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的內容
1樓:姜超
居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御罩,中介人和委託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基本資訊;委託的事項和範圍;委託的期限;委託的價款;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的辦法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橘臘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三)數量;
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圓拆滑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居間合同
2樓:王志林
什麼是居間合同及其特徵有哪些。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居間合同的基礎是委託合同。居間合同的發生有以下兩種情形:
第一,委託人主動找居間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為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記的求租人中為其找到了合適的人選一丙,丙是作為求租房屋的委託人,甲和丙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費(佣金),按我國目前此類居間合同的交易習慣,佣金是由求租人支付。
第二扮冊,居間人主動找委託人。居間人往往資訊靈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賣,而急需購買此物的乙卻不知道,甲指羨向乙報告了訂立合同的資訊,併為乙訂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務,使乙如願在某地購買了他所需要的物品,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數額的佣金。
以上兩種居間合同的基礎都是委託合同。第一種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託人,第二種情形儘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終乙轉化為甲的委託人,由乙向其支付佣金。
居間合同中的居間人不是委託人的**人,而是居於交易雙方當事人之間起介紹、協助作用的中間人。**人是在委託人授權的前提下,以委託人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委託事務完成後,根據合同中有償或無償的約定,而決定是否向**人支付報酬。居間行為的目的就是為了促成他人之間的交易,並獲取報酬。
所以居間合同的乙個典型特徵就是有償性。
居間行為根據委託內容的不同,可以分為提供訂約機會的報告居間,也可以是提供介紹服務的媒介居間,還可以是報告居間與媒介居間兼而有之的居間行為。
關於居間人是否必須具有特殊營業資質的人,有兩種看法:一是,「居間人只能是經過有關國家機關登記核准的從事居間營業的法人或公民」。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居間合同的主體並無特殊性,無論法人、公民均可成為居間合同的居間人」。
就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對專門從事中介服務(居間業務)的公司,有必要對其資質提出特殊要求,即必須具備法人條件並經過登記才能營業。而對於從事其他業務的法人或者公民,如果促成他人之間的交易,其行為如果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也應屬合法的居間行為,可以收取合同約唯缺拍定的報酬。
房產居間服務協議
3樓:孫豔慧
法律分析:房地產居間合同也稱為房地產中介合同、中介服務合同,是房地產居間人(又稱中介人)與委託人訂立的、旨在實現委託人委託事項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爛巖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伍差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飢橘御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籤二手房居間合同要注意什麼問題
如果上家不付的話,可以算在下家頭上,就是承擔2 中介費,但是 是可以談的 至於500元諮詢費是什麼,我就不知道了,如果你是純公積金的話,可能會有一個評估費300元,但是如果是組合貸款的話,就是該放假的千分之一評估費。合同是成立有效的,如果按照您所說的,合同上說了中介費由買賣雙方各出1 就給他1 就行...
與房產中介居間服務合同糾紛 法律高手請進 回答的好還送分
交易資訊費部分是沒有理由要求退的,其它的要看合同怎麼約定,但合同不合理的部分,法院也不會支援.中介沒有提供相關的服務是無權收取費用的,但如果合同有違約責任的,你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違約責任要合理.不管怎麼說現在要求很合理的,沒有問題的.我現在也是做房產的,所以不方便給你多說.你放心吧.肯定沒有...
居間合同,房屋共有人無簽字,合同有效嗎
有的房產是以兩個人的名義買的 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 對於這樣的共有房產 時一定要共有雙方都必須簽字,只有一方簽字的為效力待定合同,這樣買方很被動,賣方如果想違約的話完全可以這個藉口不 房子。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夫妻之間的財產一般屬於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又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