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邳坯老師
租賃攤位時,最好是要簽訂乙份書面合同,以便確保租戶和房東的權益和責任都得到明確的規定。如果沒有簽訂合同,雙方之間的協議和責任就比較模糊和不確定。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老闆突然不讓租攤位,要求賠償,需要根檔旦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如果沒有簽訂合同並且老闆沒有提供任何書面通知,從法律上來說,老闆是不應該要求侍孝賠償的。但是如果租戶已經向老闆支付了租金或押金,可能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追回這些款項。
如果已經簽訂了書面合同,應該根據合同條款來處理。如果合同中規定了租期,房東不能單方面取消合同。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租期,那麼需要看是否存在違約行為,比如未按時支付租金或違反攤位使用行談擾規定等。
總之,如果出現攤位租賃的爭議,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檢視合同和法律法規,如果無法解決,可以考慮尋求法律的幫助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2樓:分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租賃行為屬於合同關係,需要雙方在租賃前簽訂相關的租賃合同,並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租賃攤位沒有簽訂合同是一種不合法行為,存在一定的法律風灶隱險。當房東突然取消租賃協議時,應該先核實本人租賃攤位是否違反房屋租賃規定或產生其他違約行為,根據知洞合同的規定進行協商、互相理解。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可以委託有資質的律師協助維權,如果確實存在著應隱猛廳賠償的損失後果,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樓:
摘要。您好~親親,很高興為您解答<>
可以,主要看違約責任是誰。租房協議違約責任,在於租客方面,雙方簽訂是定期租賃合同,未經租客同意,房東若在租賃合同規定期限內,隨意將房子轉租給他人,屬於房東單方違約。此時,租客不僅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或也可要求房東承擔他重新租房的實際損失費用。
若雙方簽訂是不定期租賃合同,房東有權隨時解除租賃合同,但是必須承擔租客因此造成的損失租房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合同範本。2、租房協議違約責任,在於房東方面,未經房東同意轉租,租客若在租賃合同規定期限內,隨意將房屋轉租給他人,並且在租賃合同明確規定禁止轉租,屬於租客單方違約,此時房東既可以主張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又可以追究租房協議違約責任,並可以要求租客承擔相應的賠償。經房東同意轉租,租客就可以合法地將房屋轉租,這種情況下租客就不涉及違約,房東也無權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並且房客與租客之間的租賃合同仍然繼續有效。
租攤位沒有合同老闆突然間不讓租需要賠償嗎。
您好~親親,橋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可以,主要看違約責任是誰。租房協議違約責任,在於租客方面,雙方簽訂是定期租賃合同,未經租客同意,房東若在租賃合同規定期限內,隨意將房子轉租給他人,屬於房東單方違約。此時,租客不僅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或也可要求房東承擔他重新租房的實際損失費用。
若雙方簽訂是不定期租賃合同,房東有權隨時解除租賃合同,但是必須承擔敏頃鉛租客因此造成的損失租房乎晌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合同範本。2、租房協議違約責任,在於房東方面,未經房東同意轉租,租客若在租賃合同規定期限內,隨意將房屋轉租給他人,並且在租賃合同明確規定禁止轉租,屬於租客單方違約,此時房東既可以主張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又可以追究租房協議違約責任,並可以要求租客承擔相應的賠償。經房東同意轉租,租客就可以合法地將房屋轉租,這種情況下租客就不涉及違約,房東也無權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並且房客與租客之間的租賃合同仍然繼續有效。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仿跡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一十型巨集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備租並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攤位轉租沒有合同打官司能要回房租嗎?
4樓:
摘要。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攤位轉租沒有合同打官司能要回房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則視為不定期的。
攤位轉租沒有合同打官司能要回房租嗎?
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攤位轉租沒有合同打官司能要回房租的,承租人與出粗謹租人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基皮則視為不定期的巖鋒基。
轉租沒簽合同,可以協商,如對方同意野和肢,可以要回房租。如果沒有簽訂書面轉租合同,但是有證據證明頌世轉租關係存在,且轉租房存在違約行為,一般可以要回房租。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百一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棚畝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百一十六條第一款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我說的具體點哈,這橘笑昌個人租了村上的攤位,村上沒有收取租金,這個人又把攤位圓扒租給了別人,就三個月房公升襲租沒付,沒有合同也沒有手續打官司能要回來了嗎?能有勝訴把握嗎。
親親,可以要的回來的。
那都需要什麼證據呢?
可以提供的證據有:對方支付租金的證據,比如銀行轉賬記錄,證人證言等。
租攤位沒有籤合同可以退款嗎
5樓:張秀洪
法律分析:協商不成,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 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 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百二十七條 出租人委託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承租 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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