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法律問題,本人實在答不上來!

2023-02-15 04:30:14 字數 5768 閱讀 4477

1樓:陳金華

a理由:

1、如果a的確是拾到的,那麼就是拾得遺失物,根據我國物權法第111條的規定,拾得遺失物具有返還義務則。如果將其據為已有,拒不返還,則視為侵犯他人的所有權,所有人可以提起侵權之訴。如果情節嚴重,則可構成侵佔罪。

物權法第107條規定,權利人有權向拾得人請求損害賠償。

2、在此案件中,a曾經將其賣出,如果買者是善意的,則b不能向a要回此物品,因為第三人的善意取得令b失去了此物的所有權。b可以向a請求損害賠償,無論a是否善意。當然,如果a將其返還,則可以不這樣做。

如果風聲者是惡意的,則b仍有所有權,可以請求a返還他的物品。

3、根據a和c的證詞,再加上你們沒有其他的證據,根據無罪推定的原則,只能推定c確實不知情,與本案無關;而a的表現是很好的,法院最多隻會判其返還原物或者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認為。假如a和c說的都是真的話,那麼它們均無罪。因為刑法實行的是嚴格的過錯責任制度,從a和c的說法來看,它們均沒有刑法意義上的過錯(前提是他們說的都是真的),那麼就是無罪。

a私自將所保管的財物賣出的行為的確不妥,但是如果是因為他貼出過尋物啟事但是又沒有人認領,那麼其賣出行為頂多成立不當得利(是無權處分),而不應該受到刑罰。從期待可能性的角度出來,不能要求a在尋找失主未果的情況下一直替b保管該財務。

但是如果是a在貼出尋物啟事之前就賣了該財物,那麼涉嫌侵佔。不過如果最後贖回而且願意歸還,那麼屬於情節輕微而且沒有造成後果,也不應當認為是犯罪。

至於c,你的論述里語焉不詳,看不太出來。不過假如c說的都是真的,我覺得應該也是無罪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老實說,如果這個題目是作為刑法考試題目來講,確實很不嚴謹。在法律制度和法定程式下的所謂「最終的走向」,一般是指案件的最終處理結果,比如審判以後生效判決,而不可能是涉嫌某某犯罪。因為一旦是涉嫌某些犯罪,下面的程式就是立案偵查,所謂「涉嫌」不可能是最終的走向。

個人認為,如果將這道題作為選擇題而不是論述來做,就沒那麼難,試試排除法。

按照題目要求,主客觀相結合,堅持法律的嚴謹性,那麼必須堅持公民人身的獨立性和刑法的謙抑性。也就是說,所謂「c和a正好是直系親屬」之類的表述,完全是一種誘導性的陳述,因為ac之間是否涉嫌犯罪不存在牽連性,除非你已經有證據證明兩人確實合謀。

而題目明確表述「c堅決聲稱自己當初在職時廉潔愛業(且無證據證明c偷盜),」這句話中的括號內容很重要,既然沒有證據,那麼c的工作經歷還是c與a個人關係,總之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認為c盜竊,這是刑訴法「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必然要求。結合題目,所有認為c涉嫌盜竊的說法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這樣至少排除了後兩個選項。

關於前兩個選項的區別,主要在於a是涉嫌侵佔還是無罪。鑑於題目不嚴謹,我認為兩個都可以選擇,因為財物一旦在a保管之下,a就符合了侵佔的最基本表現,當然也可能開始涉嫌侵佔,後來經調查查明是無罪的。這就像是非正常死亡的人,他生前接觸的很多人,都可能涉嫌故意殺人一樣;案件作為故意殺人案件偵查,但**最後可能只有一個,其他人僅因接觸死者而涉嫌殺人,後來證據查實後無罪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

不出正月都是年,給大家拜年了! 請教一個問題,各位相信親人之間 (父子、女 母子、女 兄弟姐 20

4樓:起名太麻煩

以前見過雙胞胎的感應,但是總覺得沒有科學依據,但是生活中確實存在一些類似事情,很難說得清。

5樓:匿名使用者

確實有的,古人不也說父子連心嘛。

6樓:lu晗澳

那不是心靈感應,只是瞭解對方的現象。

高分請教一個法律問題,謝謝! 140

7樓:

不符就屬於無證。

車是單位的就賠。

拘了也得賠。

8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遇見過這種事,於情於理都是後面人的事。你們想太多了,

9樓:晴天小

1.無證駕駛,因為摩托車有自己獨立系統的駕照。

2.單位應該負責,可參見勞動法,單位和個人承擔比例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就交給法院審理好了~

