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需要什麼證據,要回土地都要什麼證據

2025-04-29 02:05:06 字數 3976 閱讀 9348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1)物證。可以證明案件事實的物品和痕跡,如村委會的登銷肢記、借用土地的收據。

2)證書。是以其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件情況的文字材料,如土地使用證土地承包合同等書面材料。

3)證人證言。是證人向調查人就自己所瞭解知道的與案件有關的事實所作的口頭或者書面的陳述 如村委會當檔鬥悉時登記的人員。

四)當事人的陳述。是指當事人向辦案人員所作的關於案件事實情況的敘述。

5)視聽資料。是利用錄影和錄音器材反映的影象和聲音,用電子計算機儲存的資料證明事實的證據。

6)勘測筆錄。指辦案人員為查明事實,對違法現場實施測量,繪圖,拍照及文字記錄結果。

7)鑑定結果。為查明案情,需要解決專門性問題時,由有關部門有專業知識人進行鑑定的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行乎十六條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2樓:麻士官

一、辦了不動產證的房子只要符合當敬此地房管局和國家法律允許的房屋是可以進行買賣交易的。

二、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六條。下列房地產不銀謹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鋒稿基以其他形。

3樓:老帥看電影

物證。桐亂態能證明案件事陪頌實的物品和痕跡,如村委會的登記、借地局源的相關收據。(2)書證。是以其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件情況的文字材料,

4樓:次綺露

該土地的權屬證明、土亮雹地承包登記資料;

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登記變更的材料老塌;

土地使用、管理、收益情敬含帆況;

村委會意見;

轉賬流水等。

要回土地都要什麼證據

5樓:肖紅

土地糾紛應提供的有關證據材料:

一)人民**頒發的確定土地權屬的憑證;

二)人民**或者主管部門批准徵收、劃撥、出讓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檔案;

三)爭議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書面協議;

四)人民**或者司法機關處理爭議的檔案或者附圖;

五)其他有關證明檔案。

一、土地權屬糾紛的型別。

1、無地少地農民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糾紛。

這一型別大致有以下三種情況:一是新增人橡猜或口的承包地問題;二是在第二輪土地承包之時,個別農戶因種種原因,將其承包地部分或全部退回發包方,現又向集體要回承包地;三是人口變動後承包方主動退回或被集體收回承包地,現在又重新要回承兆猛包地,涉及人口有大中專畢業生、到城鎮或大城市居住的原村民、在婆家沒有得到承包地的出嫁姑娘等。

2、由土地流轉引發的糾紛。

這種情形主要是因為土地流轉過程中沒有簽訂土地梁伍流轉合同,或者即使有土地流轉合同,但對土地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規定不明確,隨著土地預期收益的變化,單方要求終止承包合同、提高土地流轉費用等。

3、由於基層組織違規操作而引發的糾紛。

如個別村莊在第一輪土地承包到期時,發包方未按當時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對承包地作適當調整,導致人均承包地面積不均,現在承包地少的農戶強烈要求重新發包承包地。有的基層組織借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引進專案之名,強行流轉農戶承包地,甚至私下賣掉土地使用權,矛盾隨著土地預期收益提高而激化。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要回土地都要什麼證據

6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要回土地需要的證據有:該土地的權薯廳屬證明、土地承包登記資料;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登記變更的材料;土地使用、管理、收益情況;村委會意見;轉賬流水等。

【法律依據】孝手鬥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巧磨,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土地被收回後,土地能要回來嗎?

7樓:王煥坤

處理此類問題的依據是:一是《土地管伍兆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

二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三是《立法法》第八十三條碧橋:

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四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5〕6號)第六條:「因發包方違法收回、調整承包地,或者因發包方收回承包方棄耕、撂荒的承包地產生的糾紛,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發包方未將承包地另行發包,承包方請求返還承包地的,應予支援;

二)發包方已將承包地另行發包給第三人,承包方以發包方和第三人為共同被告,請求確認其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返還承包地並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但屬於承包方棄耕、撂荒情形的,對其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援。」五是《***辦公廳關於妥善解決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04〕21號):

要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以欠繳稅費和土地撂荒為由收回農戶的承包地,已收回的要立即糾正,予以退還。」處理此類問題應當把握的原則是:《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對此問題規定不一致,根據《立法法》規定,優先適用《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5〕6號)和《***辦公廳關於妥善解決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04〕21號)與《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一致,即發包方不能以土地撂荒為由,收回農戶承包地,對於已腔慧租收回的,應當返還。

有土地證的土地**有權收回嗎

8樓:何帆

不可以,有土地證的房子,只要房子有合法建造批文,應該依據房屋新舊程式、結構確定補償單價。**沒拆遷檔案,是不可以強拆的,強拆就意味著違法侵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房屋徵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緩中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房屋徵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

第十三條市、縣碼哪侍級人民**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及房屋遲吵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有土地證村裡有權收回土地嗎?

9樓:陳海峰

法律分析:經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就核族有權收回。 土地上的農作物仍然是你的,村裡**要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雀賀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一改歲弊)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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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土地使用證需提供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表。2.公有住房 審批。3.房屋所有權證。4.申請人個人身份證。5.換購房登記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權證原件。6.屬共有產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產權證。辦理土地證需要,房產證,公證書,身份證,貸款的需要抵押證明原件一份,客戶身份證和影印件一份以及房產證影印件。辦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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