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視情況去決定。若果你安排之事是他職位應做的,他也甚有能力完成,且該工作合理,但他抗拒,便辭掉他。否則,就留著他。
2樓:懶得可愛的小李
應該,因為這樣的員工是非常不聽話的,而且也不服從指揮。不利於工作效率的提高。
3樓:王志剛剛剛
不應該辭退這名員工,應該把這個員工叫到辦公室裡面,知道對方是怎樣想的,也希望對方可以配合自己的工作。
4樓:史蒂芬斯
不應該,還是要考察這個員工綜合素質,如果確實非常差,就可以考慮辭退他。
5樓:乙個
需要辭退他,因為這樣的員工根本不能夠好好工作,而且留下來之後也不能夠對公司有收益,沒必要慣著他。
員工拒不服從工作安排,辭退合法嗎?
6樓:檸檬網綠
這是合法的,公司有權利辭退員工,當員工惡意不服從安排還阻撓的時候,就可以辭退他。
7樓:職場導師逸陽
第一,你應該重新考量這個員工對你工作的重要性;從3點出發,1是現階段的價值,2是團隊能力,3是潛力。
第二,你應該換位思考,站在員工的立場上去想為什麼他不服安排。是工作壓力大,是工資待遇低,還是對公司有意見。
第三,通過第一第二的思考,如果是該員工的問題,那你可以考慮強制樹立自己的威信,放棄該員工。不能一味的去放任,這樣下去會讓其它員工受到感染,那樣你管理起來更難。
這就是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完全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賠償。
但是,要有證據,像上班時間睡覺,這有沒有監控,有沒有處理,有沒有員工簽字。對於生產出的產品不合格,是否有追責,是否確認是該員工造成。
8樓:陳遠紅紅紅
是不合法的,雖然員工拒絕了工作的安排,但是領導在這個時候應該要和員工好好溝通,不能辭退員工。
9樓:天悅
是合法的,因為員工已經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而且還不服從工作安排,把他辭退是合情合理的。
員工拒不服從工作安排,被公司辭退,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10樓:子軒爸爸沖沖衝
所以希望大家能夠以正確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問題,畢竟只有正確處理了才能減少他的影響,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意外發生。所以我們一定要慎重對待,這個事情可能與我們每個人都有關,如果我們能妥善處理對於我們來說自然是非常有利。
11樓:小小胖崽
可以,在簽訂合同期間內,被公司辭退,員工可以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賠償。
12樓:自己滴定
肯定是不能要求賠償的,因為公司裡面的安排員工必須要服從,如果不服從的話被公司辭退也是正常的。
13樓:孽龍華魂
可以要求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公司把員工辭退把她的工作給給我和其他同事我可以拒絕嗎?
14樓:區樂仕
公司員工被辭退了,他肯定是犯了錯誤,而且是犯了公司沒有辦法原諒的錯誤,那既然自己犯了錯誤,他就要承擔後果,這是他個人的責任。
我覺得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的事承擔後果,畢竟我們也不是小孩子了,都已經是成年人了,做事之前就應該提前考慮好這件事有什麼後果,既然你決定了去做就要決定承擔。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4、公司調動工作崗位即意味著變更了工作內容,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時勞動合同的必備且最重要的條款,之所以用合同形式固定工作崗位,目的是為了保護勞動者對自己的工作性質有乙個穩定的預期。公司的經營狀況和實際情況是不斷變化的,根據自身的經營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和薪酬標準是企業用人自主權的重要內容,但這一權利不可濫用,應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5、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是有權調整崗位的,但對於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應當由用人單位負責舉證。
15樓:刀刀龍哥
