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後被徵收,房屋補償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25-04-30 09:40:29 字數 3847 閱讀 1965

1樓:喜歡毛蟲蟲

當然不屬於夫妻肢洞備共同財產了,顫顫該房屋是婚前的財產,補償款也只會熟悉一方,不過只歷毀要你們不離婚,錢肯定是要共同消費的。

2樓:yi一學姐

是的,因為這部賠償款是在婚後的時候獲得的,自然是算夫妻的共同財產的,不管房子是哪一方的。

3樓:生活小百科沐染

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後被徵收,房屋補償款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特別約定的除外,所以結婚之前一定要做好財產鑑定,這樣也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矛盾。<>

為了避免夫妻雙方在婚姻中中因為財產問題出現糾紛,我國法律規定:如雙方無約定,婚姻存續期間的收入一般都認定為夫妻弊粗共同財產。雖然如此但是也也會存在很多關於夫妻財產爭議的事件。

比如,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後被徵收,房屋補償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因為房屋是婚前某一方就購置好的,所以是屬於個人財產,即使婚後被徵收分得了拆遷款和房屋,這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婚前有協議規定的,夫妻二人就享有同等的權利。<>

對於搬遷或者臨時安置的補償款,這些需要靠家庭成員的相互配合,並且也不是婚前某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後增值所得,所以這一部分的補償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不管怎麼樣,只要在租判鎮婚姻持續期間,是不是共同財產並不重要,因為這一部分錢雙方都可以花,沒必要分得這麼清楚。<>

很多人因為房屋拆遷款這件事情,在離婚之後也鬧得不可開交,所以婚前一定要保持獨立,不要把婚後的收入和婚前財產放在一起,這樣很容易混同,從而演變成,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假如兩個人感情不合離婚,對吧也可以理所應當的分得一部分錢,最後婚姻不是誰佔誰便宜的事情,有關錢的事情一定要提前約法三章,不要鬧衝敬的大家都不愉快。

4樓:網友

婚前房巨集沒屋婚後被徵收蔽告納的補償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拆遷補償款中的困難補助、搬遷補助及過渡補助等費用均應屬夫妻友纖共同財產,應依法予以分割。

一方婚前房屋婚後拆遷所得補償款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5樓:張明君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

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八)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對於婚前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後所得拆遷補償款及婚後又用於購買房屋的,原則上屬於原房屋所有權人的個人財產。但是拆遷款中包括了對家庭人口的補償,或有部分款項是補給家庭成員配合拆遷而給予的獎勵,或拆遷安置的房屋中考慮了家庭成員的存在,以家庭為單位給予的補償,由此獲得的該部分補償款應為夫妻共同財產,配偶方應享有一定的份額。

6樓:網友

婚後所得拆遷補償款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方的老房子婚後拆遷補償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7樓:王興華

法律分析:如果拆遷的房屋是私房,則要確定該房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是個人財產,則拆遷補償款也相應的歸個人所有,不進行分割。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則要考察當地的拆遷政策,看補償款中有沒有考慮同住人的因素。在許多地慎滲嫌方拆遷補償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積為依據進行計算的,並喊山未考慮同住人的因素。

因此,此時的拆遷補償款應寬手歸取得公房承租權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權是婚後取得的,則補償款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由雙方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的房產現在徵收,徵收補償款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8樓:看房網

如果夫妻在婚前有個人投資行為,而在婚後有所收益,那麼這種受益屬於夫妻共同財臘盯產。

老房子徵收得到補償款是否屬於收益?不是。亮桐。

你的老房子在婚後一直居住、使用,並沒有對老房子進一步投資,也沒有通過老房子謀利。老房子被徵收換來補償款,房屋隨之增值,這種增值是一種自然增值,並不是人為經營、投資的結果。

因此,補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敬局坦,屬於你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也就不能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與你現在的丈夫沒有任何關係。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你最好保管好相關征收憑證,來證明補償款是因為老房子而取得的。

來自:當家作主網)

婚前房屋婚後被徵收的補償是共同財產嗎

9樓:第四十二

婚前房屋婚後被徵收的補償是 共同財產 嗎 拆遷補償 款中的困難補助、搬遷補助及過渡補助等費用均應屬 夫妻共同財產 ,應依法予以分割。而對房屋本身價值的補償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的轉化,應屬於個人財產,不能分割。 根椐以上規定,城市 房屋拆遷補償 款不僅僅是對房屋本身價值的補償,其中還包括困難補助、搬遷補助、過渡補助費用及經營損失等,而這些補償費用是補償給家庭成員和實際使用人的。

婚前 拆遷 婚後拿的房子 離婚 如何分配 對於婚前拆遷婚後拿的房子價值的確定,一般參照現行市場價作為分割標準。司法實踐中,對於處理婚前拆遷婚後拿的房子的分割,一般按照以下幾個原則處理: 1、夫妻雙方對房屋歸屬及價值達成一致意見的,則按雙方協商的結果進行分割。

雙方對婚前拆遷婚後拿的房子的分割可以自行協商確定,協商的內容包括房屋歸一方或雙方共同,及一方補償給另一方相應的房款數額等。 2、一方要房,另一方不爭,但雙方對房屋當前的市場價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可以委託評估機構對房屋進行評估,以評估後的房屋價值作為分割的依據,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補償款。 3、雙方均主張房屋產權,而且對房屋的價值又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法院可要求當事人採取競價的方式。

4、雙方均主張房屋產權,而且雙方條件相當,所購買的婚前拆遷婚後拿的房子單位自有自管房,除當地**有規定外,房屋產權一般歸房屋產權單位的幹部、職工。 婚前房屋婚後拆遷的補償款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麼離婚的時候是參與分配的。

如果婚前的房產拆遷,那麼賠給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賠償的面積大於之前的那個面積,那麼超值的一部門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超值的就屬於個人財產。

徵地補償款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0樓:成都張伯樂

徵地補償款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但若該房屋徵地之前,即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且雙方無特殊約定的情況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破產安置補償費、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等費用,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五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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