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試用期員工,沒有簽署合同,單位也沒有給我上保險,如果我在工作中發生意外,如何處理

2022-06-08 03:55:20 字數 5727 閱讀 8287

1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員工也就是形成了實質性的勞動僱用關係,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新勞動合同法第二章地十條規定「已建立勞動合同關係,未同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不訂立順合同用人單位要支付你雙薪的哦,啊,不少錢哦。

形成實質性勞動僱用關係,但是沒有參加保險發生工傷意外,找勞動仲裁部門狠k企業吧。。。。。。

2樓:隱塵

一般情況下。

根據你的工種來定的。

因為到目前 為止。。很多企業是不會為試用期員工購買保險的。

除非你的工種是有危險性的。。才會購買工傷保險。。

而且加上現在的單位多。。招人好招。在這種情況下。

工人的利益是得不到保障的。

工廠最多一句話。你不想做不做。

所以。你工作的時候要小心些。

3樓:正平法律諮詢

與是否試用期無關。

單位全賠。

工傷發生後,首先申請工傷認定。

**終結後評殘。

按傷殘級別找單位賠償。

單位不賠,申請勞動仲裁,工傷案無懸念,穩贏。

單位不給也不起訴,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拿到賠償。

單位不服裁決起訴,應訴,還是贏。

不給也不上訴,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拿到賠償。

單位不服上訴,應訴,仍然贏。

拿到終審判決書就生效,即刻申請強制執行。

最後,拿到賠償。

我所在的公司過了試用期但是沒簽正式合同,也沒給上保險,請問是不是違反勞動法???

4樓:靳春雷律師

員工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試用期雖然是一個考察期,但也包含在正式的勞動合同期限內,並不影響雙方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認定,所以,員工在試用期間內,仍然依法享有社會保險等福利制度。

用人單位的行為已經侵害您的合法權益,建議您收集相關證據,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其他法律途徑解決。但是請注意儲存好相關證據。

5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協商最好了,協商不成的話就走法律程式。

6樓:匿名使用者

先跟公司協商,不行就去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就可以去起訴的。

試用期間也要上勞動保險,沒錢合同的時間可要經濟補償和兩倍賠償!提成是按勞動合同來的!

公司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也沒上保險應該接受怎樣的處罰?

7樓:所擾龍明

你入單位第一天單位就應該和你簽訂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依照你現在的情況,你可以要求單位: 支付的賠償金兩項:一、未與你簽訂合同 二、企業未給你繳納社保 一、未與你簽訂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並且你和單位成立無固定期合同 你的情況應該是:從5月份到8月份全部為雙倍工資,並且公司和你現在的無固定期限合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如果無故開除你,要給賠償金,因為你沒有滿六個月,賠償金計算為:1000塊錢 二、企業未給你繳納社保 可要求企業把你進公司那天起的保險全部依法繳納,注意,不可以折成錢給你的,如果折成錢給你,法律不認的,必須要繳納到社保局 如果單位不理睬你,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三、因為你和公司現在是無固定期合同,單位如果要開除你,還得給你一個月工資,並且給你辦理失業保險金的領取。

您好我在單位工作一年了但是之前試用期期間沒有給我籤勞動合同,也沒給我上保險,現在辭退我應該有賠償嗎

8樓:匿名使用者

1,辭退至少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經濟補償。

2,未籤合同,應支付2倍工資。

3,未交納社保,應補交。

9樓:

按照勞動法規定應該是有賠償的。你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你確實在該單位工作一年了,如入職記錄,工作記錄,考勤記錄,工作證,發工資的記錄等。如果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你在單位工作一年了,單位沒給你籤合同本身就違法了,更不能作為辭退你而不賠償的理由。

1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您好我在單位工作一年半但是之前試用期期間沒有給我籤勞動合同,也沒給我上保險,現在辭退我應該有賠償嗎

11樓:在刁汊湖喝水的蘆筍

是這一年半都沒簽勞動合同,沒保險嗎?如果沒有,肯定是沒有補償的,如果簽定了勞動合同一直在交保險,單位辭退你,可以辦失業,領失業保險金。

12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試用期間員工發生意外公司應該怎麼賠償?

