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爵爺的網路
法院受理企業破產重整期間的訴訟應當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債務人財產後,訴訟繼續進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後,該訴訟或者仲裁繼續進行。
第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只能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
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故意違反前款規定向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使債權人受到損失的,不免除其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的義務。
第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並通知對方當事人。管理人自破產申請受理之日起二個月內未通知對方當事人,或者自收到對方當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未答覆的,視為解除合同。
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應當履行;但是,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擔保。管理人不提供擔保的,視為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式應當中止。
2樓:星星堆滿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公司的破產將在法院受理,員工的債務是第一順序的賠償物件,可與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請參與訴訟,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資。
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請破產,依據《破產法》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被拖欠工資或其他費用的員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破產重整期間可以起訴嗎?
3樓:張國鐵
法律分析:可以起訴,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訴訟應當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債務人財產後,訴訟繼續進行。
可以看到,不管公司企業是申請破產清算還是破產重整,企業公司所欠下的債務債權是不可能就這樣消失的。破產清算過程中會把公司資產進行變賣償還債務。破產重整過程也需要對債務債券進帆閉叢行償還才能重新復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管理人接管債務人態櫻的財產後,該訴訟或者仲裁繼續進行。
第二十一態核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只能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
企業破產重整怎麼辦
4樓:孫健
首先,企業出現了《破產法》
第二條規定的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債權人和債務人或者出資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
其次,法院受理後會指定管理人並通知已知的債權人並公告通知未知的債權人。法院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並確定。
第一次債權擾畢人召開的時間和地點。再次,債務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個月內,同時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經債權人會議通過以及法院批准後正式進入《重整計劃》的執行程式。
最後,《重整計劃》執行期限屆滿,債務人執行完畢,公司恢復良好狀態的,重整程式結束,公司恢復正常運臘李閉行。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法院經管理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應當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並宣告債務人破產。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輪裂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
二、關於獎金的範圍。
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企業重整和破產一樣嗎
5樓:劉書峰
法律分析:不一樣。在重整期間,經債務人申請、法院批准,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而企業宣佈破產之後,公司的訴訟主體地位此腔則就消滅,不能再管理公司財產。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森棚權人可以向人民法圓掘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企業破產了,請問企業破產重整員工能得到什麼補償
企業破產後,企業員工能得到什麼補償?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第 四 項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宣佈破產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其次,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什麼是企業破產重整程式
一 公司出現 破產法 第二條規定的重整事由。二 債權人和債務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啟動重整程式。三 法院對 重整申請 進行審查。四 法院指定管理人。五 法院通知已知的債權人並公告通知未知的債權人。六 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七 債權申報期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八 進入重整期間後,...
企業申請破產的原因有哪些企業破產的原因有哪些
1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到期債務 是指已經到了履行還債義務期限的債務 清償 是指全部償還 不能清償 是指沒有按期清償的各種可能性。債務人資不抵債並不能當然認定為 不能清償 2 存在多數債權人 如果只有一個債權人,只需採取一般民事執行程式即可。當存在多數債權人時,如採取一般民事執行程式,由於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