這種情況員工是沒有權利拒絕的,你可以讓管理人員在招員工,但是你沒有拒絕的理由,如果你拒絕的話,那你只有自己走人,你可以讓老闆給你加薪水,加工作量肯定要加薪水的,打個比方說,你本來的工作量是八小時,可以完成,現在又加了乙份工作量,那你就需要加班,那加班就需要加班費,這很正常啊!他給你加工作量,那你就加班,讓公司給你加加班費,但是你不可以拒絕的,你可以跟你的領導說,讓領導給你加工資。
16樓:網友
理論上是不可以拒絕的,但是你可以和領導談一談,工作數量變多了,時間是否可以寬鬆一些,以及獎金是否可以提高些等等。
17樓:我真她媽帥
公司把員工辭退。並且把員工的工作給你。和他同事其實你也是沒有必要拒絕的,因為。即便你拒絕了,也會有別人頂替他的位置。
18樓:乙個愛學習的魚
這得看情況,如果實在沒有辦法,可以接受公司的工作分配,如果傷害到自己的利益,可以拒絕。
19樓:空先生
根據你的描述,這種情況直接拒絕的話,會得不償失。可以先和其他同事答應下來,等到具體工作的時候再找領導談。
20樓:在海洋館轉陀螺的灰太狼
公司裁員,剩下的工作分配給其他人正常的,不可以拒絕。
21樓:痴狂
端人碗受人管,這是沒有辦法的事。相信領導還是權衡了你與其他同事的工作量,是能夠做完辭退員工的工作的。如果你拒絕,很有可能步辭退員工的後塵。還是三思而後行為好!
22樓:爾玉
如果是乙個部門的同類工作的話,你還是需要接受工作的,如果你現在的工作太過飽和了。你可以和領導說。
覺得自己現在的工作飽和度已經很高了,再加工作就不行了,領導也會理解的吧。
23樓:顏悅織嘜哥姜澤
這個就要看你的領導是怎麼想的,你可以嘗試一下,有可能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24樓:柳雍
你們工人多,現在辭退幾個。
因拒絕不合理的工作安排被辭退,可以要求賠償嗎?
25樓:神經哥玩遊戲
職場上的小夥伴們,你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明明手頭上的工作還沒做完,領導又分配了新的任務下來,然後這個新的還沒搞定,快下班的時候,領導又發來了微信,又要臨時「加菜」……
某些朋友可能會說:這不是很正常嗎?職場就是這樣啊!每天一堆任務層層疊疊、前前後後懟過來,還每一件都極其重要!每一件都非你不可、非做不可!
職場確實常常讓人很無奈。不過,領導說一,你也可以說二,不一定非得逆來順受嘛。
1.關於工作安排是否合理,並沒有乙個明確的判斷標準,所以認定上有一些不確定性;
2.如果公司安排是合理的,員工不服從,公司可以根據規章制度處理,嚴重的話可以違紀開除;
3.如果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合理,員工不服從的,公司直接以嚴重違紀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這種單方解除的違法的可能性更高。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過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過失性辭退)的情形。本案中,該公司解除李某勞動合同,引用的就是該條中的相應情形,即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
但適用這一法條,應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首先,規章制度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須通過民主程式制定並公佈。
其次,勞動者的違紀行為客觀存在,並且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於「嚴重」的認定,應根據勞動法規所規定的限度以及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規定的具體程度為準。例如,不服從用人單位正常工作調動,不服從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管理等。
最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處理是按照本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式辦理的,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26樓:小美生活小集錦
這種情況是不可以要求賠償的,作為公司的員工是應該服從安排,但是因為自己的個人原因導致的,所以也不會賠償。
27樓:明天會更好
是可以要求賠償的,遇到了不合理的工作原因,而且應該保護自己的權益,你肯定可以要求賠償。
28樓:自己滴定
可以要求賠償的,因為這個工作的安排是不合理的,所以我們肯定是可以拒絕,如果他要是把我們辭退,也就需要要賠償。
工作中,給員工安排的工作被對方直接拒絕,該怎麼辦?
