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債權怎麼償還保不保全有什麼區別

2023-01-27 02:20:24 字數 3656 閱讀 5887

1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對企業債務人通過訴前保全的方式主張債權時在分配債權時不會分訴前保全的先後順序,而是參考如下法條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十。一、多個債權人對一個債務人申請執行和參與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企業申請破產能保全什麼?

2樓:威爾

您好: 企業的破產可以是申請的 根據《破產法》的規定: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第九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申請人可以請求撤回申請。

第十九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式應當中止。 希望已經為您解答清楚這個問題了。

公司資不抵債,兩家都辦了訴訟保全,如何償還

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資不抵債,涉及到執行程式與破產程式的銜接問題:

一、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款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綜上,公司資不抵債的情況下,若進入破產程式,兩家債權人公司只能視為普通破產債權人,按上述順序進行清償。

二、如上述,財產在訴訟階段被採取保全措施,進入執行階段後自動轉為執行階段的保全措施。此處存在執行程式與破產程式的銜接問題,該問題直接影響債權人最終債權受償。我國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以及最近頒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移動破產審查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17]2號)規定如下:

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的條件:(1)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2)被執行人或者有關被執行人的任何一個執行案件的申請執行人書面同意將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3)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移送後的終止:執行法院作出移送決定後,應當書面通知所有已知執行法院,執行法院均應中止對被執行人的執行程式。

受移送法院不予受理或駁回申請的處理: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駁回申請裁定的,應當在裁定生效後七日內將接受的材料、被執行人的財產退回執行法院,執行法院應當恢復對被執行人的執行。執行法院就執行變價所得的財產,在扣除執行費用及清償優先受償的債權後,對於普通債權,按照財產保全和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先後順序清償。

三、 綜上分析,公司資不抵債,兩家公司都辦了訴訟保全,但是因為能否移送破產程式尚不明確,且兩個債權性質是否屬於優先債權尚不明確,故無法確定最終的償還比例和範圍。

4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若保全的資產沒有辦理過抵押,則按其價值對原告訴訟標的按比例進行分配清償,如果做過抵押,則按清償剩餘價值清償其他債權人。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保證期間,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式的,債權人、保證人應當如何保全自己的利益? 10

5樓:徭皖秀

債權人應當及時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按照法律規定參加債權人會議,行使權利。

如果債權人未申報,作為保證人應當及時申報。以將來求償權參加債權人會議,行使權利。

如果債權人全額申報,保證人就不能申報。

作為債權人,其債權在破產程式中不能獲得清償的部分,在破產程式終結後一定期限內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

作為保證人,一旦債務人破產,的確不能保全自己的利益,所以建議在當保證人的同時,要求被保證人以有形財產提供反擔保。

6樓:謝秀梅律師

債權人、保證人可以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如果債權人已申報了全部債權,保證人不能再申報。按照規定在破產財產中受償。

企業破產後,最大債權人是否具有優先受償權?

7樓:網友

破產財產清償順序:

《企業破產法》第41條、113條。

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

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

2)破產案件訴訟費;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以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拖欠稅款;

3)破產債權。

破產債權清償順序:

(1)有擔保的債權就擔保物優先於無擔保的債權受償。擔保物權主要是指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有留置權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40條)

(2)採取了財產保全措施的債權就被保全的財產優先於其他債權受償。

(3)普通債權,按債權比例清償,不具有優先性。舉個例子:甲公司欠乙70萬,欠丙20萬,欠丁10萬,乙丙丁均為普通債權,甲破產了,只有10萬元,則乙丙丁按:

7:2:1,分別受償7萬、2萬、1萬元。

破產債權清償條件:

1、需進行破產債權申報。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釋出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2、需提供證據、材料:債權發生的事實與證據。債權性質、數額、有無擔保,並附證據。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

8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破產,第一優先的是工人,第二是**,第三是銀行,第四才是**商。你屬於哪一類。

企業破產,老闆跑了,債權人都在追討欠款,請問我查到的法人的財產,並且進行了保全,是否將來可以用於償還

9樓:水幕粘華

財產保全,並不意味著都是給工人的,按破產法規定,無抵押的財產可以用來優先支付工人工資,社保,及補償金。但大都企來遇到這種情況不會走破產的路,都是走起訴,然後法院按民事訴訟來處理。工資能否拿到要看保全財產中有多少沒有進行抵押。

破產企業的債權屬於破產財產嗎

破產債權都有哪些優先受償順序,企業破產的清償順序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 傷殘補助 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2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3 普通破產債權。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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