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老闆拖欠農民工工資,並沒有勞動合同跟協議,只有口頭語言,該怎麼辦

2021-08-02 22:40:25 字數 5436 閱讀 8939

1樓:老樑聊生活

聯絡農民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就可以。

2樓:陽陽

沒簽合同,工資雙倍,到勞動部門投訴。

3樓:愛穿拖鞋

蒐集提供勞動的證據,通過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1.沒簽定勞動合同,按照公司每月的財務日計算,比如說通常都是每月15號發工資,則15號為發工資日;

2.我國勞動法規定:企業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資,具體日期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

如遇法定休假節日或休息日,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不得推遲支付工資;直接發放工資的,應提前支付工資。對實行年薪制或按考核週期兌現工資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每月按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標準預付工資,年終或考核週期期滿時結算。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3.你可以把實際情況給老闆說一下,如果還不解決問題的話就去勞動監察答對投訴,同時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4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就只能憑著**錄音去告他了。

勞動合同未約定工資條款需要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5樓:百度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而按照該法《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而勞動報酬屬於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如案例中的勞動合同缺少工資條款,則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如果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缺少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由勞動行政部門作出處理,而勞動仲裁一般不認為是勞動行政部門,但用人單位在設計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寫全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不籤勞動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是不是法律強制性規定?

6樓:華律網

《勞動du合同法》zhi第十條dao規定,建立

專勞動關係,

屬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也有相應規定。按照以上規定,計算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

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麼計算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

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 截至時間為滿一年的前一日。

7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內系,未同時訂立書容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是強bai制性規定。

《勞動合同du法》第八十二條

zhi明文規定的dao「用人單位自用工之專日起超過一屬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保障監察及仲裁都有執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9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勞動者不願意籤勞動合,個體商戶(老闆)辭退員工時,也要支付雙倍工資?意思是員工不籤勞動合同的,一律不能用,是違法的了。

10樓:

這個bai是勞動法明

文規定的。

參見《du勞動合同法》第zhi

十條 建dao立勞動關係,應當訂

回立書面勞動合

答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一般先和公司協商,無果的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11樓:湖北武漢陳律師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0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2樓:家有喜樂

有法律規定,但是勞動監察、勞動仲裁直至法院都不會支援你,原因很簡單,企業可以買通各個部門,企業領導認可把錢給他們,就是不給你工資,這就是中國現狀,明天並不燦爛。需要我們人民努力才能達到。

未籤勞動合同 付雙倍工資是哪條法律

13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也有相應規定。按照以上規定,計算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

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麼計算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

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 截至時間為滿一年的前一日。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用工之日起滿1年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1日都應支付雙倍工資。

15樓:張偉傑律師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6樓:韓飛律師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該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10、82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7樓:葉冬妹

為什麼我們沒有這樣的待遇

關於勞動合同中工資的寫法

18樓:o_o香蕉寶

勞動合同中

bai約定試用du期的,試用期的工資應當不低於當zhi地公佈的最低dao工資標準。在試用期滿回

後,工答資應當與單位其他同崗位員工工資一致,合同中應當對績效工資的計算有明確的說明,一般來說,工資數額不應當低於當地同行業的工資水平,當然更不能低於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19樓:dream李大雨

勞動合同中工抄資按照一般承諾多少就應該bai寫多少,試用期du工資有明文規定的不低於zhi約定工資的80%並且dao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績效和考勤和崗位工資應該明確數額或計算方法。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0樓:小清清

勞動合來同中工資按照自一般承諾多少就應該寫多少,試用期工資有明文規定的不低於約定工資的80%並且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績效和考勤和崗位工資應該明確數額或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

老闆欠農民工工資不還怎麼辦,拖欠農民工工資,找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還是解決不了,怎麼辦?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

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找哪個部門

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怎麼辦。最簡單的方法,是 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向用人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應該去法院,走訴訟程式了,注意訴訟的有效期了 首先到四川巴中華豐找到承接人能否找到這個人,或者查詢這個人的相關...

拖欠農民工工資該找哪裡,拖欠農民工工資該找國家哪個部門幫忙討要?

1全部先找拖欠單位協商,不得找他們的上級單位,如果再不得就去找當地的人社局裡的勞動監察大隊,再不得就直接找當地 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帶好相關證據,比如合同 發工資的收據等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根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