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假可以不連續請嗎,請問工傷病假是否一定要連續不斷

2025-03-22 00:45:24 字數 1374 閱讀 7536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工傷假是不能不連續請的,工輪悔傷假是指發生工傷臘擾正事故後,**和休養所需要的時間,在這段時間裡工資照發。因此工傷假期就是指員工發生工傷,需要停工進行**並保留薪資的期限。如果員工可以上班了,那麼工傷假就應該結束,再未出現工傷**的情況下,是不能再次享受此項待遇的,同時停工留薪的時間應該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判定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李行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確認需要**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2樓:南京

人員受傷的請假一般都需要連續請,察掘當然也存在受傷嚴重**之後需要二次手術野沒或的情況,根據**的情況,可以分次請假頌伍。

請問工傷病假是否一定要連續不斷?

3樓:法碼天平

如果覆診後醫生不再開病假,咁即系話醫生認為你已經完全**既然已經或羨完全**,咁又點可能讓你在回港後「延續病假」呢?你在沒有病假紙的情況下出境唔會有問題,只不過那段時間只會用去你的大假或事假,而不會計病假至於境外就醫?以我所知,中國香港既保險公司對於「醫生」既診證都是要具有「本港認可資格」作實,咁你話嘞,「境外」既醫生,又點可能系「本港認可資格」公司既保險好似無得包「境外就醫」喎

即使系你自己買既保險,都唔一定包境外就醫,除非系「意外保」(有些包境衫閉拍外,有些不包),重要系你本身就係境外受傷,需要即時的診療,但好明顯你並非態純如此,病假一定要連續 勞工處規定。

你如果有醫生跟進開你病例 證明你需要休息。

可要求佢補寫乙份 但佢有權唔幫你重寫。

加上工傷假期每次醫生紙最高假期為15-30日 視情況而定工傷期間出入境無問題 但風險自己承擔 再自己出國整傷就你既傷唔再屬工傷。

建議如果真系嚴重的傷。

可以系9月30 日同醫生講開醫生紙到下月30日或覆診當日咁就可以出入境唔怕斷左假紙 又可以繼續療程境外就醫無得索取返費用 自己留意。

建議你自己買定份保險 因為呢d傷 如果hk醫唔好出國醫都幾貴 買定左 到時出國都可以唔駛咁金我自己曾經都系整傷過隻手 都幾嚴重。

工傷都搞左2年幾 所以有乜唔明可以問我。

留定wechat俾你krey513 有乜唔明就發問or add我喇,參考: 自己,

骨折工傷假可以休息多久

要看員工受傷的程度,由醫院開具證明需要休息多久,法律規定的是停工留薪期的時間。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是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的一個概念,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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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三甲醫院鑑定,交點鑑定費。工傷時限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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