3.顯然不是。

10樓:律政男人

無證駕駛。

工作中致他人受傷,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職工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話,由員工與單位連帶賠償,但最終承擔人應是員工,像無證駕駛的情況,應該屬於重大過失的範疇。

你的設想基本沒可行性,即使單位賠償了,那麼最終還是要向小徐追償你最後提供的情況很重要,單位如果知道小徐無證駕駛併為其提供車補,還要其騎車下鄉,那麼單位肯定要承擔一定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1、屬於無證駕駛,駕照是不能通用的;

2、小徐自己受傷了的話可以申請工傷,但是小徐無照駕駛出交通事故與單位沒有直接的關係,要想讓單位承擔,小徐還要跟單位協商。

3、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是平行的,構成刑事責任是不會被免除民事賠償的。當然如果名師賠償積極的話對於刑事責任的量刑會有影響。

另外小徐單位知道大部份員工沒有駕照還補貼這個是跟本案無關。

12樓:京城李律師

如依你所講「單位裡基本上所有員工都是開摩托車工作的,並且單位裡每個月都有摩托車的補貼,但大部分人都沒有摩托車駕照。領導也知道這個事實)」那末,單位領導就有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之嫌。

因小徐是履行職務,對於小徐身上發生的事故,單位應承擔後果。

13樓:匿名使用者

1,這個屬於無證駕駛,還是駕照不符?

答:「駕照不符」以「無證駕駛」論處。

2,因為對方傷勢較重,看病花了不少錢。畢竟在工作時間,這個賠償單位裡應該負責嗎?大概單位和個人各承擔多少呢?

答:關鍵看交警的「責任認定書」。

3,因為**費用實在是比較高,算而且對方經常帶人來鬧,說是無證駕駛要拘留之類的。如果逼不得已,就被拘留好了。是不是拘留過後就承擔了無證駕駛的責任,剩下的賠償應該是單位來解決呢?

答:「鬧」的話,趕緊報警。「拘留」沒辦法的(嚇您呀,不是他們說了算,而要交警的決定為準)。拘留與賠償無關。單位有賠償義務。

(還有一點,不知道這個有沒有用:就是單位裡基本上所有員工都是開摩托車工作的,並且單位裡每個月都有摩托車的補貼,但大部分人都沒有摩托車駕照。領導也知道這個事實)

答:這不影響交警的「責任認定」(單位規定無效)

1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費用應該由單位出,雷都打不動。自己不用掏一分錢。二,對方是否也有駕駛證,如沒有,也是沒有多大責任。

15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交通事故`要看是哪個的責任,和有無證件是兩會事`應該交警勘察現場了,畫分責任了`沒有駕照的就應該罰款```或拘留。

16樓:空軍司令節

1、無證駕駛。

2、單位應該承擔,但由於小徐是無證駕駛,單位承擔的額度很低。

3、拘留之後,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

4、不影響該案的審理。

17樓:軍火商

你好:你這個問題前幾天好像問過了。

1、這屬於無證駕駛,你沒有摩托車駕照,雖然有b照,但是對於摩托車來說,你仍是無證駕駛。

2、小徐是因為職務行為,所以外出工作的。在履行職務的時候,導致他人受傷,賠償責任應當由單位承擔。但是職工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的,單位可以要求職工也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由於外出工作,單位都是安排摩托車外出,職工大部分沒有摩托車駕照,單位也沒有統一安排考取摩托車駕照,也不制止這種行為,因此單位也具有明顯的過錯。因此,對於賠償責任的問題,我認為單位應當承擔全部或者大部分賠償責任,小徐之承擔小部分責任或者不承擔責任,這需要根據庭審的情況最終判斷。

3、如果最終判定小徐要承擔責任,就算拘留了,民事賠償責任仍需要承擔,不是說拘留可以抵扣賠償。至於賠償的比例,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來確定,雖然小徐是無證駕駛,但是對方車輛也有過錯,事故最多同等責任,小徐不可能承擔全部責任的。因此就算要承擔醫療費用,小徐或者單位也只根據比例承擔費用。