13樓:科技情報咖

即使是試用期,當事人也和公司形成了勞動關係,公司應該給予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繳納社會保險等5險一金是法定義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正式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享受工傷待遇是正常的,那麼試用期員工呢?未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也沒有試用合同的員工,如果在工作中受傷,是不是也可以享受到工傷待遇呢?本期我們就遇到了這樣一個案例,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案件回顧:

2023年11月,張三(化名)在富陽市某公司找到了一份機器維修的工作,當時用人單位與他口頭約定試用期為1個月,雙方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然而上班剛過了5天,張三的左拇指就在維修機器時被不慎擠傷。送往醫院**後,該公司為他支付了醫療費用,便置之不理了。

傷勢痊癒後的張三向該公司提出要求工傷的待遇,但是該公司認為張三還處於試用期,公司也沒有與他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不應該享受工傷的待遇。

張三覺得很不服氣,他認為自己雖然處於試用期,但是也是公司的員工,為什麼不能享受工傷待遇?於是他向富陽市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認定工傷,要求公司支付他工傷的待遇。

律師點評: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本條例所稱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張三即屬於與該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情形。而且張三受傷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的相關情形,故應認定張三系因工負傷。

《勞動合同法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該公司沒有與張三簽訂勞動合同,也屬違法行為,公司以此為由拒絕支付工傷待遇,更是於法無據。

由此可見,職工的工傷待遇應從勞動關係形成之日起計算,而不是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

法條連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4樓:小魚教育

根據勞動法規定你妹妹已與該公司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且又是上班時間遭遇的傷害,如果該公司按規定向當地社保部門繳納工傷保險,當由該公司在規定時間內為你妹妹辦理工傷申報和認定,一切費用(**費、誤工費等)由社保工傷科承擔。

但從你的敘述看,顯然沒有辦理工傷申報和認定,那麼一切費用當由企業負擔。但你必須先吃透勞動法和工傷管理條例之有關規定,再去你妹妹的單位協商。

在試用期間,員工和用人單位存在合法勞動關係,員工發生意外後,公司應該怎麼賠償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如果員工的傷屬於工傷的,員工應該享受工傷待遇。如果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社保的,則應由單位承擔全部的工傷賠償;如果已經繳納社保的,則應該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和社保分別承擔工傷賠償。

15樓:法匠

因工外出受傷,屬於工傷,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根據認定結果向用人單位索賠。

16樓:匿名使用者

在試用期間,員工和用人單位存在合法勞動關係,員工發生意外後,公司應該怎麼賠償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員工的傷屬於工傷的,員工應該享受工傷待遇。如果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社保的,則應由單位承擔全部的工傷賠償;如果已經繳納社保的,則應該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和社保分別承擔工傷賠償。

2、如果員工受傷不屬於工傷的,則原則上用人單位沒有賠償責任。但如果沒有繳納醫保的,則用人單位應該在原醫保可報銷的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17樓:匿名使用者

先不要考慮用農村合作醫療。

優先考慮走勞動局工傷申報途徑,勞動法中工傷不存在試用期的區別。

公司在醫院花錢是確認工傷的一個重要環節,宜先著手做證據收集工作。

自己到當地勞動局申報工傷,單位不配合,可以到勞動局投訴。

公司拖欠我公司,沒有給我籤勞動合同,過了試用期沒有給我上保險。該怎麼辦

18樓:王元頁

沒勞動合同,去申請勞動仲裁。提供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卡、出勤卡,有你姓名單位公章的檔案之類

首頁確認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然後,要求因為入職沒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從第二個月起雙倍工資補償,從3月16號開始到現在雙倍工資。法律依據在《勞動合同法》第82條

要求單位補發放假期間工資,具體工資發放標準按單位所在省工資規定執行(各地標準不一樣,可以諮詢當地社保局)

確認勞動關係以後,去社保局要求單位補交入職開始的社保

試用期是要辦理入職手續還是籤試用期合同?如果簽了試用期合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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