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事,但是做了近50天都沒和我簽訂勞動合同,我現在如果想辭職需要提前幾天提出,以口頭形式

2022-01-06 12:41:23 字數 2746 閱讀 1985

1樓:咚喃

既然沒有簽訂合同,那麼你現在應該是試用期吧,如果你現在想要辭職,可以當即提出,公司應該立馬放你,因為你們沒有簽訂合同

2樓:琉瑩箬水

按你所描述的情形,你的勝算很大,以下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你可以直接找公司協商,以他們沒與你簽署勞動合同為由;

2、法律規定,在員工入職30天以內,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選擇離職,因為公司違法在先,你不必承擔責任;

3、未訂立勞動合同,你除了可以拿到工資,還可以要求公司給予你雙倍薪資的補償,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算你曠工,是沒有依據的;

4、如果你以上述理由與公司協商,還達不成一致的意見,你可以提請當地勞動仲裁機構介入。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一個很好的方法向公司提出離職並有工資拿,還可以得到賠償,這個方法就是先向公司提出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用書面的,工作滿2個月後,再用大字報的形式,最好讓全體員工都看到,以工作滿一個月未籤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公司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然後再向公司提出離職,這個時候,怕是老闆都會來請你走了,同時你還可以做兩個月拿三個月的錢錢,多好哇。。。。當然,如果公司不多給一個月的錢,你可以寫被迫辭工書,交給上司時,用手機錄上像,最好別讓公司看到哦。。

我在一家公司做事現在想離職,老闆沒有跟我簽署任何勞動合同,而且跟我說我做不到三個月是沒有工資得,我

4樓:傑傑

先做到復30日,等拿了工資,再去制

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老闆沒跟你籤勞動合同,要求賠償二倍工資的差額(工作3個月,這差額還能拿2個月)。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樓:ò,ó↓尐

沒有 現在你不還沒走呢嗎 等你走了就會給你開

6樓:花開花待放

先簽署合同,用合同來維權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一年多了,始終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現在要辭職請問可以隨時走嗎?還有工資會怎麼算 20

7樓:

1、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樓:藍色濤歌

按法律規定是可以隨時走,根據你的實際工作天數發工資。

問題是你不按公司程式走的話公司會不會扣你的工資,你要考慮好

因為打官司的話畢竟還是麻煩

9樓:珂晨晨晨

按程式走的話,公司上班一年多。已經是正式員工了,離職的正常程式是要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待批。一個月後他批不批准,你都可以直接走人,他沒有權利扣你工資。

但是如果一個月內,他沒批准你的辭職,你就離開了,那麼他可以扣你工資的。不過你沒有籤合同,他應該不會拖多久的。最好還是先打辭職報告,用個比較緊急的理由..

就可以提前離開。

10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你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多,卻始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

2、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作了明確規定。因此,公司未按規定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做法,同樣是違法的,應予補繳。

3、由於是事實勞動關係,你可以隨時離開,無須履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並有權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11樓:米雨米

勞動法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人之日起一月內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支付雙倍工資。   這要求你要報存實際上班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  工資條等。

辭職的話,要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一個月後單位批准與否你都可離開,且工資要正常發放。

在一家公司做了5年現在突然把我辭退也沒簽勞動合同,也沒交五金請問有補償嗎

你可以主張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補繳社保和賠償,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還可以主張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未簽訂 勞動合同 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未繳納 社會保險 經濟補償 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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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可以每個月要雙倍工資,但你這項可能仲裁時效已過。沒有繳納社會保險原則上需要到社會保險中心投訴,仲裁委不管這個事情,但河南省高院有判例,真弄狠了,法院也得判給我們。工資不給,要,並且按照拖欠的工資額再主張百分之二十五的補償金。工作了六年,因拖欠工資咱們被迫辭職,咱們還可以向其要六個月工資的...