18樓:網友

這個當然是要單位負責,這個是工作期間致人損傷,雖然不是因為在工作實務當中。但是這也是因為為工作而前往。應當認定在工作期間。

無證駕駛是駕了,但是看來這本身就沒有責任啊。怎麼可以兔。況且未致死一個人以上不夠刑事扣留,最多隻是行政拘留,那麼也就是十五天,而且公安機關應當在六個月內作出。

最後這一點提得好。正因為這一點,那麼單位更加的應當全部賠償。這是履行職務期間致人損害。

19樓:匿名使用者

1.無證駕駛。

2.履行職務期間侵權,受害人可以要求單位承擔責任,即交警認定應由徐承擔的責任份額受害人可以要求供電局承擔。但是,由於此侵權是由徐的嚴重過錯引起的,供電局承擔責任後可向徐追償。

即本人認為這個賠償責任最終應由徐承擔,當然對受害人來講最好以供電局為索賠物件。

3.徐與受害人之間是民事關係,而要不要拘留由交警部門判定徐應承擔的無證駕駛行政責任的結果來定。根據交通法98條的規定,此種情形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最後,協商是解決問題的最優途徑。

20樓:權嵐霏

單位有單位的規則,交通有交通的規則,不出事相互照應,出事故就就依法處理了,不然,好多事就律不清了。只是就輕就重上可以考慮。

請教一個法律問題!

21樓:未來法律

此案涉及兩個故意殺人罪的問題。這是兩個罪行。

在第一個罪執行完畢之後又發現漏罪,這不符合刑法數罪併罰的條件,因此需要另行定罪量刑,再進行處罰。也就是說,法院應當就新發現的這個罪行單獨進行審理,在不考慮之前案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判決。

請教一個法律問題,懂法律的進。急!!!

22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吧,對於這種神精病只有這種辦法。

2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最好是把**和手機通話錄下來,到派出所報案。

24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錄音後 協商解決不成 報警。

25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直接到公安機關求助。

請教一個法律問題.

26樓:匿名使用者

1全部沒有違反法律,因為名片上雖然包含個人資訊,但是名片的內容是經過本人許可的,不會涉及侵犯個人隱私的法律。就比如你在大街上撿到名片一樣,不會涉及法律。雖然你採用了一定的謊言來達到目的,但是這也沒有違反法律,因為你的贈與承諾,在你沒有履行贈與之前,你是有權利單方面改變主意,而不需要經過別人的同意的。

因此,你的這種獲取資訊的手段,沒有違反法律。

27樓:地對空飛毛腿

不當競爭。秘密收集商業資訊,如有舉報的屬於違規。

28樓:光綺玉

這個不屬於犯法 也不算是竊取商業秘密。

請教一個法律問題,煩請各位好心人!

29樓:故城法律正義

本案是因說髒話被bc誤解,誤以是在說bc,bc就出手打a,當時a的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脅,a應當報警,並讓公交車司機和乘客作證證實a捱打,有公安機關來處理,二人對a造成損害的應當起訴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後來二人在次侮辱a,a動手打bc,造成b受傷,a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理,b另行起訴民事賠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bc及b的兒子用語言侮辱及在論壇裡侮辱a,對a造成了損害,a可以侵害名譽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害並賠償因此造成的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如裡情節嚴重的還構成侮辱罪,追究刑事責任。我這樣說是不是能說清。

諮詢個法律問題諮詢一個法律問題!

民事上有一種免責情況是緊急避險。緊急避險產生的損失由製造險情的人承擔。在這個案例中,製造險情的人是那個小孩,因為他沒有民事責任能力,所以由他的監護人承擔。當場沒有報警麼?缺少 當場做出的事故認定書。若訴諸法律,在庭上就靠雙方舉證了。你要證明,你是出於緊急避險而造成的接下來的損失,攝像證據 並且小孩監...

有個法律問題,問一個法律問題?

這個問題需要根據不同情 形來確定。如果你們是作為建設工程施工中承包單位的班組去幹活的,應當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以及當地工傷保險的規定進行處理。您本人只要沒有違約 侵權等行為,一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你們與對方完全屬於勞務關係,按照 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

律師進,諮詢法律問題,律師進,諮詢一個法律問題。

因事故死掉 已經不僅僅是民事法律關係了,因此可以向公安局報案,由它決定是否立案偵查,如不立案,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申訴。罪名具體分析,可能有如下幾種情況 1教育設施重大責任事故罪 2玩忽職守罪 3故意傷害罪 4過失致人死亡罪 前兩種責任人在學校的行政管理人員,如校長等 後2種包括行政管理人員和教師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