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有權拒籤勞動合同嗎,員工拒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詳細

2022-01-01 19:35:30 字數 6119 閱讀 3499

1樓:華律網

在勞動合同的簽訂問題上,用人單位並非完全被動,因為法律明確規定,只要符合一定條件,用人單位有權終止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2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就應該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以勞動者無權拒絕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者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雙方事實勞動關係,根據工作年限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即可。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3樓:任若蘭

勞動合同的簽訂一定遵循平等自願原則!合同到期之後,如果沒有達成合意!意味著合同自然解除,單位必須在15天內為職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有什麼問題再來!

4樓:匿名使用者

訂立合同的原意是: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現在是民主的社會主義社會,因此你當然可以拒籤勞動合同啦!

5樓:上海市杜律師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6樓: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根本不存在解聘的問題,你也可以選擇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把你應得的工資結算完就可以走人了。

員工拒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詳細�0�3

7樓:到永久

對於勞動者主動拒絕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要求用人單位要做到以下幾點:

先應當向員工書面告知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員工表示拒絕,則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員工的通訊地址,向員工郵寄一份限期簽訂勞動合同的通知。

其次,在書面通知上,應當明確簽訂勞動合同的最後期限,並將勞動合同的文字一併發出。需要用人單位注意的是,該份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必備條款,如果有任何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內容,員工是有權不予簽訂的。

再次,無論是發出通知之日還是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都最好是在勞動者入職之後一個月之內,否則將會面臨著經濟補償的賠付。

最後,用人單位應當告知員工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將是終止勞動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

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複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通過簽訂不同型別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

8樓:華律網

在勞動合同的簽訂問題上,用人單位並非完全被動,因為法律明確規定,只要符合一定條件,用人單位有權終止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9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法》第82條關於用人單位拒籤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賠付雙倍工資的規定,旨在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督促用人單位儘快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此,適用雙倍工資賠付責任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二是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應歸咎於用人單位。

2、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而且勞動和合同內容必須具備法定內容,是我國勞動合同法賦予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否則,根據該法第82條的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也就是說,無論是誰的原因,只要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得自入職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但是,在實踐中,也確有少數勞動者不願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在這種況下,如果再讓單位承擔雙倍工資的懲罰性責任,則顯然不公平。因此,我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因此,把這兩方面的規定結合起來看,可以知道,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如果勞動者拒籤勞動合同的,單位必須終止勞動關係,否則,就要承擔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

3、對於不願簽訂合同的員工終止勞動關係時,必須程式到位,有證可查,那就是兩個書面通知,一是書面通知要簽訂勞動合同;二是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這個通知當然需要勞動者本人簽字,否則無法證明時,單位又將處在不利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員工拒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10樓:機賢媯寅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而且勞動和合同內容必須具備法定內容,是我國勞動合同法賦予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否則,根據該法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也就是說,無論是誰的原因,只要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得自入職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但是,在實踐中,也確有少數勞動者不願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在這種況下,如果再讓單位承擔雙倍工資的懲罰性責任,則顯然不公平。因此,我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因此,把這兩方面的規定結合起來看,可以知道,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如果勞動者拒籤勞動合同的,單位必須終止勞動關係,否則,就要承擔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

公司的不規範勞動合同,員工可以拒籤嗎?

11樓:鵪鶉蛋加

現在有的公司為了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所以就黑心在員工們的勞務合同上動手腳,而有的人因為自己是員工敢怒不敢言,害怕得罪老闆,得不到這一份工作,所以就傻傻的簽下了它,那麼當我們面對公司的不規範勞動合同時,可以拒籤嗎?

