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立案時間是多久,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過程需要多少時間?

2021-12-23 09:20:53 字數 5226 閱讀 3515

1樓:巴山夜雨

民事訴訟立案時間一般為七日內。

一、《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二、《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拓展資料

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型別之一。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蔘加下,審理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這種活動所產生的訴訟關係的總和,特點:

(1)民事訴訟既包括法院依法進行的審判活動,也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在這些活動中法院和各訴訟參與人之間發生訴訟法律關係;

(2)法院的審判活動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決定性作用,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活動則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很大影響;

(3)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圍繞解決民事糾紛這一基本任務,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務的階段組成,同時各個階段相互銜接,依次連續進行。對民事訴訟的涵義,國外訴訟理論有不同學說。大陸法系國家一般認為,民事訴訟是法院根據當事人請求保護其私法上的權益的程式。

英美法系國家對該問題不甚重視,較少明確解釋。

2樓:小魚教育

《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一十四條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一十五條合議庭組**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六條審判人員必須認真稽核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第一百一十七條人民法院派出人員進行調查時。

擴充套件資料:

分類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

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

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3樓:

民事訴訟立案時間一般為七日內。

《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拓展資料:

民事訴訟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起訴狀。必須由原告本人簽名(原告是法人的,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起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兩人,起訴狀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給二被告各送達一份。

二、主體資格證明。原告是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原件(經與影印件核對後退還原告)、影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應提供營業執照、單位**證書影印件一份,並加蓋公章,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一份。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檔案影印件。

三、起訴證據材料。起訴時證據材料應該提供影印件,原件等**時再提供。下列案件,原告應當附有相應的起訴證據:

(一)勞動爭議案件、人事爭議案件,應當提交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的影印件或者仲裁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通知的影印件;(二)按照管轄協議起訴的案件,應當提交書面管轄協議影印件;(三)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不成的調解書,所花費的費用單據等證據材料;(四)離婚案件,需提交結婚證、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證或戶口證明。屬事實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層組織的證明。其他能證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證據;(五)合同類案件,需提交合同書及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

(六)其它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起訴證據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授權委託書。委託**人**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簽字的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人與指定**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影印件以及其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影印件。

五、原告申請緩交、減交、免交訴訟費用,應提交書面申請及符合規定的證明材料。

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時效

4樓:軟筆之道

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這裡的七日是指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話,順延到節後第一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

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

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5樓:律政小法師

回答您好,對於審限民訴法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審限為3個月,3個月內必須結案,不能延長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式,按二審的審限進行審理,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後,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提問我想問您一下。這個小子該我們錢。法院會都要回來嗎回答您好,看他有沒有錢和不動產,動產了。只要有就行。不給能強制執行!

更多1條

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過程需要多少時間?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當事人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前,會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 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的時間。

當庭宣判的,10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一審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式的話3個月。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7樓:劃破天空的貓

如果法院受理,那麼法院七天之內會立案,如果法院不受理,七天之內也會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如果要解決民事糾紛,從立案到結案,最長的需要6個月,最短的也需要3個月。

如果案件需要公告送達法律文書,需要鑑定、評估等,時間會增加;如果案件的處理必須以另外的案件審理結果為依據,可能還會中止,直到另外的案件審理結束。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規定的民事訴訟有效期是多久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訴訟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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