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別產分配問題,離婚後財產分配問題

2022-04-03 11:44:46 字數 5584 閱讀 6404

1樓:天天快樂塊樂

只要是婚後的財產就是夫妻共同的財產,所以女方是有權分割財產的

2樓:指南針指北針

一旦離婚,我覺得夫妻雙方應該各持一半財產,這才是公平的。

3樓:影視弟弟

財產分配,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具體分配,如果有問題可以按照自己具體需求上訴

4樓:計簇箍

結婚多少年?房子是按揭的,首付是男方婚前購置。在共同生活中,在共同按搗這段時間內,男女雙方共同承擔房貸費用,所以女方在這一段時間段內,有權利。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私人買下的,是婚前財產,那麼女方無權(8年後有權),如果男方婚前私人買下的,但在結婚後,把女方的姓名登記入房產證的,那麼女方有權。

5樓:

我覺得.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均分配包括存款.房.車.如果有責共同還款.

6樓:路過的牛魔皇

您好,可以的,按婚姻法正常分割。需求法律幫助可私信

7樓:

有的。如果首付是男方出,那麼首付部分屬於婚前財產。分配必須估值,扣除首付部分。只有共同財產才能分割。

8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後買的屬於婚後財產,男方出首付夫妻一起還貸也同樣性質

9樓:蔣小燕

要看你們的情況了,正常情況是平均分配,如果有過錯方,那過錯方少分得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最新的婚姻法對離婚後財產分配的方法有所變動。具體你可以諮詢律師或者查資料。要注意的有婚前財產的分配,和夫妻共同財產的定義以及分配,還有結婚時的禮金,小孩撫養費等問題。滿意請採納

11樓:緣來在此

當兩個人離了婚,共同擁有的財產是對半分配的,其他按雙方的意願

12樓:uihihi哦的春天

這個問題應該是按照出資分配的,首付是你的,那麼就是你的,但是如果她也參加的還貸,付出了金錢,那麼需要補償還貸的部分,還有房子增值的部分,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加了她的名字,那麼法官有可能會判你是贈予一半,那麼就是有權分配你的房子的,所以得分情況而定。

13樓: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就看你們夫妻之間達成的是一種什麼樣的協議。如房產財產,其他東西的詞配都是由你們共同協商和解決的。要看你們離婚是什麼樣原因產生的責任在於誰?

究竟發生了什麼樣的大問題。就是還是看平時的情感吧,倆人達成一致就可以了。

14樓:

房產證上有女方的名字嗎?你們倆個在一起生活那麼多年,以後的還貸款都是你倆的共同錢財,女方有權分割共同還貸款的款項,具體事宜諮詢一下律師吧。

15樓:尋找生活中的趣點

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均分配。包括存款 房子車。

16樓:佛門禁地

你可以通過法律來分配財產,或者協商

17樓:匿名使用者

1有結婚證嗎?

2房產證誰名字

3房子有沒有貸款,貸款誰還

18樓:來自玉壺山窈窕無雙的紫露草

婚後有房貸女方是可據此證明承擔房貸從而要求返還的。其實談得攏,不走訴訟這一步,對雙方都好,不麻煩。也沒必要為了一些財產弄得不愉快,

19樓:楊子電影

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後財產分配問題

20樓:喜愛娛樂的貓公爵

【離婚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

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1樓:瀋陽三爺

按照新婚姻法,家庭財產可以定位個人財產的。所以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以上你說的房產是你在在結婚前購置的,或是父母的都可以。這樣房產就是你個人財產。

即使離開了,女方也不會分得該房產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1、 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各人所有,婚後財產平均分割。

2、如果是你婚前財產,她不提,你不要提交證據證明是你的婚前財產。如果她提出是婚後財產,你只要提供證據證明就可以。

3、如果兩人溝通能和好和好,不能和好好和好散

23樓:洛克飛尼

你好。首先,婚前財產無論過多久都是婚前財產,屬於夫或妻一方,離婚時不用分割。

其次,要界定你說的財產是否婚前財產,需要你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

若上述財產系你婚前所得(房地產權證日期或購房合同日期在你結婚證日期之前),應當界定為婚前財產。

或者婚後以婚前財產買房,或者你父母對你的贈與,都可界定為你個人的財產。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你說得比較籠統,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qq我。號碼見我個人資料。

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24樓:

首先,我覺得你應該是在未作婚前財產公正才衍生出這一些列問題吧!

原則上,當二人結婚後夫妻的財產均視為共同財產了,包括你們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並且你們二人有平等的處理權。

但是,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這些都是個人財產。

所以我的理解就是:雖然你們的房子婚後一直是你來還貸,戶主是你;又車子是你妻子名下等等,這些都屬於二人婚後的共有財產了,是要按共有來分配的。不過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其實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與您的太太私下溝通協商,如果非要分開不可的話。雖然我作為一個即將邁入社會的法律工作者,還是有點「唯恐天下不亂」的思想,但是我還是希望你們考慮周全,是不是該離婚,是不是因為一時衝動才搞到如此地步,所有感情都是磨出來的,夫妻嗎,不就是互敬互讓的嗎!最理想的結局是你們能夠找回當初結婚時的感覺,重新開始,不要讓以後的人生因為一時決策的失誤而留下遺憾。

希望能幫到你

25樓:李浩律師

回答離婚財產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則:(一)雙方協商決定。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二)男女平等。(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四)給予補償的原則。(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更多1條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婚前財產無論過多久都是婚前財產,屬於夫或妻一方,離婚時不用分割。

其次,要界定你說的財產是否婚前財產,需要你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

若上述財產系你婚前所得(房地產權證日期或購房合同日期在你結婚證日期之前),應當界定為婚前財產。

或者婚後以婚前財產買房,或者你父母對你的贈與,都可界定為你個人的財產。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你說得比較籠統,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qq我。號碼見我個人資料。

希望採納

王寶強離婚財產分配問題?別人說馬蓉離婚可以分得至少5000w 10

2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女方能分得多少財產,需要根據夫妻共同財產的具體數額決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離婚後財產應該怎麼分配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依法進行分割。現行 婚姻法 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根據 婚姻法 及...

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問題,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夫妻雙方經法院調解離婚,自雙方收到調解書後,該調解書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應該按照調解書中的約定的內容履行義務。如果一方不履行調解書中的義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案給出的建議是積極與女方進行協商,暫時先給付一萬,並由女方出具收條,剩下的一萬元可以重新約定還款日期。根據民法及婚姻法的規...

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10,關於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

有夫妻書面約定從書面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條及相關司法解釋區分,不動產登記簿雙方名字也很可能視為夫妻明確書面約定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其他明確的夫妻書面約定的話,男方父母給的錢一般應該是贈與,沒有明確的贈與合同就是贈與給夫妻雙方的,應該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必須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