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的糾紛問題,關於勞動合同糾紛問題

2023-03-08 14:55:07 字數 4579 閱讀 5486

1樓:蒼洱白子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糾紛時,可以依法進行調解、仲裁、提起訴訟。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提起仲裁解決的,那麼在裁決書下達15內不服裁決,就可以及時上訴法院解決。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2樓:愛死我的妻

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要求支付上班時的雙倍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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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勞動合同說明你們的關係可以隨時解除。。。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朋友手中有證據(工資卡、簽到表之類的)證明他與單位的實際勞動關係,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反映。如果工作時間不足1年可申請工作期間的雙倍工資,如超過一年可預設為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可以未繳納保險為由申請解除合同,讓單位補繳所拖欠的保險費,並要求單位支付12個月的雙倍工資,並視情況要求每年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要給1個月補償金,不足6個月的給半月經濟補償金)

關於勞動合同糾紛問題

6樓:華律網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

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3、仲裁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法方面的法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7樓:匿名使用者

有這麼幾點,簡單說下:

1、你還想繼續在這家單位上班就別想其他的,如果不想了,就趕緊找其他工作,先把經濟**穩定了再說。

2、如果你想讓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方法太多了,比如你給領導一個耳光,或者故意曠工一段時間,這種情況下公司鐵定會解除勞動關係,但是能不能達到你想要的法律效果就得具體分析了,跟企業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律師的業務能力有直接關係。

3、除去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已經承擔了非常高的用工成本與風險,就是說,即使用人單位不存在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你通過法律途徑一樣能獲得很多的經濟補償。

4、勞動爭議案件一般是不會輸的,但是仍強烈建議你見好就收。

希望對你有幫助,

8樓:夜遊神先生

說到底還是錢的問題 。

關於勞動合同糾紛爭議

9樓:簡簡單單

一。要求公司支付未籤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和支付拖久的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11樓:網友

不是投訴,你應該向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和沒簽合同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糾紛問題

12樓:2007愛問知識人

1、因病休養一年多有無充足證據?若有充足證據證明應當休養而且沒有超出規定的醫療期的,合同期內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2、你已經在這家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本人沒有過錯,又不存在公司效益不好裁員等無過失性辭退的情況,期滿後公司應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即使公司以效益不好需要裁員為由,不再與你續簽,也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且支付經濟補償才能辭退你。

4、如果與公司協商解決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或續簽勞動合同。不行的話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13樓:上海李前軍律師

這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確定用人單位的責任。如果你生病時原勞動合同未到期而你又有證據證明你因病一直需要休息,那麼用人單位不應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在職工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合同,如果超過醫療期仍未上班,那麼用人單位應當履行通知義務,否則勞動合同未解除。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你的病情讓你補充需要休息的證明或通知你上班,否則,你們的勞動合同並沒有終止或解除。你現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14樓:青天白雲

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關係,單位做法違法。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恢復勞動關係或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賠償金。

勞動合同糾紛

15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主張雙倍工資。

16樓:李小興律師

你直接以公司未籤勞動合同,要去公司支付4個月的雙倍工資為由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沒簽,你就能額外得到4個月的工資賠償,如果簽了,那麼你肯定可以看到合同。

17樓: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約定6個月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必須是三年及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你的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年,那麼個月試用期肯定是違法的,三年以下合同期限的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2個月。所以如果合同期限不滿三年,而約定了6個月試用期,那麼用人單位違法,應當支付你多試用的5-2=3個月試用期滿月工資的賠償。如果單位說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也是違法的,公司應當支付你後4個月的雙倍工資,也就是說要再支付你4個月工資的賠償。

如果合同有效,並且你已經在正式期內,那麼你和上級的糾紛必須是公司的規章制度所禁止的,而且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明確規定可以辭退的,那麼公司才可以依法辭退你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你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公司應當按照你不滿半年的工齡支付你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即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糾紛

18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你們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要求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不籤,則要補償你們十個月的工資。

3、在2023年11月以,你們中間有人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並且當時已經向單位提出了,只是單位沒答應的,你們在取得證據情況下,可以要求單位補賞以前的按勞動法同工同酬的差額待遇。

19樓:常熟法律

目前已經沒有臨時工的說法了,他們與你們簽訂了合同,就只能按照合同辦,包括同類同工種的合同。目前,他們叫你們與另一個單位簽訂合同,屬於勞務派遣了。這是合法的,是他們的權利。

雙方均可以選擇不簽訂或同意簽訂,是雙方的自由。

20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法律不太健全,既然公司敢這麼做肯定是事先考慮過法律層面,鑽了法律空子。這事簡單解決不了,建議詳細諮詢律師。

關於勞動合同問題,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1 你朋友的崗位從 管理崗 到 業務員 實質上是公司擅自變更勞動合同,是違法的。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2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糾紛問題,勞動合同糾紛

一 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

關於勞動合同問題

證據很關鍵的 由於是補籤的合同,你是否確定合同規定工作時間,也就是從4月開始計算,還是其他什麼時候,以及合同的簽署時間,也就是現在簽署的還是4月簽署的 如果公司把合同搞成從4月開始,簽署時間也是4月或者5月,那麼,雙倍工資沒有了,加班費,你們要舉證,證明加班了,考勤記錄之類的,否則也無法爭取 唯一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