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有權利讓業主禁止將電瓶車進入電梯上樓嗎?

2025-02-28 09:00:26 字數 3805 閱讀 4728

1樓:網友

物業應該有這樣的權力。電瓶車**燃燒的事故發生較多,電瓶車進入電梯,會給其它的業主人身財產造成威脅。還是應該配合物工作,共同維護小區的生活秩序。

2樓:著實無奈

有啊。現在電瓶車突然自燃**的事故多有報道。只要有利於廣大業主的利益,我們也應該多多支援。

3樓:生活萬事通小英

親,物業是有權利讓業主禁止將電瓶車進入電梯上樓的。

物業有權利禁止業主的電瓶車進入電梯上樓。因為電梯屬於公共設施,是屬於物業管理的;且電動車上樓通常會佔用公共區域,如消防通道等地,也是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業主應當按照物業要求將電動車放於指定地點。

法律分析第乙個肯定是安全問題,把電動車放在家裡很危險,容易造成火災,第二個就是佔用公共區域,電梯是每個業主都要乘坐的,推一輛電動車進去後,十分佔位置,引起其他業主不滿。物業管理糾紛投訴是指物業管理法律關係一方當事人,即業主、業主委員會和使用人在物業管理過程中,對物業管理企業或其他物業管理主體違反物業管理有關。

提問。電動輪椅、嬰兒車也可禁上電梯了?

電動輪椅、嬰兒車是禁止上扶梯而不是電梯喲[握手][握手]電動輪椅、嬰兒車是可以進電梯的。

電動輪椅、嬰兒車是可以進電梯的。

電動輪椅、嬰兒車是可以進電梯的。

電動輪椅、嬰兒車是可以進電梯的喲[握手][握手]

物業規定,不能將電瓶車與自行車進入電梯的說法合理麼?

4樓:老田老師

不合理。將自行車放在自己家裡,方便保管和使用,也不影響他人。那些限制自行車的人,肯定是家裡不用自行車的人,恨不得將電梯據為私家所有。

上電梯的還有手推車殘疾人電動車,曰常更換家用大件少不了電梯都要找物管來看著?人們生活生存想方設法方便,而不是單純限制。翻來覆去的只說電瓶車出亊要限制,為什麼不說燃氣和電器出事要限制。

電梯衝頂墮毀的亊故不祘少,大家為什麼不去爬樓梯?汽車出了那麼多事也照樣發展。所以說,偏心眼的人偏偏限制自行車是不對的物管限制業主對電梯的使用權是錯誤的的。

5樓:南宮雋

電動車不讓進電電梯、入戶我贊一成。但是,小區物業在請請消防部門宣傳示範同時,它們們自自己的電動車就在物業監控控室記憶體放十臺內電車,而且有電車在充電,又是為什麼麼?我來告訴諸位:

這個小區在地地落車庫設有充電樁,貴的離譜,所以,逼著業主到充電樁充電。試想,充電價合理,有誰不嫌麻煩,推電車入戶充電呢?為什麼物業的人員公、私電車不在地下充電樁充電呢?

一、為了盈利,二、買單的的是業主。

6樓:斜陽紫煙

合理。這不是物業規定,而是電梯安全使用的規定。電瓶車自行車進入電梯會給其他人帶來不安全因素,特別是電梯故障時不利於人員撒離。

7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電動車不上樓有法規支撐的,可以報警處理的。出事的很多,你說新車安全,別人家的呢,什麼樣子的不安全呢,無法判定。

8樓:網友

物業規定不讓進電梯不合理,但人多時要儘量讓別人先行,最主要是不能將車子停在公共通道上,不符合際火通選要武影的安全。

9樓:惠誼

我認為這個並不合理,但是電瓶車與自行車進入電梯會影響到別人,所以進入電梯的時候,一定不要影響到別人就可以了。

10樓:網友

當然合理,居民樓的電梯是載人的,不是貨運電梯,原則上大物品是不能上電梯的。

11樓:網友

應該來說這個是消防法的規定。物業執行並沒有什麼問題。

物業禁止電動車上樓合法嗎?

12樓:哆啦a夢是夢想家

物業沒絕對的權利禁止,但為了公共安全業主有責任配合。如果業主將車輛放入房間內部,則物業一般無權干涉。如果業主佔用公共區域進行車輛充電,則是明顯的侵佔公共區域行為,涉及堵塞樓道、堵塞門廳、堵塞消防通道等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第三條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公民應當將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公民應儘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第四條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禁止電動車上樓,技防手段上線

6月初,河南省閤家安物業管理****在太極景潤小區的電梯裡安裝了電動車阻車系統。「一旦有電動車進入電梯轎廂,系統通過攝像頭自動識別後,電梯會處於停止執行狀態併發出語音警告,直到將電動車推出電梯後才恢復正常執行。」該小區一名物業工作人員介紹。

華景國際小區電梯裡安裝的電動車阻車系統已經執行了半年,該系統有效預防了電動車進樓入戶充電行為,受到了居民一致好評。「電動車上樓充電安全隱患大。以前遇到鄰居推著電動車上樓卻不好意思勸阻,只能在心裡擔憂。

自從電梯裡安裝了電動車阻車系統,心裡踏實多了。」該小區業主楊先生說。

13樓:岳陽徐罡

電動車上樓危害整個樓棟的安全,一般物業會根據物業管理規約及當地**的要求來進行管理。

14樓:結他冷小白

從安全著想,物業禁止電動車上樓的做法是正確的。

物業不讓電動車進小區合理嗎?

15樓:小袋學長

如果是業主的電動車,物業公司不讓業主的電動車進入小區,這是不合理的行為。

物業是指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裝置、設施和場地。物業可大可小,乙個單元住宅可以是物業,一座大廈也可以作為一項物業。

同一建築物還可按權屬的不同分割為若干物業。物業含有多種業態,如:辦公樓宇、商業大廈、住宅小區、別墅、工業園區、酒店、廠房倉庫等多種物業形式。

附屬設施:屋頂漏水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以及公共設施裝置,如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

16樓:網友

有權利。電瓶車禁止進入電梯,2021年8月1日正式實施。這個已經岀現過在電梯爆燃的事故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利,公安部 應急管理部 消防總隊 是明確不允許的。***辦公廳《關於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第18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進行維護管理,及時勸阻和制止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築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要求:嚴禁在住宅建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門洞口)、樓層樓道、電梯前室等部位停放、充電。

18樓:不教花瘦

物業公司肯定有權利對進出園區的車輛、訪客等進行管控。出現這麼多因為點拼車充電導致的火災還不夠警醒眾人嗎?千萬別貪圖方便或者節約把電瓶車帶上去充電,這樣很危險。

事實上,現在很多居委、社群街道辦,甚至消防部門都支援物業公司這樣的管理行為。如果做的好,物業公司應該在靠近小區附近安裝乙個充電樁,提供給住戶或者訪客充電。

19樓:佴力言

肯定是有的,國家三令五申,不然著火岀來,誰能負起這責任,物業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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