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的凳子放在外面,小區物業有權利搬動嗎

2021-03-04 05:23:24 字數 1215 閱讀 4663

1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利,物業是受全體業主委託管理的企業,如果凳子妨礙了小區街道通行當然有權搬動,但其無權沒收

2樓:戚廣利

便利店的凳子放在外面,如果佔用公共空間,小區物業就有權搬動。

在居民小區開便利店,物業用權強行把我趕走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和物業有達成合約,是不能被趕走的,如果是私自行為,則物業有權管理

4樓:請雨停空

住宅改商業的物業抄是要勸導制襲止的。工bai商局查到,物業也du難逃問責。房管局更會。

zhi除非是社群居委會的公dao益非贏利行的或者是民政局備案的困難戶。都不能影響居民生活和不服從小區管理。

要麼自己去工商局、房管局找人,並請有利害關係的業主簽字,到物業備案。挺麻煩的。

真想開,找物業公司和相關業主商量下,籤個承諾書啥的。

希望能給你參考。

5樓:顏佩棟律師

小區物業沒這個權利。

6樓:匿名使用者

不擾民,它就沒權力。

我在小區一樓想開便利店,物業不允許,我該怎麼辦

7樓:律家保

您好,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七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通常來說,想要在小區開便利店,是需要經過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同意的,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不同意,開便利店存在困難。

我想小區住房開個便利店.就連進屋的門都沒改動.物業不讓開.我該怎麼辦

8樓:個人行家

把住宅用於經營活動,違反物權法規定,物業有權干涉和舉報。

我看好一小區,我想在裡邊做便利店,怎麼和物業溝通

9樓:張夕黎

直接就是去物業,找主管這個專案的負責任,看看他們有什麼條件,另外你首先核算一下,看看可以接受什麼條件。這樣利潤有多少。

物業小區一樓10多個平方米開便利店算不算商業用途

10樓:蒙娜麗莎得**

只要是從事商業方面的經營,那就是算商業用途。

物業小區一樓10多個平方米開便利店算不算商業用途

只要是從事商業方面的經營,那就是算商業用途。什麼是計算機網路?多臺電腦連線在一起,能夠實現電腦相互間資訊的互相交換,並可共享電腦資源的系統,就是計算機網路。可以分為 1 按網路的交換功能分類 電路交換 報文交換 分組交換 混合交換 2 按網路的拓撲結構分類 匯流排型結構 星型結構 環形結構 蜂窩結構...

便利店的便利性有多突出?誰說一下便利店有什麼特點?

便利店賣的都是現成的食物,對於經營者來說很方便,而且提供的食物種類也比較多,對於消費者來說,可供選擇的品種多,也實惠。便利店的便利性特別的突出,主要就是他一般都是24小時營業啊,都是方便周圍群眾的嗯才嗯。他需求的一些小的零食,一些生活所用的食物都會有的。便利店的便利性突出在於便利店的經營時間,經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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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便利店冷櫃的擺放是一大學問。便利店冷櫃應該放在環境溫度低,通風良好的位置,遠離熱源,頂部背部及兩側留出適當的空隙利於熱 2.便利店冷櫃不要 超載 執行,即是食物不要放太多,太擠,這會增加壓縮機的負荷,增加耗電 3.便利店冷櫃開門次數少,開門動作要快,冷櫃上貨不要太頻繁,最好在夜間 4.便利店冷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