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和公司之間還有利益衝突怎麼辦

2025-03-16 02:00:19 字數 3121 閱讀 7911

1樓:網友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存在勞動糾紛的,可以在一年內到勞動爭議仲迅塵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通過法律程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棗仿,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畝巖禪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網友

你應該在交接前就把衝突解決了,都已經鍵簡都認老亮森了,要是不是大問題就算了,要是原則問題,那就找勞動局去侍畝仲裁了。

在公司與領導衝突後,該怎麼面對?是否該離職?

3樓:小未來

應該在冷靜下來之後,主動和公司領導進行道歉。並且也不應該在這種情況下進行離職。

其實很多人在進行工作的過程中,都會由於自己和領導之間存在不同的意見,所以會和領導之間產生一定的衝突。所以說和領導之間產生衝突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現象。<>

主動和公司領導進行道歉。

我覺得無論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和公司領導產生衝突之後,都應該讓散缺自己在冷靜之後和公司領導進行道歉。因為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有效緩解自己和領導盯掘如之間衝突的經過,並且也可以讓領導改變對自己的看法。畢竟和自己的領導發生衝突之後,就會讓領導內心覺得自己在公司的存在顯得特別礙眼。

因此也會通過一些方式針對自己的工作。<>

不應該選擇離職。

所以說不應該選擇離職,主要還是因為我們無論從事任何乙份工作。或許都會擁有和領導進行衝突的經歷,所以在面對這種情況的時候,不應該讓自己選擇離職。而是要選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決問題,畢竟從事任何乙份工作的過程中,能夠擁有比較穩定的狀態。

都能夠讓自己擁有比較好的提公升空間。<>

避免和公司領導進行衝突的現象。

最後我個人想說,我們作為下屬只能聽從領導的安排。如果對領導的安排凱啟存在一定的意見,可以選擇通過一些比較完整的方式向領導進行表達。而不是通過進行衝突的方式,讓領導明白自己的意思。

因為和領導進行衝突之後,不僅會讓自己內心覺得非常不舒適。而且也會讓自己覺得在公司工作的過程中擁有很大的壓力。所以只有和領導保持比較友好的關係,才能夠讓自己感受到工作的輕鬆。

4樓:隨遇而安

我認為在私下可以與領導解釋,並且說出自己的想法,如果領導還是不能接受沒有原諒的意思輪悶的話,檔御那麼我們可以選擇離職,因為如果在乙個公司領導經常針對或者穿小鞋的話,這樣臘蠢彎也不利於我們在公司當中很好的發展。

5樓:超級開心哦是

這個時候應該有乙個非常好的心態,納悄信儘可能的對事不對人,洞輪努力的完成好自己的運好工作。不應該離職的,有衝突是很正常的現象,一有衝突就離職的話,對自己的職場發展是不太好的。

6樓:雙子小黑嘿

一定要找到問題的根源,如果這個問題是沒有辦法調解的就應該離職,這對你是有好處的。

工作衝突辭職

7樓:濤聲海韻

單位亂扣工資是違法的。

如果是單位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的,可以打12333**進行投訴舉報,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直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單位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還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且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下是我國《勞動合同法》關於工資的法律規定: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二)用人單位與喊鉛肆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激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鄭轎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職工工傷辭職後工傷鑑定還有用嗎,辭職後還能做工傷鑑定嗎 公司還會負責任嗎

如果員工沒有享受到工傷待遇,那麼辭職之後依然是可以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果要求享受工傷待遇的,如果員工已經享受了工傷待遇,那麼傷殘鑑定書也是屬於有效檔案,在以後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肯定有用啊。工傷鑑定跟你是否辭職沒關係。只要你認定了工傷就行。職工工傷辭職後工傷鑑定後,根據結果參考如下法條享受工傷待遇。工傷...

用公司的辭職單自願辭職後還能申請勞動仲裁麼

離職後當然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

公司辭職後醫保怎麼辦

1 這個情況下,醫療保險要個人繳,一年交一次。辭職後沒有新單位工作,可先將檔案存放在勞動局或者社會保險所等能夠託管檔案的地方,具體要看當地的規定,一般來說,只要和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就可以託管檔案。2 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的自謀職業人員,從解除勞動關係的第二個月起就可以辦理自謀職業人員參保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