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過後企業不給員工籤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2022-01-11 10:43:56 字數 5538 閱讀 3450

1樓:

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均屬違法,你可以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2樓:藍天白雲

朋友你好!

公司不得和你單獨簽訂試用期合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所以,你現在應該儘快讓公司和你確定勞動合同,單位不簽訂,你可以保留你上班工作的相關證據,你可以讓單位支付雙倍工資。適用條款是勞動合同法的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單位沒有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辦事的,你可以打12333勞動部門的專門**進行投訴。

3樓:戚廣利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你應當找單位協商要求賠償,如果公司不能賠償,可以向勞動執法大隊舉報。

4樓:蒼洱白子

首先,你是籤合同的,那麼合同到期,公司沒有及時通知,按照勞動法規定,合同到期前15天,企業必須下通知勞動者本人的,那麼你先與公司人事部溝通。

其次,公司不正面回覆的,那麼你就拿著原合同,反映到勞動局,勞動局會督促公司籤合同的。如果在勞動局督促情況下,公司仍然不改正的,那麼公司要支付雙倍工資給你勞動者。

5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後會有一個月的協商期,過了一個月用人單位如果沒有續簽合同的話講面臨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如果不續簽,則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部門反映。

6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主動與企業協商簽證正式勞動合同事宜。

企業在試用期內沒有給員工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嗎?

7樓:華律網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以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簽署勞動合同的年限不同,試用期可以有1-6個月不等的期限。所以試用期也應當以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一年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自入職之日起第二個月起,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如果超過一年,用人單位為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8樓:

1)違法,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應該按照正常程式進行交接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9樓:

1、違法;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0樓:柯子丹

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交接協議是工作上的事情,如無涉及個人利益而根據工作性質又必須要交接的,應當按照正常手續辦理。

試用期不給籤勞動合同的企業要去上班嗎???

11樓:華律網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要籤試用期合同,還是籤勞動合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但是許多企業為了使自己佔據主動,往往不同試用期內的員工簽訂不同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由此可以得出,勞動者即使是在試用期內,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此外,許多企業認為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係尚未最終確定,所以企業不需為試用期的員工繳納社保費,其實不然。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係雖未最終確定,但確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12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只要你與用工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就存在了事實勞動關係,事實勞動關係受法律保護。

13樓:wcg選擇

這是企業違反勞動法了。試用期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當然要去上班,並向人事部門申明籤勞動合同。如果他們不籤,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如果過了試用期還不籤合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

15樓:

如果試用期不給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不去也罷,說明內部也會有很多地方不規範。勞動合同法已明確規定入職一個月內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也在合同期內。

16樓:

試用期不給籤合同,這種企業需要謹慎對待。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給簽訂勞動合同,不然企業違法。建議問清楚企業這樣做的原因,如果是你心儀的企業,而且企業有實力,可以考慮。

17樓:開飛機的l舒克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入職30天內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當月繳納社會保險。如果單位待遇確實不錯的,那就忍忍吧。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8樓:

應該籤勞動合同,說明這個企業不正規。但要不要去上班也不能僅憑這一點,還需要你全面考慮。

19樓:愛喝粥

你可以按勞動法規定與領導溝通要求籤定勞動合同。

必須明確:試用期內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僅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不僅不能防範用工風險,反而會給用人單位帶來更大的用工隱患。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20樓:

可以去,試用期滿必須籤合同

21樓:法律快車

試用期應當籤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2樓:皆有可能

適用期內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勞動者是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根據法律規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徵外,還有自己獨有的下列特徵: [2]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係。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隻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隻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係。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員工在試用期,公司沒給籤勞動合同有沒有違反勞動法?

23樓:祈蕾杞培

以試用期為由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

《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這說明,一旦建立了勞動關係,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從時間上看,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個部分。無論試用期還是合同期,勞動合同當事人都受同一個勞動合同的約束,雙方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來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我到公司上班,說試用期月,試用期後再籤勞動合同,這樣的做法對嗎

這樣做不對,首先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即確定 其次你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

籤勞動合同及試用期問題

首先從勞動合同法上來說 這個公司不正規 原因第一,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所以你這個一年的合同最多約定兩個月的試用期。其次,在待遇方面 這一條作參考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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