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問題,請教資法律深人士 20

2025-02-03 05:00:24 字數 2695 閱讀 9835

物業問題,請教資法律深人士

1樓:清吃吃虧則之人

你目前可以拒絕向永馨物業公司交納管理費,但必須向天富物業管理****交納費用。沒有簽定物業管理合同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你們是否滿意,如果不滿意,應當召開業主大會來和物業公司協商解決。當然,如果有2/3以上業主都不滿意的話,你們有權利自己選擇物業管理公司,更換掉現在的物業管理公司。

另外,為什麼物業管理費一次交納一年呢?如果雙方沒有合同約定,你按月交納也是合法的。

想徹底解決此事,必須聯合其他業主一起處理。

2樓:網友

請參見以上的美麗園小區物業糾紛案。

美麗園小區的今天就是您小區的明天。

物業法律諮詢 法律問題

3樓:盧澤華

法律分析:物業公司法律顧問職責範圍是:法律諮詢;商業談判;對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起草、稽核規章與合同;辦理工商登記;**訴訟和非訴活動;聘任董事會秘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第十七條 企業法律顧問履行下列職責:協助企業領導人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參與起草、稽核企業重要的規章制度;稽核企業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起草、談判工作;參與企業的合併、分立、破產、投資、租賃、資產轉讓及投標、招標等重要經濟活動,提出法律意見,處理有關法律事務;辦理企業工商登記、商標註冊、專利申請等有關法律事務。

請專業人士或法律人士幫我解決下 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問題

4樓:清一色

1全部1、根據國家建設部110號檔案《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有很多禁止的行為。

2、你這樣做,可能違反的有:

a: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b: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c: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3、如果物業不同意的情況下,你想改變這一「霸王條款」,只有一條路:必須徵得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沒有熟人,很難啊)

5樓:網友

這個問題是比較麻煩的,因為嚴格意義上這個不是霸王條款,是國家法規規定,具體是哪部法我記不住了,你可以自己去找找。

詳細的說,就是如果左右開,窗戶向上的一面只有窗框,並且受到重物掉落撞擊的時候,抗擊打能力是非常高的,就算掉個30斤50斤也不會將窗戶打碎,從而危害下面的住戶和行人。

但是推拉式的窗戶就不行了,一旦樓上有重物掉落很容易直接掉落到玻璃上,那麼很容易造成窗戶破碎,威脅樓下和行人,就算不把玻璃打碎,但是因為有個斜面那樣會造成墜物落地的範圍大大增加,對整個小區內行走的住戶是個巨大的威脅。

解決的辦法是必須在你家的窗戶上面安裝防護棚,確保安全。

但是實際的過程中,因為有很多的地方法規規定住宅外牆不允許安裝各種護欄和曬衣架等東西,因此就裝不了防護棚,那麼物業是絕對不會同意你換推拉的窗戶的,因為一旦他們同意,萬一出事,主要責任就在物業了,而不在你這了,物業怎麼可能答應你呢。

這個是個比較麻煩的事情,就算打官司你都不見得打的贏。別改了,又沒什麼用的。

6樓:無語的視角

若是人家為了美觀要求大家都這麼做也無可厚非 這種小問題只能去調解了 可以在居委會那邊反應看看什麼情況吧。

7樓:海螺的心聲世界

這應該屬於業主的專有部分,可以自由決定。

關於物業法律問題:

8樓:戚廣利

1、問題比較麻煩,現在物業公司起訴你是有道理的,不過你也應當積極應對,否則可能敗訴。

3、你的教訓很多,一是租房沒有合同,發生糾紛不好處理;二是你交給房東物業費沒有收據。

9樓:網友

這個還真沒辦法;只有兩個票據:一、租房合同;二、購房合同;而且這兩個都是你找原房主要的憑據,對於物業來說,你購買了此房就是繼受了該房的權利義務,是可以向你要的,除非你能證明在原房主時期物業沒有盡到催要的必要義務。

懂《物業法》的進請來

10樓:網友

首先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單方面規定業主搬運裝飾裝修材料的方法,一般來說小區電梯的設計只滿足載人要求,裝修材料的搬運雖沒有強行禁止,但一般都不建議使用載人電梯進行搬運,但是人工搬運的方法是不應該禁止的。具體你應該檢視你們小區的《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合同》中是否有相關規定。

其次《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了在小區裝飾裝修時應該首先到物業公司備案,說明裝飾裝修的基本情況,如果沒有備案的小區物業的確有權利禁止裝修材料的進入。

再次關於材料搬運的問題,物業管理條例中並沒有明文規定,只是說應該由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共同協商確定。

最後說明一下。小區的實際擁有者是全體業主,任何形式的規定和規範,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都應該是以業主大會的決議為主的。

11樓:又見朔方達人

首先需要確定一點,那就是物業公司沒有權利限制業主的任何正當行為方式。

其次,需要搞清楚的就是物業公司這麼做或者是這樣要求業主是出於什麼目的。假如說是小區內部有特殊需要,比如說是小區內部出於安全禁止車輛出入、電梯轎廂出於安全禁止運載裝修材料等,是可以和業主協商並適當在經濟上給以緩和、假如說是純粹的藉機斂財等非正當行為,業主則可以完全拒絕配合。

再次,凡事儘可能的協商解決,避免大動干戈。

物業管理收費問題請教??

以上問題分兩大點來看。一 小區停車區域一般分兩種 一種是臨時停車位 像樓主說的過道上 一種是固定停車位 像樓主說的車棚 如果在小區規劃時這兩種車位都存在,或者之後進過業主大會同意,那麼這種車位都是合法的。二 停車收費也有兩部分。費用中一部分是場地使用費 例如我們租房子的租金 另外一部分是服務費 例如...

請教法律問題

首先,根據 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 惡意透支 第二,惡意透支 屬於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行為,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處理。第三,根據寬嚴...

請教懂法律的老師們問題請教懂法律的老師們一個問題?

這種情況下建議讓你大伯立個遺囑予以明確,遺囑並不需要到公證機關公正,只要有幾個見證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否則在你大伯過世後,你的叔叔或你大嬸的親姊妹是具有和你同樣資格的繼承權的,即使他未照顧你大伯,法律上仍將其視為合法的繼承人。在你大嬸死後,全部家產 已經轉入大伯名下,大伯有權立下遺囑處分 財產。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