我們當然是可以拒籤的,因為勞務合同是受國家法律規定的,所以為了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我們是可以對不規範的勞務合同說不的。

每一個比較正規的公司,在員工們入職的時候都是要簽訂勞務合同的,上面明確的標明瞭我們雙方的利益,保障了我們雙方利益在受到一些外在因素的衝突時,可以用這份勞務合同去維護我們自身的利益,所以這份勞務合同可以說是我們的一個保障,是我們的一個憑證,所以在簽訂時,就更要確定它的準確性,確定它是否標準,是否符合它應該符合的一切,所以在勞務合同不規範時,我們是可以拒籤這份勞務合同的,因為在我們的利益受到外在因素的阻礙時,它保障不了我們自身的利益。

現在的勞務合同是受到我國法律保護的,國家為了可以更好的維護我們老百姓的利益,維護我們的人權,所以就專門為我們制訂了勞務合同這一有利於我們老百姓的措施,以防止當我們老百姓利益受到損害時,找不到地方申述,所以如果讓我們籤的勞務合同不規範時,我們可以拒籤,因為到時候如果出了什麼事,我們都找不到地方申述。

12樓:匿名使用者

規範勞動合同,因為個人有選擇權,員工也可以拒籤。何況

13樓:情感導師琉璃

員工當然有,拒絕籤,不合理合同的人身自由了

14樓:欣欣向榮

如果感覺勞務合同太不規範,我們也有權利拒籤這樣的勞務合同。

15樓:落魄小皮匠

不規範是什麼意思?只要不違勞動合同法,如果某些條款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你是可以要求改正的,當然,不改你也可以拒籤。

1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拒簽了呀,因為不合理呀。

17樓:小丫頭膽小鬼

你當然有這個權利拒簽了,霸王合同你還要籤是不是傻

18樓:思念久久你

當然是可以不籤的呀,因為你是有個人選擇權利的。

19樓:葉曉楓

一般勞動合同都是固定的版本,若是不籤的話,估計就沒有辦法入職了。

員工遇到不合理勞動合同可否拒籤並受勞動法保

20樓:濤聲海韻

可以拒絕簽訂,因為勞動合同是雙方義務和權利的協議。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後,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也是勞動爭議發生後處理爭議的重要依據。因此,在簽訂合同前,勞動者至少應具備以下三方面的常識:

1、提前準備。在勞動合同訂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合同文字,一邊對合同文字內容又充分的瞭解,特別是對於雙方協商約定的條款,尤應引起高度重視。

2、把握內容。從全面保護個人利益出發,應儘量瞭解《勞動法》的內容,這一點雖然對大眾來說又很大的難度,但從合同本身出發,應清楚勞動合同的條款要包括兩部分:一是法律規定的條款,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應負的責任共7方面的內容;二是雙方認為有必要明確約定的條款,應明確寫明。

3、重點了解。在把握合同條款的基礎上,還應該清楚瞭解事關自身利益的兩部分內容。

一是在什麼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以及補償標準。關於這一點,《勞動法》列出了7項內容,可向勞動部門查詢。

勞動合同簽訂後,還應積極做好善後工作。明目張膽的不公正合同比較好防範,即使在簽訂比較正規的合同時,也要洞察蛛絲馬跡,以防上當。

1、附加條款要看清。在聘用合同中,一般都是會有一些附加條款的,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企業拿出原文,仔細審看無異議後,還要蓋章留存,作為依據。要認真檢查有無遺漏的約定事項或者附加說明,需要立即補齊的絕對不可拖延。

2、當面簽字,蓋章不可少。求職者拿到合同,應該讓企業及其負責人同自己一起當面簽字蓋章,以防某些企業利用先後簽字的時間在合同上做手腳(更改數字、時間等)。同時,仔細鑑定單位所蓋公章,看其是否與自己即將進入的單位一致。

因為事後往往發現,在同一法人單位下,會存在許多分公司、下屬單位或營業部門,不少勞動者是不願意進入所有的部門的。

3、數字一定要大寫。合同簽字後,有些企業會抓住時間空隙,將合同上的數字更改讓求職者吃啞巴虧,所以,求職者在簽訂合同涉及數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

4、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時間。有些合同需要登記才能生效,而時間涉及權益期限和合同續簽等問題,這些都需要予以充分的注意。

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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