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和你簽了合同,但是沒給你買保險!員工走時有補償沒呢

2022-06-30 11:30:32 字數 803 閱讀 2885

1樓:

有補償。

1.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呵呵,但是可以用勞動法和中國的相關法律和老闆談,我一個朋友也是當初進公司的時候沒有保險,後來懷孕了,不能幹了,就去跟老闆談判去了,結果賠償了3000多,靠自己去爭取,不要指著老闆會主動給你補償,,們兒都沒有

3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是應該要上的,單位沒上你單位的問題,員工走的時候是應該要求賠償的,最好到當地的勞動部門諮詢一下,他們的解釋最權威!

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有的,保險是強制交的,住房公積金不屬於強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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