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 快過試用期了要辭退我 可以要賠償麼

2022-01-07 09:57:28 字數 5558 閱讀 5994

1樓:咚咚將

注意!這是現在流氓工廠慣用的伎倆!試用期超長,然後你努力表現給他做工,他完成責任了,然後找藉口說你不合格!

有點良心的給你一點工資,喪天良的根本不給你一分錢!然後他們重新招人!然後辭退!

可憐的打工者只出力不掙錢,被人捏著玩!我這兒的太多工廠都是!你這個情況,賠償是不要想了,但是你每天的工資它必須一分不少給你!

不給勞動局仲裁他!

2樓:柝柝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結清工資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需要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主張要求支付試用期的工資,而不是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辭退,很難主張賠償

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後被辭退。可以要求賠償嗎

4樓:

你們所簽訂的三方協議書不應屬於勞動合同,因為只是將來公司錄用你的意思表示,沒有相關的勞動合同核心條款。由於你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雙方之間應視為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當然關於試用期的約定也是無效的。由於試用期的約定無效,公司應按照相同崗位正式員工的工資標準為你發放工資,而不是所謂的試用期工資。

因此,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如下賠償:1、違法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賠償金(按一個月工資計算)。2、從你入職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至實際離職日起支付給你雙倍工資。

3、公司拖欠你工資的差額部分(為正式工資減去試用期工資的差額部分)以及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7、《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5樓: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

6樓:80製造

完全沒什麼好賠償的? 本來就是試用期嘛,不滿意就不繼續聘用,支付你試用期的工資就ok啦。

況且沒有籤合同,公司沒有任何義務責任。更別提五險一金了

7樓:買慕桖雅

東莞徐律師說得對。一樓的說法不對。

8樓:士桖楓

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試用期被辭退,沒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

9樓:二寶家

1、我要求繼續工作的話是否合理?如果辭退是否有經濟補償?辭退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答:試用期辭退,如果單位能夠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辭退,而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辭退流程給你下發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就可以了。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如果你認為你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就是違法辭退你,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工資是不是應該在離職時結算,公司說要等到15號和員工一起發放,合理嗎?

答:工資下發日期按入職時的約定,如勞動合同上約定15日下發,離職員工工資等到15日下發時合理的。

3、沒簽訂勞動合同

因為還沒有超過一個月,不需要賠償。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如果以此理由辭退你,是沒有補償的。

11樓:一間小小的雜貨鋪

如果是考核不合格或者向你出具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通知,你就得不到賠償。如果直接叫你走人,應該給你0.5個月工資補償。

工資和補償金應該在離職的時候一起給,而不是應該在等15號等和員工一起發放。

12樓:北漂又一族

試用期辭退屬於正常的,不需要賠償,流程企業應提早7告知,至於工資每個公司情況不同,建議你保留考勤憑證

13樓:庾吟懷

沒有滿試用期.產該遲退的時候應該發工資的

14樓: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

15樓:竹本無心

未簽訂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該試用期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違紀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但無固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的應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6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的行為違法 可以主張賠償 具體和律師聯絡 根據案情主張賠償

你好,我在試用期內被辭退,而且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應該賠償

17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一、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內,且勞動者有工作的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

二、如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二倍的經濟補償金。

18樓:有舍有得

不會賠償。

既然是試用期,當然是合適就用,不合適就不用。更何況還沒簽合同。

試用期被公司辭退,可否獲得賠償? 我與公司簽訂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工作快到2個月的時候, 30

19樓:王輝

公司根據自身運營情況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但會根據工作年限給與補償同時領取失業金,但你才工作倆月已經不錯了

20樓:帥帥男神小白龍

試用期內這樣的待遇已經不錯了,真的

21樓:ms貳兒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能否隨時解僱員工?原來的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僅限於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證明其不符合錄用條件。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實際上是限制了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增加了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關門怎麼付工資?

你好!1 公司沒跟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2 若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你已工作6個月,則依照勞動合同法應當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一個月的工資。若公司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則應當支付賠償金即經濟補償金的二倍。3 綜上,若是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你可以拿到6個月 2個月的工資。4...

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辦理離職,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

你可以以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申請勞動仲裁主張雙倍的工資,這時還可以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主張經濟補償金 關於未簽訂勞動合同 未簽訂勞動合同不妨礙事實勞動合同關係的建立,按照法律規定,未建立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自第二個月起向單位主張至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關於離職 按照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試用期內,員...

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問題,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

未訂立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訂立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1 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 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