29樓:一夢皮
在企業中,有一些領導幹部。
分配工作中只憑本人愛好,感覺某些職工「實用」,就常常分配給到這一職工工作中,無形之中實際上是給那樣的職工提公升壓力工作壓力。在分配工作的情況下,正巧碰到職工很忙或是有心態的情況下(如:漲薪、晉公升遙遙無期造成工作方面有心態、家庭生活造成的心態)。
分配工作的每日任務,超過職工的工作中崗位工作職責以外。職工很有可能對你這個人有建議。
做為上級部門,適度的機遇找屬下聊聊天,以關愛職工視角認識職工回絕身後的直實緣故,千萬不要埋怨或是打擊屬下。職工若是工作責任心常常如此,出了問題,理應強調指責,正確引導另一方。確實是不可以擔任工作中,就只有由企業作出辭退解決。
要不然有乙個那樣的職工,管理方法。
上也難有威信和權威,其他的職工仿效,之後難以開展工作。
總的來說,先掌握職工回絕的緣故,對症**。能夠更好地有效配置工作中。我們可以選用多種多樣懲處方式迫使屬下離職,自然還可以立即找他談,使他離職離開。
你記牢縣官不如現管,先忍而沒發,設計方案乙個袋子陣,好好地運用他叫囂的這類初入職場忌諱,把事兒搞大,最好是讓老總迫不得已出來解決他,後臺管理也不敢隨便出面和干涉,這招就叫借力打力,即然自身的權和勢都解決不了他,那麼就需要借啊。
讓職工寫乙份反省書,而且在單位大會上公佈誦讀,並且還需要懲罰和樂捐。對屬下懲罰的目地,便是維護保養自身的權威性,讓有這種行為的屬下投入極大成本,威懾別的屬下不必測試我的道德底線。針對主觀因素,就想要你去溝通交流,該指責就批評,該文化教育就教育,針對工作中並沒有主動性的職工,你需要強悍一點。
可以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做事,確實不好,只有解僱,終究不可以因為乙個人危害全部工作安排。
30樓:職場百事露露
這個就是需要你給一些條件,好的理由條件,就可以讓他幹活去。
31樓:愛情來了擋不住
詢問對方拒絕的原因,如果確實是不可抗因素的話,那就沒有辦法了,如果是他找藉口的話,那就向自己的領導彙報。
32樓:王祿
這個時候就不要太計較了,也許對方有自己的考慮,你沒有必要太糾結。
員工拒絕工作安排可以辭退嗎
33樓:小崔普法
員工不服從安排是可以辭退的,但前提也是必須要雙方協商好,如果用人單位是在合同中約定了有固定的職位,從而又降低了勞動者的工資,那麼這種行為就是屬於違法的,只要辭退就會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
一、員工不服從安排可以辭退嗎?
可以辭退;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是應當服從單位安排進行工作的。但也有特殊情形,比如說,員工和用人單位有約定固定崗位的,用人單位調崗應徵得該員工同意。未經該員工同意調崗,員工有權拒絕。
單位因員工不服從安排辭退員工的,應恢復原崗位或向員工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員工和用人單位沒有約定固定崗位,實際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崗位也不是固定的情況下,單位可根據需要進行調崗。但調崗雹搭後的工資待遇低於原有待遇或者同崗位待遇的,員工可以拒絕。
用人單位未降低待遇,員工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的,用人單位有權辭退。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調崗,需要經過勞動者的同意,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反之,用人單位是基於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穗巧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
二、企業辭退的原則
源族拿 根據原勞動人事部等四部門勞人勞[1987]5號檔案規定:企業對違紀職工要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切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幫助他們改正錯誤。對於那些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後仍然無效的,可以按照《辭退規定》予以辭退。
企業辭退違紀職工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按照《辭退規定》辦事。如發現辭退不當的,要及時糾正;發現確屬企業領導人濫用職權打擊報復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企業對被辭退的違紀職工,要認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簡單從事,防止矛盾激化。辭退後,本人要求遷移戶口的,按戶口遷移規定辦理。
綜合上面所說的,員工有服從公司的安排就意味著很容易導致公司的權益受損,這種行為公司是有權利辭退勞動者的,但前提也是要說明其理由,而且也要與法定的條款相符合,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符合勞動法來進行,從而保障到當事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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