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的分配,離婚財產的分配

2022-10-31 11:35:38 字數 6617 閱讀 1252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關於第一個問題,上訴需要在一審判決送達後15日內提出,也就是你舅媽收到判決後的15天之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依據你寫的情況,一審判決都已經一年了,你就慢不可能上訴了。

如果你舅媽想依據房屋漲價唯有重新起訴,是得不到法律支援的,因為法院在離婚時房屋已經進行了處理,房屋的所有權已經歸屬你舅舅,房屋在此後的增值部分自然也歸你舅舅所有。

其次,關於第二個問題

房屋是否是個人財產從你描述的情況來看還不能肯定,因為你沒有說房屋是否有產權,產權是什麼時間取得的,房屋是否存在貸款。如果房屋在你舅舅再婚前沒有取得產權,在婚後交錢購買產權的話,除非你舅舅和新舅媽有約定,不然那房屋是你舅舅和新舅媽的共同財產。如果房屋在你舅舅在婚前就已經取得產權,而且不存在銀行貸款,那房屋就是你舅舅的個人財產。

如果房屋是你舅舅在婚前取得產權的,但是,有銀行貸款,那麼一般會認定你舅舅再婚後的第二次婚姻存續期間內還款的數額,是你舅舅和舅媽的共同財產。

如果房屋是你舅舅的個人財產,那麼你舅舅去世後,如果他有遺囑,要按照他的遺囑進行繼承。如果他沒有遺囑,才依法定繼承,就是他去世前的合法妻子以及他所有子女(包括幾次婚姻的婚生子女以及非婚生子女)平均分配。

2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針對部分配偶給小s買車買房的情況下,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呢?這樣情況下,配偶完全有權利要求返還。

3樓:泠映爍山新

是的,屬於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分割。

4樓:動了漫的痞子

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5樓:x律師

一:就這個房子問題你舅媽不可以再上訴

二:這個房子確為婚前財產,如果離婚是不可以分割的,但是如果你舅舅去世了,你新舅媽有繼承權,

補充:離婚時這個房子與你新舅媽無關,不用過戶也可以的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加我好友

6樓:鐵甲洪流

1,你舅媽無權再上訴要求加錢,上訴期也早過了,一審判決下來後15天內是上訴期。如果你說的上訴意思是起訴的話,也是不能勝訴的,因為財產早已分割好了,現在這房子是你舅舅的合法財產了。不能看漲了就想繼續分,要是跌了呢,難道還會站出來,從25萬中拿出錢來補償啊。

2,這房子確實如律師所說,是你舅舅的婚前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舅舅過世後,沒有立下遺囑,這房子是會按法定繼承分配的。

也就是你新舅媽,也帶的孩子,還有你表弟,以及你舅舅的父母是一起參與平均分配的。如果立了遺囑,可以排除某些人繼承,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7樓:華律網

離婚的時候必然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尤其是房產的分割,很容易出現糾紛。那麼離婚的時候,房屋該如何分割呢?婚姻法明確了房產分割的六種情形:

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

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5.

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6.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8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1房產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婚後建築為三間,您投資沒有?產權證書是誰的?

2債務一般均攤。協商不成 到法院起訴 分割財產 承擔債務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9樓:北京劉輝律師

協議離婚,雙方可以就財產分配簽訂協議,雙方協商處理即可。對於訴訟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主要判斷該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屬於個人財產則在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在分割財產時平均分割

10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針對部分配偶給小s買車買房的情況下,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呢?這樣情況下,配偶完全有權利要求返還。

11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你兩均分,欠款也是你兩均分。還有小孩的撫養,小孩歸誰,另一方應付撫養費。兩人都承認欠款,就好辦了,一人一半。談不攏,找人評判,就得讓親屬作證。

12樓:華夏正義

律師解答:

婚前的個人財產屬於個人,婚後購買的或者婚後共建的屬於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婚後存款也是平均分割,欠款如是為家庭支出而欠款,那麼是共同債務,共同償還債務。

13樓:

婚前財產歸個人。房屋需要看產權登記,婚後財產平均分配,如果對方有過錯,你可以要求多分。

14樓:周大靈不靈的

你說:你同女方09年結婚三年,女方有房一屋的現在變成三屋。房子不是會變的,她通過努力(理財)才又買了二套房子,這需要何等的堅持和努力!

你一個人,她還得帶孩子,她多麼艱辛!多麼努力!你三年賺4—5萬,有什麼值得自豪的,你還是好好理解一下你口中的女方吧!

現在離婚財產是怎麼分配的

15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針對部分配偶給小s買車買房的情況下,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呢?這樣情況下,配偶完全有權利要求返還。

16樓:動了漫的痞子

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17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針對部分配偶給小s買車買房的情況下,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呢?這樣情況下,配偶完全有權利要求返還。

18樓:手機使用者

是這樣的,我現在準備離婚,我們有一處房產老公在出麵包2奶有套房同居。我有個仔讀大2,學費7000元一年伙食800元,區在工商局做,我應該叫他陪多少錢,幾青春費且男方多次動手,故提出離婚,像我們這種情況怎麼分配財產?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1、男方現在提出離婚法院暫時不會受理;

2、房產分割相對複雜,建議你現在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以爭取利益最大化。最終多少是要根據證據說話的,

縱橫法律網 韓進華律師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老公一個戶主一套房!我和婆婆一個戶主一套房,現在要離婚,婆婆說當初是她出錢的我沒分的。我想問問我到底有嗎?現在有個6歲得孩子!

21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是平均分割的。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22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離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無法分割婚前財產。男方婚前全款買房,離婚時,房產屬於男方;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共同還貸部分則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關於離婚的財產分配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2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協議分割,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原則進行判決。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24樓:華律網

原則上,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若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約定的,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分割財產。《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25樓:愛助人的小爾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智慧財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複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7、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0、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1、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12、婚後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1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

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14、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後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15、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智慧財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6、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17、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18、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19、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20、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後再恢復離婚訴訟。 21、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 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

對非法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22、屬於事實婚姻的,其財產分割適用本意見。 屬於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處理

關於離婚財產的分配問題,關於離婚財產的分配問題

下面是相關法律規定,請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問題,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夫妻雙方經法院調解離婚,自雙方收到調解書後,該調解書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應該按照調解書中的約定的內容履行義務。如果一方不履行調解書中的義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案給出的建議是積極與女方進行協商,暫時先給付一萬,並由女方出具收條,剩下的一萬元可以重新約定還款日期。根據民法及婚姻法的規...

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配,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夫妻離婚財產劃分的規定 一方財產歸一方所有。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 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 照料老年人 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