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學校辭職不讓走合法嗎

2025-04-16 21:35:18 字數 2280 閱讀 1188

1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離職,公司不讓走,公司違法,公司需配合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實質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但不讓走,不給辦理辭職手續,勞動者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監察大隊,由監察大隊責令單位改正;監察大隊協調不成,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決議下來後公司拒不執行,勞動者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

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離職當天,公司需結清勞動者工資,並辦好離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簡銀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領取公積金的條件之一。

勞動合同法茄磨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顫咐鬥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樓:網友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猛凱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脊寬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到了日期就可以走了,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枝野喚動部門申請解決。

私立學校不同意辭職怎麼辦

3樓:關秀娟

法律分析: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磨辯碧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勞動者按照上述規定的程式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瞎舉單位批准同意,到期交接完工作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如用人單位不結清工資,或者不向灶悶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或者未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則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私立學校好辭職嗎天涯

4樓:年輕的夢想家

需要看合同是怎麼簽署的。合同上有規定的話,按照合同執行。私立學校辭職正常都要交違約金的,具體可以先試探校方,校方不答應的話,就協商。

但如果私立學校沒有給提供專項培訓費用並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以及沒有和學校簽訂商業保密和競業限制條款的,就不存在需要支付違約金的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私立學校想辭職可以直接走嗎

5樓:

摘要。您好。不可以的。

需要提前30天告知。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勞動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您好。不可以的。需要提前30天告知。

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備雀衫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試仿腔用期內需提前3天歲模通知用人單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勞動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碼悉寬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陸鋒合同,不需事先告知遲亮用人單位。

辭職沒人交接不讓走?辭職沒人交接能不能走

辭職沒人交接不讓走,這種做法 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只要辭職到了規定的日期。就可以結工資走人。辭職沒人交接不讓走這是不合法的,只要你已經提前乙個月提出了辭職,那麼單位就應該要安排人來接替你,沒有人接替這是單位的責任,你乙個月之後也是可以離開的。單位這樣做肯定是不妥當的,你只要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乙個月...

辭職老闆不讓走說乙個半月在讓走,要不然錢就不給,我該怎麼辦??

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舉報解決不了就申請勞動仲裁。有沒有勞動合同都沒關係,你只要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去反應就可以了,他們會幫你處理此事的。說辭職老闆不讓走怎麼辦 法律分析 說辭職,老闆如果不讓走,雙方當事人可以先自行協商 協商不成的,如果當事人處於試用期,則需要提前三天向老闆提出辭職申請 如果當事人屬...

如果提前月辭職到期了老闆還是不讓走說等招到人再走我能告到勞動局嗎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滲餘內可隨時提出解除合同。據此,櫻喊正你向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提交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後就可以離開,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且用人單位必須支付你全部的工資。脊悔 籤合同了嗎?給你買五險了嗎?什麼都沒有他就無理由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