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哈嘍寶喬寶喬
工傷期間用人單位讓簽訂醫療期滿通知書,這個肯定具有法律效率,是合法的,這個通知書必須籤。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工傷和醫療期是兩碼事,工傷醫療期間應該請工傷假,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法規支付員工工資。而醫療期一般是指員工個人身體原因非因工而請的假,根據員工工作年限一般3-24個月。
3樓:王玉芝
工傷期間。用人單位讓打**簽訂和醫療。起碼通知書由法律合同。
應該是有的。因為你這是工傷按法律去辦。得籤合同沒有合同是不好使的合同籤多少天就是多少天不能變。
因為你是工商籤的合同。
4樓:婷婷
沒有法律效力的,工傷的結束期限必須是醫院出具的證明完全**證明這個才有法律效力的。
5樓:昌歌韻
沒有任何醫學的發言權,但我們通常談論的成就。醫院的健康證明,它可以去上班了。除非該公司不希望這個人與他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在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另外還規定,「如果醫療期滿後不能勝任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有條件的解除合同。」
2、針對你所說的情形,法律未有明確規定。但從公司自身角度考慮,為避免或者降低用工風險,公司提出這樣的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
6樓:網友
工傷期間**,其實就是工傷的停工留薪期,這個是有檔案明確規定不同身體部位**,根據傷情有停工醫療期的最長上限(你找找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檔案)。
工傷職工應及時將工傷保險定點醫院或二甲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報送給所在單位,申請確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7樓:驍途布衣
這個是需要醫院方面給你下達**結束的,這些相應的結論和文書的。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約定,只是在你們雙方之間有效率,但是如果到仲裁庭的話,仲裁庭不一定會認可。
8樓:端木我的
沒有法律效力,如果工傷未愈。
9樓:網友
醫療期是非因公負傷或者得病保護勞動者不被開除的最長時間,工傷期間叫停工留薪期。這是兩個概念,看來公司人資不是太懂。如果你是工傷,必須經過傷殘鑑定才可以確定停工留薪期的。
10樓:煙雨青衫
工傷期間都是按法律法規流程走的。
11樓:查賢靜
期滿後就不在保險範圍內了,應該是重新辦理的。
12樓:a中心城區
1.工傷醫療期是指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停止工作接受**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現根據新工傷保險條例,工傷醫療期實際應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不超過過24個月。
原工傷醫療期應當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1個月至24個月,嚴重工傷或者職業病需要延長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36個月。工傷醫療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根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四章第十八條規定:
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的,實行工傷醫療期。
工傷醫療期規定
13樓:史光宇
工傷的醫療期一般為12個月,如果傷情嚴重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經勞動能力委員會確定可以延長12個月,所以工傷的醫療期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友寬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大告禪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滾塵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醫療期規定
14樓:鄭萌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揭陽市工傷醫療期待遇包括哪些。
揭陽市職工發生工傷,經過認定後,可以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其中醫療保險待遇:
1、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3、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4、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知野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5、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支付;
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7、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侍猛逗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老賣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工傷醫療期滿後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嗎
15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完全可以拒絕。工傷醫療期是法律賦予你休息的時間,期滿傷情尚未痊癒的,可以申請延長醫療期。
直到傷愈為止。在此滑和期間,如果單位要求上班,可以拒絕,單位不得解除合同,也不能降低工資水平。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純兄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信褲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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