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權不經業主同意就拍賣其唯一物業嗎

2022-07-10 17:15:32 字數 4575 閱讀 4605

1樓:鬆君飛翔

《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保障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和案外人行使異議權,滿足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的客觀需要。其中規定,被執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執行。

根據最高法相關規定,如果執行標的系被執行人本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執行。但並非被執行人只要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執行。如果被執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必需的範圍,人民法院可以執行。

《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2樓:張夕黎

請不要質疑法院的判決,宣判的時候,根據的法律條文已經當庭宣佈了。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今生還上還是好事

法院強制執行要拍賣唯一住房,怎麼辦?有什麼別的說法

3樓:楠木a緣

被執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

第二百二十七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百三十一條 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第一條 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 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4樓:鄶子青蛙

1.被執行人享有其他固定的租賃房屋。實踐中經常存在這樣的情況,被執行人名下有一套住房,同時因從事生產經營又從第三人處租賃房屋,並且長期固定在租賃房屋內從事日常生產生活;或者被執行人在城鎮購置了商品房,同時又在農村承包集體土地從事畜牧養殖或經濟作物種植,為了生產便利和生活需要,在承包土地上修建房屋或臨時建築長期居住。

《規定》第七條並未規定被執行人對住房享有所有權,因此筆者認為,只要被執行人享有穩定的居住權,即使該第二處住房並未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也可以認定被執行人的住房已經超過了生活所必需的標準。

2.被執行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名下有其他房產。儘管被執行人除唯一住房外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但與被執行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名下有其他房產。

如果被執行人長期居住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屋,並將自己名下的房屋出租給第三人用於收益。筆者認為,由於被執行人具有相對穩定的其他住所,符合《規定》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因此此種情況下可以認定被執行人的住房已經超過了生活所必需的標準。

3.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面積過大。對於被執行人的房屋面積明顯超過生活所必需的認定標準,可以參照當地建設部門公佈的上年度人均最低住房標準建築面積,以及建設部發布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的第三條第二款,「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60%」的規定。

4.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過高。考慮到我國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對於認定被執行人住房是否超過生活所必需的另一標準就是**判斷原則,法院可以依照被執行人住房在當地的市場**作為參考標準。

因為在經濟發達地區或者大城市,不同地段的房屋**差異很大,當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因所處的位置、地段、結構或用途等條件使其實際價值較大,評估變現後即使安置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後仍有足額房產變價款實現債權,則法院可以認定被執行人的住房已經超過生活所必需的標準。

5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明確表示,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6樓:深圳曹律師

如果是生活唯一性住房,法院不會強制執行的。

因經濟糾紛官司法院有權拍賣唯一一套房子嗎

7樓:野馬幫何莫

一般情況下,唯一住房只能查封,不能拍賣、變賣或者抵債,但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 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什麼情況下法院可以不經拍賣直接變賣財產

8樓:長沙律師曹元海

您好,以下答案有涉及到您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當事人雙方及有關權利人同意變賣的,可以變賣。

金銀及其製品、當地市場有公開交易**的動產、易腐爛變質的物品、季節性商品、保管困難或者保管費用過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決定變賣。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雙方及有關權利人對變賣財產的**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變賣;無約定**但有市價的,變賣**不得低於市價;無市價但價值較大、**不易確定的,應當委託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按照評估**進行變賣。

按照評估**變賣不成的,可以降低**變賣,但最低的變賣價不得低於評估價的二分之一。

變賣的財產無人應買的,適用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該財產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

其餘情況,建議補充。

歡迎採納答案,謝謝!

因欠債法院可以拍賣唯一一套房子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拍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1、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2、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3、第二百四十七條 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購。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查封財產保管

被查封的財產,執行員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四十七條 拍賣和變賣

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購。

第二百四十八條 搜查措施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採取前款措施,由院長簽發搜查令。

10樓:小金金法律諮詢

負債後名下唯一住房的可以被拍賣嗎?

11樓:君然所龍嘯律師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唯一住房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執行。

在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統一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

司法實踐中,執行唯一住房的難度和工作量還是比較大。具體還是要看執行法官的執行力度。

物業管理有權利關業主水電嗎

沒有權利關業主水電。物業管理公司是受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委託,對其物業實施管理與維修,對產權人和使用人提供各種服務。因此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主要體現在服務及管理方面,如小區管理辦法的擬定 依照物業合同進行管理 制止業主違規行為 承擔維修 安全等工作。另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用電人逾期不交付...

業主沒有按時交納物業費,物業有權利停水嗎

物業公司是沒有權利停水停電的。業主因未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是違反了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作為物業公司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對違約的業主督促其交納,或者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法律沒有賦予物業公司可以斷水斷電。業主供水供電是分別與自來水公司 供電公司簽訂供水供電協議,交納相關費用來獲取的。它和業主...

辦公樓業主安裝寬頻光纖,物業有權收取費用嗎

這都是屬bai於濫收費,現在很du多物業 公司根zhi本不是為業主服務的,而是通dao過吃拿卡要來內剝削業主,如容果沒有物業,則運營商會主動把客戶的網路拉到位,但是有些物業公司卻不,允許運營商來拉網線,必須經過物業同意,有很多物業公司會以此要挾運營商付出一定好處才行。寬頻升級光纖,物業要求收取八千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