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費未報銷,離職需賠償嗎,公司報銷的培訓費用離職需要賠償,如何規避?

2022-05-23 21:30:38 字數 5477 閱讀 1402

1樓:away喵帝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依據用人單位向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者索賠培訓費,只限於「出資培訓」的範圍。具體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委託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培訓中心、職業學校代培學生;

(二)學歷培訓;

(三)能力培訓,如外語等級進修,專業技術職稱(晉級)培訓,以及勞動技能培訓等;

(四)出國或異地培訓、進修、研修、做訪問學者等,其費用包括各種學雜費、往返交通費、置裝費和在外期間生活補貼。

用人單位需提供的支付憑證,主要指員工培訓的學雜費等,一般不包括聘請講師和添置裝置的費用。公司給員工提供的是「企業內訓」,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憑證,員工可拒絕賠償。

2樓:嗅花的影子

當時怎麼和公司約定的,通常公司出培訓費,培訓合格後要保證在公司工作年限,否則要自費

3樓:快樂天使

培訓費未報銷,如果沒有簽訂其他合同,離職不需賠償的

4樓:仰望y天空

這要公司怎麼規定的了。。

5樓:月光下的星期

您好,所有要求都不符合與公司的協議 應該自己承擔,這叫責任自負原則。希望您能採納哦。

公司報銷的培訓費用離職需要賠償,如何規避? 5

6樓:匿名使用者

若用人單位有提供專項培訓,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並簽訂服務期協議,服務期期間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式:

未履行期限/服務期*培訓費用。

若不是專項技術培訓或者未簽訂服務期協議嗎,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市,不需要支付違約金,更不需要支付培訓費用。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未約定培訓費賠償事宜,培訓前無簽署培訓協議,離職是否需要賠償?

7樓:匿名使用者

1.「但是並沒有簽訂培訓協議,也沒有約定培訓後履行服務期限,培訓後出具發票報銷了全部培訓費和差旅費。」----說明公司無書面證據,無法律依據,不能要求你賠償。

2.「三年合同期滿後,拒絕續簽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4條,如果是你自己要求不續簽合同,可以終止合同,無需對公司賠償。

補充:如果你合同期未滿,要求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知會公司,否則公司有權要求你賠償代通知金(勞動法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公司都會有規定急辭職需扣錢的規定。)

希望對你有用

8樓:

1、對問題一:用人單位要求你支付違約金沒有法律依據和事實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法律規定的是「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而不是必須或應當,而且用人單位未與你約定服務期也未約定違約金的數額。因此,用人單位要求你支付違約金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其計算方法(除了培訓後的三個月以外的所有比例)因為沒有服務期的約定也就沒有計算依據。

2、問題二:個人認為是因為公司未審慎的與你簽訂合同導致的這種情況,如果你不與用人單位不籤其他有關服務期和違約金的協議,那麼你到合同期滿更無需支付違約金。

9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如果你2023年2月離職,那麼沒有到勞動合同期限,那麼你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只要你走完這個合法程式,就可以離職,而無需賠償。

第二、你不需要賠償。公司經公示的規章制度中是否有涉及到培訓服務期制度的規定,如無,現在也沒有約定服務期,那麼就不必賠償。因《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那麼你支付違約金的條件是:1、單位提供培訓;2、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

也就是說,有約定才用支付;沒有約定,就不用。因服務期約定是單位的一項權利,而單位沒有行使這項權利,你就沒有承擔的義務。

樓上所說的那些依據都是根據舊法來的,所以可採信度不高。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有權要求你賠償,但是你們沒有籤相關協議,沒有約定培訓後的服務期限,所以按你勞動合同到期為你的服務期,也就是說你現在離職的話要賠償公司培訓費的八分之五。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要求,這是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問題二:不需要賠償。

前一種情況是你違約,當然要賠償單位損失。後一種情況是合同到期,續簽也要雙方自願,你不願意就沒事。

12樓:謝炳城

不需要。《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這條規定可以理解為,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沒有與勞動者訂立協議,也沒有約定服務期的,勞動者離職時,是不需要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1.公司沒有權利要求你賠償。因為培訓服務期,必須是以提供培訓後需要你多長時間的服務,但是沒有約定服務時間,無從計算賠償金。

2.不需要。因為合同中沒有培訓服務期約定。

14樓:孤鷹北漂

我來說說吧,首先,公司有權力向你要求賠償,因為你是用的公費培訓的,你培訓完了後肯定要為公司創造效益的,要不,公司為什麼要公費培養你呢,是吧?現在問題是你培訓的時候並沒有簽訂培訓協議,也沒有約定培訓後履行服務期限,預設為合同期限吧,等你合同期滿後在離職,公司就沒有權利再要求你賠償了,因為公司拿不出相關文字性資料留住你了,但你合同期未滿就離職,如果不按公司的要求賠償,公司肯定會給你小鞋穿,從中阻礙,要不就是扣留工資,要不就是扣留你的檔案之類,你可要小心了,建議你還是等到7月份再離職吧。回答完畢,覺得好可以加分。

員工離職要賠償培訓費嗎

15樓:濤聲海韻

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起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係。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另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行業競爭要求保密的單位,如果有補償,當事人離職後還要遵守相關的要求,如果違約,還要賠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不到時間離職需要賠償嗎

16樓:法之道

需要支付,但用不了那麼多,需要支付的違約金是按照服務期剩餘時間佔總服務期的比例乘以培訓費。

望採納謝謝

17樓:112333束脩

如果你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協議,是具備法律約束力的。

目前你服務期將滿,忍兩個月就過去了。

如果你不想等,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缺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是總金額減去你已經履行的部分。應該沒有多少錢。

看你決策那種划算了!

18樓:

公司與你簽訂了合同,而且也明確寫了,也實際進了培訓,那麼你沒有履行合同,是需要賠償的!

19樓:捷鑫鵬

按法規來講,不需要賠償全額,按比例支付就行了,如果你只差三個月,那就是30000/36*3=2500左右。

20樓:妙坊諮詢

首先這個協議本身就有問題。

即使是再大的規則,也不可能簽訂無限責任條款(就是你說的無論任何原因),連保險都有不可抗力免責條款,你這個條款有問題。

具體的你需要諮詢一下律師,這個我也沒法準確判斷,但是這種條款可能會導致整個協議無效。

除此之外,你說他的培訓沒有按照合同,你是否有明確證據記錄?

如果有證據證明沒有按照合同執行,那麼就是公司方違規,你可以反過來要求對方違約賠償的。

總而言之,就是各自想盡辦法折騰,讓公司感覺讓你賠償的成本還不如收益,公司就不會讓你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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