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補充:1、你自己都承認了,那是前一件事的因,這是後一件事的果,這兩件事是沒有直接因果關係的,只是前一件事是後一件事的誘發因素而已。
2、從另乙個角度說:如果對方對a動手、且打a的行為正在進行當中,a還手、或者是b及時起來為制止對方的行為而打對方時,可以算是防衛性質,一旦第一次打人事件結束後,對方已經停止打a時,b再矗趕來打對方,就是b故意傷害而不能認定防衛性質了。
3、基岩建議不用在工傷上較真,找對方要求追究對a的故意傷害責任並要求賠償更可行一些。
1、「a因阻止吸菸和打人者發生爭執事件因為打人者離去而結搏蔽御束,一小時後b至又產生的爭執過程並致a傷屬於乙個新的事件,跟a阻止吸菸沒有因果關係」是正確的,前乙個行為是a在履行職務,如果受傷可以要求認定為工傷,但後乙個事件中a受傷已經不是因為工作原因,而是因為b和打人者之間的故意傷害糾紛而並亂起,所以,a要求認定為工傷很難得到支援。
2、「如果恰當,a所受就非工傷嗎?」:
1)很難認定工傷。
2)a的損失,應是b故意傷害造成,可以故意傷害各公安報案,如果經鑑定構成輕傷及以上,可以追究b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民事賠償;如果只是輕微傷,可以請求公安給予b治安處罰,同時索要民事賠償,協商索要賠償不成時,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
2樓:山野柴胡
傳達室工作人員維護企業規定,合法!在執行本崗位責任時遭到不法肆渣公升侵害,應當屬於工傷;但傳達室工作人員的子女介入,其性質發生變化,屬梁塌於治安案件,勞動部門不認裂老定工傷是正確的。
工傷認定諮詢,請教高手!
3樓:網友
你好!你的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有效(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地點根據勞動部2004第18號檔案用人單位在註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並按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
按照你所述受傷地點,你應該在煙臺辦理工傷認定(就怕當地把你檔出去讓你回廣州認定就麻煩了,如果你在兩地都遇見這種情況的話你讓他們出具書面說明)
按照你鑑定的10級傷殘等級,你可以獲取10個月的當地平均工資(有人會說有6個月是按照繳費工資給的,但注意這起工傷是不參保的,具體按當地仲裁部門裁決為準,不服可以上訴法院),受傷期間工資憑醫生病假條領取(標準為原來的工資),產生爭議的向勞動部門的仲裁院申請仲裁。申請工傷認定很簡單,你先寫個工傷認定申請報告給當地的勞動部門工傷辦理受理機構就可以了(有的地方是填申請表的),別的材料他們會和你說的。
總之,你先到勞動部門去趟,畢竟每個地方的辦事程式會有點不同的。
4樓:客觀的冷靜派
1、工傷認定期限為一年,現在可申請,賠付訴訟期限也是一年2、你可以向煙臺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3、具體金額建議請律師當面為你計算。
4、必備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包括初次)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5樓:網友
1、公司申請工傷認定期限是乙個月,但個人可以在1年內進行申請認定。
2、應該在簽訂合同公司的所在地進行工傷申請,也就是廣東,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9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個月的本人工資(社保支付)+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4、應該準備哪些資料:工傷認定書、歷次醫療診斷證明、身份證明等。
工傷認定系列問題!!!!
6樓:韓吉祥
以發包方或承包方作為單位申請。
證人證言可以作為證據。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如果能確定勞動關係,你應當儘快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儘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援了。
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專案: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如果不能確定勞動關係,你們可以到司法鑑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鑑定,鑑定時需要傷者本人帶上身份證影印件,病歷,**等。
然後根據鑑定結果儘快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援了。
7樓:網友
舉證: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廠牌、工資單等書證,可以用證人,就能夠證明農民工在工地上班事實的人。
後續處理:1.在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傷殘鑑定之後,就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
進行工傷賠償如果用人單位不申報的,你們可以自己申報工傷。應當在工傷事故發生後一年時間內申報工傷。
2.在工傷**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用人單位不能減少,應當全部照發。
3,工傷賠償的主要內容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賠償的,可以先提起勞動仲裁申請。不成的話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樓:匿名使用者
1,證據可以錄音,證人作證,銀行轉賬,以及其他跟工地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2,你得到勞動仲裁委確認勞動關係,然後再去社保局做工傷認定;
3,籍貫填寫身份證上,住址填寫身份證上或現在的住址都可以,關鍵是你要留下**號碼,讓辦案機關能聯絡上你;
4,工頭一般沒有用工資質的,發包單位應為用人單位。
工傷認定行政確認
9樓:洪波
工傷認定屬於行政確認嗎行政確認的概念和特點;行政確認是行政主體依法,依行政相對人的申請或依職權,對一定的法律事實、法律關係、權利、資格或法律地位等進行認定、甄別、證明並予以宣告的行政行為。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徵:1.
行政確認通常是依申請的行政行為,行政相對人提出申請,行政主體才能對申請事項進行確認。但也有依職權作出的行政行為。2.
行政確認是一種外部的具體行政行為,它由申請、受理、審查、確認等一系列程式性要素組合而成,並由此構成乙個完整的行政確認行為。3.行政確認是一種要式行政行為,行政主體作出確認行為時必須以書面形式為之,並要符合一定的技術要求。
4.行政確認是羈束行政行為,行政主體進行行政確認時,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技術規範進行操作,並尊重客觀事實,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行政法律規範和適用很少有選擇餘地的行政行為,也就是說可以進行較窄幅度的裁量,但非完全不能裁量。5.
行政確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這種法律效力具體體現為確定力、證明力、不可撤銷力。6.行政確認的外在表現形式往往以技術鑑定書等形式出現,在較大程度上受技術規範的制約,並由此決定行政相對人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絕渣者、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梁畝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並薯。
工傷認定行政確認的流程是如何規定的
10樓:李俐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行政確認的流程:
一)工傷認定程式;
二)工傷受理的行政訴訟程式;
三)工傷認定程式;
四)確認勞動關係的仲裁程式;
五)確認勞動關係;
六)工傷認定行政複議程式;
七)工傷認定行政訴訟程式;
八)勞動能力鑑定;
九)工傷賠償勞動仲裁程式;
十)工傷賠償訴訟程式;
十一)工傷賠償執行程式。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掘枯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掘鎮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判散洞。
沒有合同 確認勞動關係後工傷工資怎麼算 100
沒有合同 確認勞動關係後工傷工資怎麼算 你好,一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等等情況,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通過訴...
工傷行政複議後上訴勝率是多少,工傷認定裁決後,用人單位不服的,上訴有多少勝算?
工傷認定的行政複議是需要根據事件的實際情況進行再次認定。如果員工沒有新的證據提供,那麼行政複議後的結果和第一次認定的結果一般情況下是一樣的。認定的標準都是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中的規定結合事故發生的經過進行判定的。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
工傷賠償的相關問題,有關工傷賠償的問題
工傷是要確定停工留薪期的,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如何確定,各地有自己的規定。有的地方就是以 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意見確定,比如說醫生說出院後三個月左右能恢兆孫復,那麼,住院的時間加上三個多月的時間就是停工留薪期。申請評殘,是要在工坦猜喊傷職工經過 傷情相對穩定後進行,所以,一般說傷殘等級鑑定下來,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