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幹了10年沒有加班費保險不全晚上倆年怎麼賠償 30

2025-01-31 08:45:28 字數 5304 閱讀 6246

我在公司幹了10年沒有加班費保險不全晚上倆年怎麼賠償

1樓:歐畢網

如果你主張兩年前的加班費你負有完全的舉證責任,如果是兩年內的,且你由初步證據單位原因不提交的,仲裁委可以支援你。

保險問題,可以向社保中心要求補繳,不能補繳的只能等發生損害時再主張權利。記的。

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

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月工資、日工資、小時工資、加班工資均可根據以下規定計算:

1、《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3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超過申請仲裁的期限 無法主張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27條。

一直沒有籤合同,上班一年半公司應該如何賠償?又沒有幫買保險,且每月只能休二天,加班費有沒有得賠償?

4樓:網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律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第九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第一百零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已規定處罰的,依照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我在大型私企工作了10個月了,沒保險和合同,也沒加班費。我該怎麼辦

5樓: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乙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

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

用人單位在指燃侍塌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最高人民法院《關談念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建議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6樓:平安一粒塵

工作12個月還未籤合同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用人單位要付雙倍工資。

7樓:網友

多讀勞動法,在哪個地區,什麼公司??

我上了兩個月的班公司不給交保險和超時加班我要起訴能賠我多少錢?

8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睜悶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作了明確規定。

因此,公司不依法為你繳納社保的做法是違法的,應予補繳。

小時以外的工作屬於加班,應支付《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加班費,不支付加班費的做法是違法的,應予補發。

3、如果公司未與你悉羨彎簽訂勞動合同,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派擾的規定,應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公司工作滿乙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

4、你與公司間的上述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條件,需先仲裁後訴訟。

9樓:網友

去當地勞動局諮詢。

我想問問在公司四年多了,公司簽了合同但是沒有給我交保險,還有加班費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算,我怎麼來維護

10樓:使用者已被刪除鳥

有權以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合同,要求補繳,並支付經濟補償金。當然,前提是你不想繼續在公司上班了。

加班費要有考勤證明有加班,然後要說明怎麼沒有按國家規定算,要給多少加班費才對。自己先計算好,申訴時會更方便。

可以帶上工資條、銀卡轉賬記錄等證明沒有扣減社保費用,到當地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申訴,社保機構會責令公司補繳的。

如果打算追回加班費或解除勞動合同追償的,帶上證據,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申訴,會有專業人員處理的。

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11樓:櫻桃丸子的貓

現在公司基本大部分都是這樣。去勞動局,拿上證據去告。

我媽在一家廠上班,每天12小時沒有加班費,節假也沒有,也沒給我媽投保,工作10年不做了,有經濟補償嗎?

12樓:網友

這家廠違反了《勞動法》、《社保法》及相關法規,廠方依法應該為你媽媽補繳社保費、加班費及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建議立即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如果得不到合理解決,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要求依法仲裁;如果仲裁無果,向當地法院起訴,由法院裁決或判決:

在你媽媽為該廠工作長達10年的時間裡,廠方一直未依法給自己辦理社保關係並按規定繳費(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社保是《勞動法》、《社保法》的強制性規定,廠方必須遵守,否則要被依法追究違法責任);用人單位未依法為你媽媽上社保,要求廠方必須補繳;你媽媽應該以此為由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提出書面辭職,乙份交廠方,乙份自己留做證據),這樣可依法要求廠方給予經濟補償和賠償。

每天工作12小時(節假日也在工作)廠方沒有依法發給加班費;要求廠方必須依法補發加班費;

廠方至今沒有與你媽媽簽訂勞動合同(這個問題是否存在,你沒有說,這裡假設沒有籤勞動合同);廠方如果未與你媽媽簽署勞動合同,應支付你媽媽未籤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你媽媽已具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因此還可要求廠方支付未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法律依據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8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6條(如因戶籍問題等原因社保中心不同意補繳的可要求廠方直接給予經濟補償)。

另外要注意收集、儲存和善於利用證據。因為無論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還是申請仲裁都要用證據說話。

需要的證據有:勞動合同(如已簽訂)工作牌或入廠證、考勤表、加班條、工資單等能夠證明你媽媽是該廠員工並在該廠工作10年和長期加班卻沒有加班費的相關證據,有較多員工的書面證明材料也有證據作用,這些證據儘量要收集原件。

只要你媽媽勇敢維權,證據充分,一定會成功的,社保的補繳、經濟的補償和賠償一定會如願以償的。

祝你媽媽維權成功!

超市員工加班有加班費嗎,員工在試用期加班有加班費嗎?

超市員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分三種情況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月工資 21.75 8 加班小時數 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月工資 21.75 8 加班小時數 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月工資 21.75 8 加班小時數 3倍。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 考勤表 考勤卡 加班審批單...

由於工資低,天天加班又沒有加班費想辭職怎麼辦

一邊做一邊找等找到好的工作再換也不遲世道不好忍忍吧 不想幹就辭了,找個自己看得上的工作,我支援你 那就辭職唄,還義務加班呀,傻蛋才願意,錢多的話,去法院告去。有人證,就能贏了 做兼職補貼家用啊我也在做 公司長期加班沒有加班費,我們很多人想申訴後辭職需要怎麼辦 公司長期不支付加班費,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

一些企業變相加班,沒有加班費該怎麼辦

可以拒絕加班,並向勞動監察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