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曠工需辭退處理辭退流程應如何辦理

2021-09-04 21:49:15 字數 836 閱讀 8753

1樓:微風

一、確定合法的辭退依據

1.先確定辭退員工適合的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章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查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

公司內部對員工請假、曠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規定,一般曠工連續達到n天以上累計曠工達到n天,就算嚴重違紀,嚴重違紀行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通知被辭退人員相關情況,並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三、按離職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向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等相關手續,結清工資;

四、給勞動者辦理社保停繳等手續,並在人事臺帳上進行備註。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公司應該都有相應的規定的,礦工多少天無條件開除的

員工曠工5天以上,可以辭退嗎:辭退要給補償金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二項規定,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定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者曠工,違反了單位的規定。單位可以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要給勞動者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並且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

員工無故曠工,應開除還是辭退,員工無故曠工 不上班,擬辭退該員工,公司應如何辦理流程?

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勞動者無故曠工的,是可以辭退勞動者的,並且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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