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問題,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2022-01-15 08:03:20 字數 1310 閱讀 8656

1樓:靜的窒息

夫妻雙方經法院調解離婚,自雙方收到調解書後,該調解書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應該按照調解書中的約定的內容履行義務。

如果一方不履行調解書中的義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案給出的建議是積極與女方進行協商,暫時先給付一萬,並由女方出具收條,剩下的一萬元可以重新約定還款日期。

2樓:

根據民法及婚姻法的規定,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3樓:匿名使用者

官司打的一點都不硬。孩子歸你。你還不要她的撫養費。還得給她2萬塊。

共同財一輛車,如果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話,會把車賣了。你跟她好好說說啊!先給1萬。

過段時間再給一萬,不為你想想也得為孩子想想啊!本來就沒錢。東借西湊的孩子連上學吃飯錢都沒了。

好好說說。要不你就想想這個辦法 ,讓她給你2萬,把車給她! 你看看吧!

你這一萬如果不給的話,共同財產會一人一半。但你負責孩子了。她跟本就拿不到2萬!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有說清楚,到底是起訴還是上訴?我覺得按你說的應該是起訴,另外協調的意思是調解還是判決?我覺得應該是判決,因為判決之後才有上訴,上訴的話則是對一審不服,她可以增加訴訟請求,這就是後果。

拿不出錢,法院如果強制執行的話,可以對你的車進行公開拍賣,然後根據法院的判決來決定這些錢應該多少屬於男方,多少屬於女方,但是在此案中,男方不要女方的撫養費,那麼法官在判決的時候應該考慮這一點適當的偏向於男方!

5樓:京城李律師

據你的敘述法院已經調解解決了,依民訴法規定,法院主持調解結案是不能夠上訴的。

女方現在應是拿調解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有可能將車拍賣,不管賣得多少錢,都應該依照調解書達成的協議數額給付。

以上見解,僅供參考。

6樓:飛輪戰士

你的問題法律有標準答案,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10,關於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

有夫妻書面約定從書面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條及相關司法解釋區分,不動產登記簿雙方名字也很可能視為夫妻明確書面約定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其他明確的夫妻書面約定的話,男方父母給的錢一般應該是贈與,沒有明確的贈與合同就是贈與給夫妻雙方的,應該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必須不動...

關於離婚財產的分配問題,關於離婚財產的分配問題

下面是相關法律規定,請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關於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請問,關於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

根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你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