解司雹李哪法壓力。

2樓:樹上有云

在我國民事訴訟制度中,調解是法律程式的重要組成部分。調解是一種替代性爭議解決方式,旨在幫助當事人在庭外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

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調解在某些型別的民事案件中是強制性的,例如勞動爭議、婚姻家庭糾紛和小額金錢糾紛。然而,即使在調解不是強制性的情況下,當事人也可以選擇自願參與調解,作為一種比上庭更快、更經濟地解決糾紛的方式。

中國民事訴訟制度中的調解通常由法院指定的受過爭議解決技術培訓的調解員進行。調解員將與各方合作,確定爭議的關鍵問題,**可能的解決方案,並促進各方之間的談判。

如果雙方能夠通過調解絕昌敏達成和解,和解條款將記錄在乙份書面協議中,由並枝各方簽署並提交法院批准。如果當事人不能迅塵通過調解達成和解,案件將進入審理階段。

總的來說,調解是中國法律體系中解決民事糾紛的重要工具,可以幫助當事人避免**審理的時間、費用和不確定性。

3樓:周易星座國學導師

民事訴訟中的調解制度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經過人民調解組織確認的和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解決糾紛的方式。以下是對論民事訴訟中的調解制度的詳細解釋。

首先,調解是一種依法協商、自願達成協議並得到法律保護的解決糾紛的方式。調解是民事訴訟中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具有快捷、經濟、簡便的特點。在處理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時,調解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使當事人迅速解決糾紛,達到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

其次,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可以自行或者通過訴訟**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調解。同時,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受理案件的過程中,依法向當事人介紹調解制度,引導當事人通過調解解決糾紛。

此外,調解程式必須遵循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則,當事人的協商達成的協議,必須是自願的、合法的、公平的絕櫻、有效的。如果調解協議達成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最後,值得注意的是,調解雖然是一種重要的解決糾紛的方式,但並不是適用於所有的民事糾紛。對於某些特定的民事糾紛,比如重大經濟糾紛或涉及公共利益的糾紛等,可能需要更加嚴格的審判程式和法律程式。

總之,民事訴訟中的調解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安排,能夠在一定程度掘悉上減輕法院的審判負擔,快速、經濟、便捷地解決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同時也是一種重要的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之一判巨集乎。

4樓:帳號已登出

調解制度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快速、安全和經濟的解決糾紛的方式。它是由當事人在訴訟程式仿友枝開始前或在訴訟程式過程中,主動自願協商解決糾紛問題,達成協議書並由雙方共同簽字,而不用提交到有關備敏部門申請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

調解制度的優勢在於節省時間和經濟成本,雙方可以就事件的處理方式進行**,將糾紛關係短時間內化解。調解制度保護了當事人的私隱,不會出現在公開的法庭審理中,雙方可以更好的協商並達成妥協,從而避免訴訟拖延、激烈等問題。

此外,調解制度有助於拉近雙方的關係,改善形告啟成糾紛的環境,避免未來發生類似糾紛。因此,民事訴訟中的調解制度得到了普遍的認可,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和價值。

民事訴訟法院調解制度的概念是什麼

5樓:肖偉國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法院調解制度又稱法院調解,是指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毀吵顫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就發生爭議的民事權利義務自願進行協商,達成碰凱協議,解決糾紛的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纖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簡述民事訴訟中法院調解的必要性?

6樓:北京家問事務所

法律主觀:民事訴訟法的法院調解合法原則是如何體現的我國民事訴訟法第9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根據這一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要多做說服教育和疏導工作,促使雙方達成協議,解決糾紛。自願合法進行調解作為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其含義有三:1、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後,應當重視調解解決。

2、要求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3、法院調解要在自願和合法的基礎上進行。不能因為強調調解而違背自願和合法的精神。

調解不成的物拍,應當及時判決。堅持自願、合法進行調解原則,必須反對兩種傾向:一是忽視調解的意義,把調解工作看成可有可無;二是濫用調解,久調不決。

另外,調解一般不是訴訟的必經程式,對於那些不能調解或不具有調解條件的案件,應當判決結案。我國民事訴訟法第9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根據這一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要多做說服教育和疏導工作,促使雙方達成協議,解決糾紛。堅持自願、合法進行調解原則,必須反對兩種傾向:一是忽視調解的意義,把調解工作看成可有可無;二是濫用調解,久調不決。

另外,調解一般不是訴訟的必經程式,對於那些不能調解或不具有調解條件的案件,應當判決結案。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罩稿羨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敬叢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簡述民事訴訟與人民調解的關係

7樓:

摘要。親,很高興為您解答,二者雖然同為民事糾紛的解決機制,但各有其不同的法律適用。訴訟作為國家公力救濟的形式,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條規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之間、法人之間、其它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對其適用範圍做出了規定,訴訟適用於任何一類民事 糾紛,無論是因財產關係還是因人身關係產生。訴訟具有zui為嚴格的法律適用規定。而調解作為一種純粹的民間xing質的糾紛解決機制,並沒有相應的法律規範對其適用範圍加以規定,但從我國目前存在 的調解機構和實踐來看,調解的適用範圍也是比較寬泛的。

親,很高興為您解答,二者雖然同為民事糾紛的解決機制,但各有其不同的法律適用。訴訟作為國家公力救濟的形式,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之間、法人之芹鬥鎮間、其它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嫌粗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對其適用範圍做出了規定,訴訟適用於任何一類民事 糾紛,無論是因財產關係還是因人身關係產生。

訴訟具有zui為嚴格的法律適用規定。而調解作為一種純粹的民間xing質的糾紛解決機制,並沒有相應的法律規範對其適用範圍加以規定,但從我國目前存在 的調解機構和實踐來看,調解的適用範圍也是銷衡比較寬泛的。

民事訴訟與人民調解的關係:人民調解是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社會公德為依據,對民間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斡旋、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鬥鄭議顫銷慎,從而消除紛茄敬爭的活動和方式。民事訴訟與人民調解的聯絡表現在:

1〕二者都屬於民事程式法,總的目標和總的任務是一致的;〔2〕二者互相依存、互相配合。兩者的區別在於:機構不同;xing質不同;效力不同。

民事訴訟調解制度程式,關於民事訴訟法調解制度的幾個問題???急急急

爭議不大,有調解可能的,就可以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判決即可 民事訴訟調解制度又稱法院調解,是指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就發生爭議的民事權利義務自願進行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訴訟活動。法院調解包括兩方面的含義 一是指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對當事人進行法...

民事訴訟上的法律事實包括哪兩個民事訴訟中法律事實和法律真實

題目答案是a 一 訴訟行為 指民事訴訟主體所實施的能夠引起一定的訴訟法上效果的行為。是民事訴訟上的主要法律事實。分類 可以分為作為和不作為,又包含合法行為和非法行為,都能產生一定的訴訟後果。是指根據訴訟所要解決的案件性質的不同,訴訟行為又可分為 民事訴訟行為 行政訴訟行為和刑事訴訟行為。1 法院的訴...

民事訴訟案件可以反訴嗎,民事訴訟中能不能當庭反訴?

民事訴訟案件當bai然可以反訴。但是du 反訴必須符合zhi反訴的條件。不符合條件的dao,法院不會立版案受理的。比如張三權起訴李四打他,要求賠償醫療費等損失。李四就可以反訴張三也打他,同樣要求張三賠償醫療費等損失。這種情況,法院就會立案受理。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條 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