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北海九道
未轉正就離職,這個交接沒有多長時間,用三天的時間足夠了。
2樓:匡亦虹
三天或者三十天。勞動法只出臺了試用期與正式工的離職時間。也就是說還在試用期內的臨時工,提前三天提出離職即可,而過了試用期的臨時工,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離職。
不過這也取決於你們簽訂的是不是為勞動合同,只有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辭職要多久這個其實也可以和用人單位溝通。
3樓:遇見預言
未轉正離職的話 一般交接到對方上了手, 熟悉一些了 就可以離職了,三天至一週就可以了 ,30天的話是你提前30天交辭職申請。
4樓:薩達薩達
是30天還是3天。 2012-09-08**道,試用期3個月,還沒有轉正,因為經常加班想要離職,但是公司要求我交接1個月。我能3天后離職嗎?
如何和老闆說都沒用,怎麼辦? 法律規定就是三天,單位沒有權力不同意,只要你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是合法離職,你可以理直氣壯的要求單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否則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要求其限期改正,否則可以對用人單位進行經濟和行政處罰,給你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樓:仰品今
法律規定就是三天,單位沒有權力不同意,只要你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是合法離職,你可以理直氣壯的要求單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否則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要求其限期改正,否則可以對用人單位進行經濟和行政處罰,給你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樓:卑若蘭
這種情況需要三天左右。未轉正說明沒有簽訂正式合同,試用期提前三天提出申請即可,三天後可要求公司當天結算工資。
7樓:想不哈哈
國家勞動法規矩試用期提前3天,不管是你走還辭退,正式是提前乙個月。
勞動法第四章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樓:網友
依法律規定,試用期內離職提前三天提出,單位批准後才會辦理交接,交接的時間要根據你所承擔的工作來定。
9樓:卡神的青睞
3天哦,未轉正很快的。
10樓:何志平先生
根據釋出時間為2018年12月29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其中的第三十二條規定:「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試用期已過沒簽轉正 離職需提前3天還是30天?
11樓:標準
試用期已過,雖然沒簽轉正,但是你實際上已經就過了試用期。所以你離職也要提前30天。
12樓:帳號已登出
試用期已過,沒簽轉正離職需提前三天還是30天?我認為在試用期如果已經過去了,但是他沒有找你籤合同說明的話可能忘記了,辭職不用提前三天。
13樓:創作者
試用期內3天。你已過試用期,那按正式員工,離職提前30日。
14樓:錢寶公司
這種情況還是應該按照公司的正常,流程一般是乙個月。
沒有轉正離職需要幾天
15樓:高攀
法律分析:未轉正表明沒有簽訂正式合同,按照法律來說,在轉正之前任何時候都可以離職,試用期內員工辭職只需提前3天提出申請即可,最好是書面的,如果沒有書面,口頭提出亦可,但前提你要用手機錄音作為證據。到期後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皮鬥爛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3天后可要求公司當天結算工資。燃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銷物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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