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試用期月,沒有給籤合同,離職扣工資嗎

2021-07-26 08:30:32 字數 4175 閱讀 3179

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按照法律的規定辭職,用人單位就不能剋扣勞動報酬。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即辭即走,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翻滾吧28蛋炒飯

這個應該不會吧,至今我還沒有遇到這個情況呢

3樓:

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有工資嗎

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能要工資嗎?

4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試用期過了沒簽勞動合同,想要辭職屬於違法嗎?首先,辭職不管在什麼時候都是勞動者應有的權利,並不違反任何法律。我想勞動者想問的是是否可以立即辭職走人,不用履行相應的通知義務。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即「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知因為未籤合同,勞動者沒有合同可以和用人單位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可以立即要求公司辦理工作交接和結清工資走人。

同時公司未與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可以看到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意味著和勞動者之間沒有任何的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樓:練雅韶香蝶

需要與公司商量,如果公司同意你辭職是可以拿到工資的,如果簽了合同想要辭職就必須提前遞交辭職申請書,正規離職需要等待一個月時間,如果公司同意你提前離職是一定能拿到工資的。

6樓:冷沛裘幼荷

針對您的問題,從法律的角度作如下分析:根據法律的規定,公司應該根據員工實際工作的時間支付工資,所以雖然沒有簽訂合同,但是不影響你取得自己的工資。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7樓:

可以,因為完全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在試用期間你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法律上規定是要給的。

8樓:柏莎瞿暖姝

你參加工作的時候和老闆是怎樣談的嘛?應該要給你試用期的工資噻。

9樓:位壘

在試用期間你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必須給付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剋扣工資你可以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10樓:約啶衿鉎

不論你在的是國企、私企、還是外企、或是合資企業,你要明白一點,就是公司是不是給你工資,和你是不是和公司簽了合同是兩碼事。要分開看的。你工作了,不給你工資,那是違法的。

你可以去勞動局去投訴這家公司。

11樓:法律快車

一、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幾天

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儘管試用期離職無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訴單位就可以了,但最好還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領導認可後離職比較妥當。

二、試用期辭職有工資嗎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因此,在試用期內,只要勞動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並且用人單位應該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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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 但是具體給不給就要看老闆了 在北京一般情況不會有問題

如果真的不行可以向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請求仲裁 已經是 勞動實事了 只要拿著考勤表是沒有問題的

13樓:龍問望彭魄

建議樓主你打12333諮詢

工資肯定能拿到

拿2倍工資是在建立勞動關係起滿一個月後算起(沒簽合同)協商不成就去仲裁吧

你那情況會受理的

如過仲裁委和公司同穿一條褲

可打12309舉報

14樓:祕弘徭盼芙

一般會拿到工資的·要是你簽了的話就比較麻煩了

15樓:

可以,如果不給可以向社會保障部門舉報

16樓:施秀榮滕綢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在試用期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不用單位批准。

2、依據勞動部印發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3、如果單位不支付工資,可以先**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糾正;如果還不行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1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和企業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企業就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管是不是試用期,不管企業的性質。對方不給,你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18樓:壬凡雙

實用期也是有工資的!!!

試用期三個月,但沒有籤試用合同,假如我試用期就做了一個月的話還有工資拿嗎?很怕公司不發因為沒簽合同

19樓:職

違法 試用期在勞動合同以內 試用期三個月就籤3年合同 工作開始就籤合同 還得說明轉正要求 來自職q使用者:匿名使用者

就看公司人品了,他要是不發你沒有籤合同確實沒那麼有保障,畢竟沒有法律憑證,最好去和老闆提籤合同的事 來自職q使用者:朱女士

試用期籤合同,只答應今年七月底才離職,沒有說工資的事,如果現在離職,要不要賠償違約金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了勞動合同期限,工資事宜約定不明確,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除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用人單位無過錯,勞動者依照 勞動合同法 提出離職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

我在試用期沒有籤合同幹滿月了現在想離職能拿到工資嗎需要怎麼做

正規的單位肯定會給你發工資的,而且辦完手續,他會等到他們單位發工資日一起給你發!但一般的店就難說了,有的單位就算給了也會找各種理由會扣掉你一些工資,但完全不給工資這裡情況應該不能,畢竟你又不是自行離職 祝你一切順順利利 這個要看你當初面試的時候和老闆怎麼說的,如果他答應試用期給工資的你就可以拿,如果...

公司規定試用期是月,但是過了月後沒簽合同,現在辭工是不是三天後就可走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在試用期內,你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你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你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過了試用期但是沒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