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正常上班每日不超過8小時,那麼996是犯法的嗎?

2025-03-07 19:20:10 字數 4108 閱讀 6298

1樓:邂逅浪漫

是屬於犯法的。依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帶歲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纖笑四十四小時的工時毀行含制度。」

2樓:無能為力大蒜

996當然是犯法的,滾羨因為這已經超過了8個小時了,不過現在有很多企業都是這種上鬥備純班的制空咐度,勞動局也沒有過多管。

3樓:港島妹妹

不是犯法的。現在很多工作都是996的機制。這種機制不犯法。

工作超過8小時是否違反勞動法?

4樓:賈俊峰

一天工作超過8個小時,不給加班費的情況下是違法的。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勞動者上班時間的,用人單位行為違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處理。另外,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每天上班超過八小時的情形,屬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情形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

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國家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度,即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這是標準工時。

但是,由於生產、工作等需要,用工單位在徵得工會同意的前提下須與勞動者協商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但是加班也不是無限制的延長工作時間,用工單位要根據勞動者的身體狀況適當延長一至三小時。如果用工者要求員工加班,應按時薪的倍支付報酬,就是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標準支付報酬。

不然員工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2.對於特殊行業,例如鐵路、航空、郵電、勘探等,符合條件的單位經勞動行政部門的批准,可以實行不同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5樓:黎墨督和裕

一般情況下,工作超過8小時是違法的,可以按照樓上的處理。但也不能一概而論。有些行業並不施行「8小時工作制」,如。

遠洋運輸等。

新勞動法規定每週上班時間不超過48小時不算違法是嗎?

6樓:安律說法

您好,根據勞動法最新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按照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每天加班不超過1小時計算,一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8小時不算違反勞動法有關工作時長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7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

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上面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3、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4、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中規定的工作八小時包含午休時間嗎?

8樓:人民法院報

我國法律未對勞動者工作8小時中是否包含午休作出較為明確的規定。

用人單位可以對此進行自主規定。

但從合理性角度而言,在定時工作制勞動者工作的8小時內,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安排必要的午餐、午休時間,並不得以安排午餐、午休時間為由,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

勞動法是不是規定八小時工作制?

9樓:符志峰

法律分析:八小時工作制國家法律規定的工作日長度為8小時的工作制度。目前世界各國普遍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正常一天工作時間為早上九點至下午五點為8小時。公私營企業一般實行8小時至10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工法規定一天工作8小時,那996算犯法嗎?

10樓:王祿

不算違法。只要公司996加班的時間是有加塵友螞班費的,那就不算違派埋法,但是一週的工作時間不告前得超過44個小時。

11樓:撒的謊

這種情況下其實已經是違反了勞動法,但是很多時候又是自主的,大家也沒有辦法去嚴肅的干預。

12樓:王志剛剛剛

不算犯法,如果犯法的話早就被當地的公安局抓起來了,所以我感覺這樣的做法是不犯法的。

上班超過八小時違反勞動法嗎

13樓:姜超

一、工作超過8小時違反勞動法嗎?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每天上班十二小時的,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勞動者上班時間的,用人單位行為違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處理。另外,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每天上十二小時的情形,屬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情形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一、每天工作時間超八小時,不加薪,違反勞動法嗎?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支付加班費。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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