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不令梓
可以。用人單位損害勞動者利益,工會調解過程中可以主張賠償。
工會調解勞動糾紛
2樓:公尺妮法務
工會在勞動糾紛解決過程中的作用: 1、充分利用工會與勞動者密切聯絡的優勢,積極教育提公升勞純滾謹做基動者的法律保護意識。備友主動全面地幫助勞動者瞭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2、通過支援調節、仲裁、訴訟等多種方式參與到勞動爭議問題的處理當中。
充分發揮工會優勢,針對不同勞動爭議問題採取相應有效的方式幫助解決。
工會勞動爭議調解要怎麼開
3樓:律覓厹
工會 勞動爭議調解 流程: 1、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 2、調解組織受理,進行調解; 3、經調解達成協議,製作 調解協議書 。
4、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第十三條規定, 調解勞動爭議 ,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成協議。 第十四條規定,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數鎮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行褲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薯帶粗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第十三條 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成協議。
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制度
4樓:賀蘭芝
法律分析:一、制定目的:為了充分發揮我公司勞動爭襪段議調解小組的職能,在建設勞動關係和諧企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加強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建設,及時有效地處理勞動爭議,維護安定團結的局面,使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本企業勞告猜譽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工作應接受上級指導:本企業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接受縣、鄉工會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領導和指導。
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任務:調解職工糾紛,並通過工作、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職工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
四、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工作應遵守的原則:(一)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二)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三)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申請仲裁和訴訟。
五、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的目標: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糾紛,應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充分說理,消除隔閡,幫助當事人達成協議。
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的流程:調解糾紛應進行登記,製作筆錄,妥善儲存以便備查,如當事人要求上轉,應尊重當事人的意見,轉遞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
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必須遵守的紀律:(一)不得循私舞弊;(二)不得對當事人壓制、打擊、報復;(三)不得侮辱、處罰當事人;(四)不得洩露當事人的私隱;(五)不得請吃受禮。
八、勞動爭議發生時,具體操作辦法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兆悔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勞動糾紛,到勞動局申請仲裁,經過調解雙方打成協議後拿到仲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仲裁階段,調解了,並且仲裁委出具了調解書內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是容不能起訴的,如果一方不履行調解書,另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
向勞動局申請勞糾紛調解,須要交費嗎?
勞動仲裁不收費,但從立案到結案,一般需要二個月左右,要有耐心,堅持就是勝利。看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 條規定。網上乙份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自己依葫蘆畫瓢寫一式三份,附上勞動合同影印件及其他證據影印件,你的身份證影印件,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如果沒有就去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的基本...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第二十八條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可以製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認為無需製作調解協議書的,可以採取口頭協議方式,人民調解員應當記錄協議內容。第三十條 口頭調解協議自各方當事人達成協議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一條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