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要賠錢嗎,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和你續約,要賠錢嗎?

2022-01-01 04:47:19 字數 5504 閱讀 3729

1樓:天天聊社保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不給補償金?記住這一條,就能領領錢了

2樓:熱浪人間

合同到期後,勞動關係自然終止,沒有賠償。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能補償嗎: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需要怎麼賠償:《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和你續約,要賠錢嗎?

4樓:大個說娛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五)項,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勞動合同期滿的)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5樓:豌豆和葡萄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公司不與你續簽。要向你支付經濟補償。

屬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你如果提出續簽,單位不同於續約。你能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具體給你多少,主要看你在這個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具體操作看你自己,你現在的情況,離職是肯定的。

爭取多要點補償金最實際~~

還有一點,如果你已經連續簽訂了2次固定期勞動合同,你就可以要求和公司籤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了,公司是不能拒絕的,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就可以從提出之日起要求雙倍工資了,記得寫個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申請書。如果公司部同意,你需要勞動合同負責人簽字。這可是證據,從這時起,你就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了,多好,關鍵啊關鍵,是這申請書,公司賴賬的話,這可是證據啊。

綜合上邊我說的,你明白了麼?分情況的,一種你只能要求賠償,另一種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顯然第二種更有利,看你實際情況而定。

6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

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可以選擇不續簽,如果單位不續簽,需進行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經濟補償。

8樓:唐天平勞動法諮詢師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單位決定不續簽,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員工不續簽有補償嗎?

9樓:玉兔快運

那要看你還想不想在這家公司幹下去啊 如果還想幹就無所謂了 如果不想幹了 你可以採取一些法律措施

10樓:蔡思斌律師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即,除非單位提出維持原有待遇標準或提高待遇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的,應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要賠償嗎?

11樓:華律網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2樓:態度要端正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公司要給與經濟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上述條文來看,除非在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其他情況下公司都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擴充套件資料:

經濟補償的金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因勞動合同期滿給予員工的經濟補償,起算年限為:自2023年1月1日起計算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其依據在於《勞動合同法》第97條: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3樓:lnx的守望

一、第二次籤合同到期不續簽才給賠償,跟公司籤的第一個合同到期不續簽不需要賠償的說法是不成立的。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

二、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三、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需要怎麼賠償: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四、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擴充套件資料

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賠償嗎,工作四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如何賠償?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否有賠償,要按實際情況來定。1 單位不續簽的,要作出經濟補償。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勞動者在一定條件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拒絕續簽的,要支付勞動2個月工資 2 單位維持或提高條件,員工不續簽的,不用補償。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可要求補償。法律依據 中華...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如果不續簽公司要不要提前書面通知

公司不續簽不用提前書面通知,如果在合同期內裁員的,新合同是生效的,按照經濟補償標準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否有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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