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如果公司不用辭退的方法,而是用降低工資的崗位獎和績效獎逼你辭工,那麼我們應該怎麼做

2022-03-04 23:24:52 字數 3026 閱讀 8614

1樓:上海李律師

建議有兩種應對之策:

1、勞動者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投訴要求單位補足差額,但不提出辭職;

2、勞動者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為由提出辭職,再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補發剋扣的崗位獎和績效獎。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

先等他降,等你可以證明用人單位降低了工資收,或者用人單位無法證明他維持工資原水平時,你就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第46條規定得到經濟補償了。

3樓:廣州民商律師

如果公司無故降低工資和績效獎金,那麼這個屬於違法行為,你們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並要求公司按照原來的工資福利發放。當然你們也可以提出離職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只要你們把工資條或者工資存摺拿出來,就可以看到前後工資的差異,建議你們要儘快提出。

另外錄音也是可以作為證據提交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以公司未給你繳納社保為由提出辭職,並申請勞動仲裁。不要以其它理由,以爭取你的合法權益。這樣的單位留下來沒有什麼意義,趁早解決!相關你收集的證據妥善保管,都有用的!

5樓:虞少爺

要看合同上有沒有約定工資,若有約定就好辦了,屬於違約,否則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就可。其實若是這種企業有很多勞動用工的缺陷可以找到的,比如加班計算方式,保險問題,以此為條件協商,稍微拿一點,比如一個月工資走人吧。

如果公司用降低工資的崗位獎和績效獎逼員工辭職該怎麼辦?

6樓:臍橙熟透了

不能用降低工資和崗位獎及績效獎逼你辭工,你可以要求單位履行合同條款執行,不然你就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就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要求用人單位按原標準支付獎金。

2、要求為人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

7樓:上海李律師

建議有兩種應對之策:

1、勞動者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投訴要求單位補足差額,但不提出辭職;

2、勞動者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為由提出辭職,再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補發剋扣的崗位獎和績效獎。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降低工資逼我自動離職 10

8樓:今夜無眠

簡單點說,就是公司想讓你走人。辦法是他們常用的,合法不合理。

一公司為辭掉老員工,故意降低想辭員工工資,逼老員工自己提出辭職,請問勞動法對這件事有何保護?

9樓:匿名使用者

對這家公司而言bai他有制定du工資標準的權利,只要工zhi資標準不dao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就合版法,但是不管多牛權的企業或企業的老闆高管做任何事情都要尊重公序良俗,你怎樣對待老員工的大家都看在眼裡,你以權壓人,治理企業對待員工採用不道德的做法,遲早是要有報應的,沒有仁義道德的企業會失去人心道路會越走越窄。

《勞動法》對無固定期合同的老職工是有優先上崗權的。只要老職工不辭工企業是很難解僱老職工的。有經驗的老職工往往是企業的寶貴財富,這企業對此沒有足夠的認識,老職工一旦參加到另一企業與你這企業形成競爭老闆後悔就來不及了。

10樓:續天之父

只要基本工資不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就算合法,公司對員工的這種政策法律是不會保護的

11樓:二十四路塵埃

你自己辭職的沒法說

勞動法是一個君子協定,你公司要做小人也沒辦法

根據勞動法公司辭退員工的補償

用人單位開除 解僱勞動者,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 勞動合同法 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

新勞動法公司辭退員工賠償急

廣東胡律師來 1 用人單位是不得以一源次考核就辭退員工的,你可以要求08年6月份至你離職日的經濟補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一下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 原則上你離職辦完就馬上可以拿到工資和補償,具體的還是要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 3 你在該單位居住的房租和水電...

關於勞動法中被辭退的問題

1 未簽訂勞動合同下 有雙倍工資補貼 2 就目前看到的情況,你工作滿六個月補償一年,未滿六個月補償半個月。支援一樓。在仲裁前注意收集相關提出異議的證據。辭退由用人單位舉證,如果你就該證據有異議但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反駁,你可能會承擔不利後果。另外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賦予的霸王辭退條款,可能也對你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