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作上失誤造成公司損失,公司辭退該員工需要賠償月的工資嗎

2021-09-04 21:51:21 字數 3146 閱讀 9174

1樓:

如果像你所說的只是工作上的失誤,而且損失不大,公司不應該辭退員工的。

一般的公司都有員工手冊之類的,對於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適當要求員工賠償,比如從工資中扣除。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從以上條款來看,工作上的失誤要看程度,是否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否則不構成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

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你違反了以上條款中列明的事項,而辭退員工的話,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支付標準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

可能是不需要再另行支付你一個月工資進行賠償的,公司只要把你工作時間內所得結算給你就行的,應該是這樣;不過我也不是非常確定。

3樓:玉杵搗藥

樓主能說說是什麼樣的「失誤」嗎?

要看員工「失誤」的性質。

如果是「失誤」把公司營業款裝進了自己的腰包……如果是「失誤」把公司的產品拿回了自己的家……如果是「失誤」放火燒了公司的房子……。

如果是「失誤」暴打了公司老闆……。

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撥打當地的12333

員工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以什麼依據賠償?

5樓:

員工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主要以《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法律依據判斷賠償的。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是還有一種情況,賠償的情況還需要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尤其是為公司造成損失2000元以上的,為重大損失,員工要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在工作檢查中,其在工作中積極向領導彙報工作進度,領導也對後續工作進行了處理。施工人員沒有按照圖紙施工導致的問題,不是員工個人引起的,具體的情況由法院具體判決。

6樓:匿名使用者

國營單位不用怕。混著就行。大不了寫個檢查被處分下,最多扣掉1個月的薪水。

私人老闆的公司情況就不一樣了,沒好日子過。趕緊走人吧。工資不用要了。一個字跑。

7樓:ry似錦

員工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以《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依據賠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8樓:一直以為是個夢

如果有證據證明是因員工的過失導致企業在經濟上蒙受損失,企業是有權在損失範圍內對員工進行處罰甚至開除的,這並不是轉嫁。如果員工跑了企業仍可以繼續追究,提起訴訟這是很正常的,建議員工與企業好好協商,畢竟是自己錯了不能逃避責任的。

9樓:浮光再現

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啊

關於員工工作上失誤公司辭退還要員工寫辭職的勞動法

10樓:霸氣航行天下

辭退就是辭退,辭職就是辭職,不能混淆。就和公司這樣說。

公司 辭退員工的賠償 是按今年的 平均工資算 還是按實際當年的平均工資算

11樓:芸工作

按照辭退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包括你的基本工資,以及獎金,津貼等實際到賬的工資金額。

12樓:周律師說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應發工資的平均工資。

13樓:依書文

請問!如果做了7年,又月月加了班無過把員工辭退該怎樣補償員

1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辭退員工的賠償是按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算的。

也就是從你被辭退日往前推12個月開始計算。

15樓:沒愛哪來恨丹

一般賠償的話肯定是按當年的平均工資來核算,具體的也是可以和公司協商,也可以多多溝通。

16樓:

員工辭退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17樓:韓飛律師

公司辭退員工的賠償是按離‍職前12個月的實際總收入的月平均計算,包括基本工資、其它工資、獎金、所有補貼、加班費、年終獎。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怎麼賠償法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則全額賠償 若過大過失造成的,則部分賠償,賠償比例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沒有統一標準 若一般過失造成的,則無需賠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

員工由於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肯定是由員工所在公司進行賠償的,至於公司內部是否要求責任員工賠償,那就得看勞動合同中怎麼規定的了,勞動法規定是以用人單位的合同為準,可以從工資裡面扣,不得超過每月工資的20 回答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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