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無故曠工離職怎麼處理,員工曠工不來辦理離職

2023-07-10 04:15:06 字數 1855 閱讀 7162

1樓:惠企百科

員工無故曠工的處理方式有:可以按照用人單位的用工規定解決。

比如員工無故曠工1-3天,扣2天基本工資;員工無故曠工超過3天的,應當在7天內解除聘用關係或者勞動合同;無故曠工超過7天的員工將被直接辭退或單方面解僱。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行為符合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單位可以以嚴重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曠工超過30天的,企業有權予以辭退。

2樓:律漸

法律分析: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如果員工在爭議的曠工日期之後一直未回或未要求回公司上班,而是在收到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後直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賠償金。

而實務中對此則認定為「視為由公司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只需支付一倍的經濟補償金。2、如果員工在爭議的曠工日期後要求回公司上班,並在收到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後提起勞動仲裁,那麼在此情況下,一旦公司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性不被認可,將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曠工不來辦理離職

3樓:呂婷

法律分析:勞動者曠工達到一定時間,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既不請假,又不辭職,不上班的,或者假滿後不請假不上班的,符合原勞動部關於曠工的定義,用人單位應當做好考勤,按曠工處理。曠工達到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天數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在曠工天數達到解除合同條件之前,書面通知勞動者復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辭職期間曠工了怎麼辦

4樓:吳明慧

法律分析:按照正常的曠工處理,可能會扣工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員工無故曠工,應開除還是辭退,員工無故曠工 不上班,擬辭退該員工,公司應如何辦理流程?

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勞動者無故曠工的,是可以辭退勞動者的,並且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

員工集體要離職怎麼辦,員工集體辭職怎麼處理

離職是人家的自由,你有什麼權利要求人家賠償?集體離職說明領導做的不好懂了嗎?說明領導做的不好,懂了嗎?要從自身找原因,你這樣,還想要求離職員工給你賠償的,估計過年你公司就黃了 1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有辭職的權利,只要依法提前辭職,單位無權阻攔 2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

怎樣與離職員工面談,如何處理員工離職面談溝通

一般來說,這時候人力資源經理是處於一個兩面為難的角色。總經理可能已經為這件離職責備過你了,而身為人力資源經理的你又要對這位離職者好言相慰 如果我們同意人才是企業最珍貴的資源這個論點,那麼揭露員工離職的真實原因,就是促使企業持續創新 進步,並永續經營的原動力,因為如此才能夠留住現有人才,及不斷吸引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