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賠償嗎,工作四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如何賠償?

2022-01-08 12:48:13 字數 5257 閱讀 1146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否有賠償,要按實際情況來定。1、單位不續簽的,要作出經濟補償。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勞動者在一定條件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拒絕續簽的,要支付勞動2個月工資;2、單位維持或提高條件,員工不續簽的,不用補償。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可要求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勞動者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樓:找法網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3樓:

公司不續簽,需補償員工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的第46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

若合同期滿後,本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公司不續簽,屬於違法解除勞...

2.員工不續簽,需要補償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如果員工不

工作四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如何賠償?

4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四年的工齡支付你四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基數按照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勞動者本人的月平均應發工資計算。

5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視為公司主動解除勞動關係,補償按照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

6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7樓:顏先生

只要是有效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合理合法的狠定沒有賠償。可以詢問一下主管公司還有什麼補貼。合同就如買賣合同利害是相同。

8樓:長空井空

沒有賠償。。

不續簽,就是履行完畢,當然不用賠償。

9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約時,需要根據具體情形根據勞動者的工資進行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佔據核心的地位。

以合同期限為標準,勞動合同可分為三類: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的有效時間,是雙方當事人所訂立的勞動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時間,也是勞動關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時間。

勞動合同的具體分類如下: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稱定期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時,是否續訂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用人單位。

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可獲取用工靈活性和降低用工成本,但勞動者的職業穩定感較差;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稱不定期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0樓:

合同到期不續簽能補償員工嗎?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11樓:天上飛

公司不續簽,需補償員工。

1、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的第46條: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1項(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若合同期滿後,本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公司不續簽,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2樓:華律網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3樓:徐志勇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平臺合作律師,已經收到了您的問題,很高興為您服務。

需要賠償的哦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具體可以分為:1、用人單位在繼續維持原來的勞動條件情況下,員工本人不願意續簽的,則用人單位無需作經濟補償;如果是所在單位降低員工原來的勞動條件,導致員工不續簽的,則用人單位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2、如果是用人單位不願意和員工續簽的,則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提問怎麼賠償?

回答公司不續簽,需補償員工

(1)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的第46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本法第44條第1項」是指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

(2)若合同期滿後,本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公司不續簽,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提問需要員工簽字同意嗎?

回答經濟補償的金額取決於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補償。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員工的月工資太高,即高於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經濟補償金只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並且計算的最高年限不超過12年。

需要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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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如果員工不簽字會怎麼樣?

回答什麼意思叫做不簽字,意思是你因為自己的原因不續簽的話,公司是不會給你賠償的

提問是公司單方無條件不續簽,員工不簽字同意解聘書會怎麼樣?

回答那就繼續在那兒上班啊

提問公司不續簽合同了,還怎麼上班?

回答意思就是要辭退你,但是你沒同意,你就在那兒沒有合同地繼續上班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更多33條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four51。

如果你自願辭職的辭職信落到公司手中,你將一釐錢拿不到。

如果你不想在公司幹了,必須讓公司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然後支付你4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和未休年假的5天3倍工資。

鑑於你的現狀,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上面必須加蓋公司公章,如果不給你你就堅持上班),然後死死儲存在自己手中。

然後要求公司支付金錢,如果公司不支付的話,你就拿著「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和你的勞動合同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注意必須要求是確認公司違法的事實,不然勞動監察會把你推倒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的).此種方法是利用勞動監察來給公司施加壓力,如果公司頂不住壓力就可能給你經濟補償金和未休年假工資,這樣就節省了你勞動仲裁的精力和時間。

如果公司拒不支付你,等勞動監察確認公司違法的法律文書下了後,你再拿著法律文書再申請勞動仲裁,百戰百勝。

注:如果你還想在公司上班的話,08年前簽過了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公司應當支付你雙倍工資並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賠償,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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