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上班了,我想辭職,怎麼辭職,求高分

2022-01-03 21:32:49 字數 4831 閱讀 9924

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票者

工資太低,換工作,放心沒人管你那麼多,提前一個月說為好,來來走走那是常事

3樓:歐陽不休

辭職很簡單呀,直接跟單位提就好了。

不過,你得想好辭職後有什麼打算,不要衝動辭職。

辭職走人的那一瞬間的確很爽,但是也要安排好自己辭職後會幹些什麼。

開心就好!

開心而又不耽誤,會更好!

4樓:直腸處理

回答一般的勞動合同上都會規定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說明的形式提出。對於急於離開的人,可以和公司協商提前離職。一般提出比較緊急的理由,當天辭職當天走的可能性會比較高。

二、離職原因

1、以家庭原因辭職的理由

2、以個人原因辭職理由

3、以公司原因辭職理由

4、以其他原因辭職的理由

(1)如果老闆平時對你還比較好的話,為了不傷害對方,你可以找一些因為個人身心原因而不能繼續工作的藉口,如「我最近身體總感覺不舒服,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我應該經驗一段時間,但考慮到我離開的這段時間長短不定且公司的事務不能耽誤,只能向您申請辭職了,不能因為我個人的原因而耽誤公司,這也是我考慮再三做出的艱難決定,希望您體諒,以後如果有機會,我定會回到咱們公司的......」或是其他一些你不願意離開而又無法抗拒的非主觀因素等;

(2)如果你對公司已經沒有了留戀或是老闆對待你很差,那麼你完全可以理直氣壯的去辭職,因為你並不虧欠他什麼,當然,適度的委婉也是好的;

其實最關鍵看你辭職的主觀動機是什麼,如果因為公司對你不仁,那你不必對他不義,大可坦然直接的說明原因離開;但如果公司對你已經很好了,各方面待遇都比較優厚,但但你自己還覺得不夠,自己不滿足現狀的話,那就要委婉一些,尤其是給雙方都留一些餘地,畢竟做人要厚道,也說不定你以後還會和這個公司合作或是回到這個公司;如果公司待遇一般,雖然公司對你也還可以,但為了自己更好的發展想離開,那就要委婉一些來辭職。

更多10條

5樓:

世界這麼大,我想去看看。

我不想工作了,該什麼辦?另外再幫我分析一下我的性格(高分)

6樓:春面不識楊柳風

我的回答不是答案,我只是給你分享一下我的工作經驗。

我上初三時,在臨考試前三個月因意外腿骨骨折,在家休假2個月。家裡人說復讀,自己年輕氣盛堅持中考。

2023年7月的時候我在一座專科學校會計專業畢業,在畢業後的兩個月裡天天在家吃飽了睡睡飽了吃。別的沒進步,體重由50kg漲到了60kg!後來在家人的唸叨下出門找工作,剛踏入社會看一切都是那麼茫然。

在找工作的第一個月裡就被黑中介切走了250元,後來總算找到了一家食品公司任會計。當時的工資是500元/月,按天數,沒有節假日每天8小時。趕上節假日的時候還要去門市幫忙賣貨,早上4:

00上班晚上9:下班要走動一天,而且面對態度不好的顧客還要硬陪著笑臉。這些我還可以忍受,但老總態度很讓人委屈,他總是在例會上說會計是不創造利潤只造成支出的附屬品。

我認為在這裡不會有前途,於是在2023年7月我辭職了。

2023年10月我在父親的一個朋友處上班了,父親的朋友想給單位新來的資料員找個伴於是我去了。

資料員比我達2歲,不是北京人。因為我們年紀相仿所以我們無話不談,我甚至告訴她我喜歡單位的一個同事(現在想起來真愚蠢)。但是後來不知為什麼她總是挑我的毛病,而且總是用我和她說過的話損我,後來我知道原來她也喜歡他。

於是我嚐到了第一次被我認為的好朋友出賣的滋味!之後我自願調整辦公室和她分開來辦公,在幾個月中我無法打起精神也曾經想到過辭職,她依然對我冷嘲熱諷。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隱忍了3個月後我終於像火山一樣爆發了,我開始反擊!

後來她因為工作能力問題離開了公司。

這家公司屬於加工製造業,工作時間就更不用說了,15個小時的時候經常有。每天28塊錢,同樣沒有節假日、沒有社險、甚至辦公室工作人員沒有加班費!有時一連半個月每天只能睡3個小時,那時人瘦了一大圈,黑的和幹了的黑棗似的。

我目睹了公司的一點點壯大,由2間小平房到現在佔地30畝了(工資沒壯大過)。但在上個月我離開了。老總極力挽留,說企業剛從困境中走出,剛要過上好日子你怎麼能走!?但我離開了。

以上是我簡單的工作生涯,當然有些細節沒說(涉及隱私)。我只告訴你在工作的路上沒有筆直的大道!人際關係並不是逃避能解決的!

在人際交往中進退的尺度是由你自己掌握的,這種能力並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磨練的。不妨給自己一年的時間體驗生活,簡單的放棄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7樓:love貝

你是個內向的女孩,你肯定很希望像別人一樣擁有開朗的性格,雖然性格是可以隨環境而有所改變的,也可以慢慢的去磨練出來的。但你不可以心之過急,畢竟性格的改變不是說變就可以變了的,她多半有你的本性阻擋著你。你可以多和開朗的人去交朋友,人總是從不熟悉到熟悉,從認識到深交,才可以敞開自己的心扉去和別人交談。

內向的女還就是不想的和別人多說話,我覺得這是要作為一個開朗女孩首先必須改變的一點,從多和別人交流開始做起,讓別人去了解你,你也去試著去了解別人,時間久了,你會擁有好多的朋友,慢慢你會受到開朗朋友的影響,自己也就會慢慢變的不在內向。至於工作嘛,你是不想上學才去想的工作的,對於剛剛從事工作的人來說,掙錢就不是首要考慮的問題了,吸取經驗才是最重要的,你對你現在的工作很不滿意,想的換工作,可是你有沒有想過對於沒有工作經驗的人來說,找什麼樣的工作都是一樣的。沒有經驗去那的工資也高不了。

有句話說的好,「既來之,則安子」,既然選擇了這個工作你就應該堅持工作下去,等有一定的經驗,在找一份好的工作就比較容易了,最起碼的你是工作過,有工作經驗的人。你說你想玩,我覺得那只是你的一個不想的在那工作的藉口吧,你在文具店是做銷售的吧,銷售是很鍛鍊人的,不過這個工作對你來說還是滿好的,銷售可以改變你的性格,銷售的工作需要的就是多動嘴巴,所以你放棄會很可惜的,再去找一個,又的從零開始,那樣換來換去的,很不好,去那也是隻有個開始,沒有結果。那樣你會更反感工作了。

朋友說的對,不要輕易的說放棄,堅持就是勝利。改變自己其實是很簡單的事,那就是看你是怎麼想的,是怎麼去做的,你決心去做一件事,那麼這件事對你來說是簡單的,有時候自己做事就是很衝動的,你多和朋友交流交流,多聽聽朋友的想法,做事是要三思,那樣才不至於後悔!我建議你留下來,主動和同事交談,主動熱情一點,我想他們一樣會那樣對待你,那樣就不至於把你孤立,一個人在一個地方呆不下去的原因,多半是因為和同事關係搞的不是很好,所以有想離開的意思,掙錢多少是次要的,我想對於現在的你來說也是一樣的吧!

你還是想明白了再做決定,其實你說的都不是什麼大的問題,那是看你是怎麼去看待的,看法不同,感覺也就有所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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