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的問題

2022-06-07 23:15:25 字數 1220 閱讀 2481

1樓:米蘭加油

1、如果你要辭職,首先你要給你的直接部門領導說,然後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門遞交辭職申請,一個月後你就可以走人了。

2、遞交了辭職申請之後,一個月內你不能隨便請假,還是要和以前一樣,不然單位會對你有意見,說不定找你麻煩就不好了。別到時候扣你工資什麼。。

3、你辭職的那個月也是要按照正常的待遇支付你工資的,不能因為你要辭職了就不給你工資或者是扣發你工資,這個是不合法的。

一般來說,你遞交辭職申請一個月後才可以走人,因為你辭職了需要交接,這樣是為了減輕對公司的損失,還有就是給你辦理一些手續等。。。是需要時間的。如果你想盡快走人,你要給公司領導商量才可以。

2樓:李永輝律師

按照法律規定,勞動者辭職的,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因此您辭職的應當履行提前三十天通知義務。辭職信交付給工段長是可以的,但是應當保證工段長會將辭職信上交給公司負責人事的領導,即保證公司明確受到您的辭職信。

交辭職信後,在三十天到來前,勞動關係仍存續,不可以隨便請假。請假應當由明確的理由,並經過用人單位的同意。

3樓:歸十與想

1、如未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員工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員工在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無須賠償;

3、如未足付工資、加班費、辭工扣錢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的四十六條,員工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5、如單位拒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樓:品味船長

朋友,既然想走,也就不用走的那麼急。這是每個廠和公司都有自己的規定。做人也一樣,你能在這裡想早點離開,會讓別人覺得你也像是在一氣用事一樣,既然選擇離開,就不要在乎那幾天了。

這也能看出你的浮躁,人都需要穩重點,不要做很急躁的事情。要瞭解到現在的形勢,對你自己是否有利。當然事情的轉機是在於你對問題的判斷,人的主觀意識一旦確定,會讓人有一種執著,就是倔強的表現,因此多給人留下個好印象這也是讓你在以後的路上有幫助的。

辭職問題

5樓:ofweek人才網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之後,沒有發現問題是什麼?

如果你沒有把問題描述清楚的話,那麼大家很難針對問題進行回答,從而對你進行幫助。

希望你能夠儘快把想要的問題描述清楚,以方便大家能夠儘快針對問題進行回答,對你進行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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