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2021-03-11 07:27:19 字數 659 閱讀 4011

1樓:華律網

公司不籤勞動

合同來,可以到勞動監自察大隊舉bai報投訴。勞動糾紛du只能先仲裁zhi,對仲裁結果不dao服再起

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仲裁結果對訴訟沒有影響。

沒有勞動合同,要提供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資卡、出勤卡之類。沒有勞動合同,在單位工作不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補償。超過一年的視為無固定期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疾風前行厲害呢

1,應當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人社局下屬執法部門)投訴!

2,也可以向人社局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也可以向單位或當地的工會投訴。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承擔什麼後果

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得到經濟補償金嗎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以每月二倍的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起補償到簽訂勞動合同日期止,但最長期限不超過12個月。如果一年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該視作為已經和勞動者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在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該...

被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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