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賈寶驊
一般來說,業主不能以不滿物業服務為由拒交物業管理費。如果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己嚴重違犯了約定,業主可以另行提出違約之訴,法院確認物業服務存在瑕疵的,會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減收物業服務費,如果減收數額雙方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無約定,法院會進行綜合平衡,酌情減免。
物業不解決問題業主不可以拒交物業費。
物業費,是指物業管理人提供物業渣譁服務,接受物業服務的業主根據物業服務合同應支付的費用,業主支付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訴,但是不能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
物業服務是針對全體業主和整體區域的各個方面提供的,具有公共性和整體性,涉及全體業主和整個小區的公共利益,在效用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和依賴性,業主若認為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物業服務存在區域性瑕疵而拒交物業費,這樣的做法會導致業主的個人收益遠遠小於給物業公司和多數業主造成的損害,因此不能以物業服務存在區域性瑕疵為由拒交物業費。
如果物業服務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安全保障明顯不到位等重大瑕疵的,物業費可以適當減免,因物業服務瑕疵導致的損失,業主可以要求物業進行賠償。比如小區門禁損壞後物業未及時修復,未設保安室,亦無保安巡查,或雖有錄影監控但監控損壞缺失等原因,導致業主財物被偷竊的,可以認為物業在業主安全保障方面明顯管理不到位,為重大瑕疵,可以減免物業費。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氏梁輪業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範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或者尚未交殲信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2樓:小玖予學姐
拒交物業費的合法理由:業主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的服務協議是乙個較為清晰的合同關係,雙方的權利義務很簡單,即物業管理單位提供服務,業主繳納物業費。提供符合協議約定的服務,是物業管理單位的義務,其服務明顯不達標,也就是說違反了協議的約定,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那猜悉麼作為業主,當然也有權利拒絕履行支付義務,這是合理正當的。
法律依據:***公佈的《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中明確規定「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是業主的一項基本義務。只有出現以下情形,業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業服務費用:
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務,未經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認可的,業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費用。
實行**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專案,業主對超過指導從的部分可以拒交。物業管理企業不發行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業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對擅自提高的部分業主可以不交穗轎乎納。
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先服務後收費的,在物業管理企業帆晌未提出相應服務的情況下,業主可以不交納相應的服務費用。物業存在霸王條款的,業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業有沒有經過與業主協商訂立合同,還是自己單獨訂立合同。
物業不解決問題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嗎?
3樓:李林澤
法律分析:不可以,當你遇到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不到位這類問題時,那麼這個時候可以選擇一種理性的維權方式,首先可以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反映這種情況,這樣就是會通過協商溝通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如果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確實存在較大問題時,那麼業主委員也是可以依法通過正當程式解聘原物業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業公司。
只有出現以下這些情況的時候,業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業服務費用:
1、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之外,比如說自行提供服務,這種沒有經過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認可的,業主或使用人這樣也是可以不進行支付費用的。
2、物業公司要實行**指導價向業主進行收取相關的服務收費專案,對於一些超過指導業主可以拒交的。
3、如果有發現物業管理企業不按照了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義務,這個時候業主也是可以不交或者是少交物業服務費用。
4、如果發現物業管理企業他們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那麼業主對於一些擅自提高的部分也是可不進行交納。
5、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是先服務後再進行收費的,在物業管理企業還沒有提出相應的服務同時,這個時候業主也是可以不交相應的服務費用。
法律依據:***辦公廳《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是否有權裝修,物業是否有權讓業主裝修停工
房屋買賣行為是否有效,取決於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我國 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 登記等手續才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由此可以看出,合同生效有兩種形式 一是依法必須辦理批准 登記等手續才生效的,以辦理該手續為確認生效的時間。二是合同一經簽訂,即...
物業公司與業主發生糾紛怎麼處理,物業和業主糾紛怎麼解決
1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 物業管理條例 中已經對業主 業主委員會及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 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2 由第三人調解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
業主沒有按時交納物業費,物業有權利停水嗎
物業公司是沒有權利停水停電的。業主因未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是違反了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作為物業公司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對違約的業主督促其交納,或者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法律沒有賦予物業公司可以斷水斷電。業主供水供電是分別與自來水公司 供電公司簽訂供水供電協議,交納相關費用來獲取的。它和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